一、机构全称、简称与成立背景
越南教育与培训部(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of the 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nam,简称 MOET)是越南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部级行政机关。其越南语全称为 Bộ Giáo dục và Đào tạo,中文通译为“越南教育与培训部”。
MOET 的前身可追溯至 1945 年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后设立的“国民教育部”(Bộ Quốc gia Giáo dục)。1950 年,该部更名为“教育部”(Bộ Giáo dục)。1990 年,根据越南政府第 35/NQ 号决议,教育部与高等教育部(Bộ Đại học và Trung học Chuyên nghiệp)合并,正式成立 教育与培训部,统一管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部国民教育体系以及职业培训事务。2026 年,该机构仍是越南教育系统的最高行政决策与监管主体。
二、总部地址、官网与联系方式
- 总部地址: 23 Phố Đại Cồ Việt, Quận Hai Bà Trưng, Hà Nội, Việt Nam
- 官网: https://moet.gov.vn
- 官方邮箱: info@moet.gov.vn
- 电话: +84-24-3869-5141
- 传真: +84-24-3869-4085
官网提供越南语和英语两种界面,核心政策文件、统计数据及公告均可在“Tài liệu”(文档)与“Văn bản”(法规)栏目中检索。国际事务联络可通过国际合作司(Vụ Hợp tác Quốc tế)进行,该司设有专项邮箱:htqt@moet.gov.vn。
三、核心职能列表
根据《教育法》第 11 条及《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MOET 的核心职能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 政策制定与法规起草:主导起草教育领域的法律、法令、决议及国家标准,报请国会或政府批准后实施。
- 课程与质量标准管理:制定全国统一的学前教育、普通教育课程框架;审批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大纲、学位授予标准及质量认证体系。
- 考试与学历认证:组织实施全国高中毕业考试(Kỳ thi Tốt nghiệp THPT)及大学入学考试;颁发并管理各级学历学位证书,负责境外学历的等效性认证。
- 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教师资质标准、培训计划及职称评审规则;管理公立教育机构的人事编制与薪酬体系。
- 教育财政与基建规划:编制教育年度预算,分配中央财政拨款;审批公立学校及大学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国际合作与交流:代表越南签署双边或多边教育合作协议;管理外国留学生及越南海外留学项目;监督跨境教育项目(包括中外合作办学)。
四、组织架构
MOET 的组织架构分为内部司局、直属机构及地方派出机构三个层级。
(一)内部司局(截至2026年)
- 综合司(Vụ Tổng hợp):负责部内行政协调、文书流转与信息公开。
- 高等教育司(Vụ Giáo dục Đại học):主管所有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机构。
- 普通教育司(Vụ Giáo dục Phổ thông):管理小学至高中阶段教育。
- 学前教育司(Vụ Giáo dục Mầm non):负责幼儿园及托育机构。
- 职业教育司(Vụ Giáo dục Thường xuyên và Đào tạo Nghề):统筹成人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
- 国际合作司(Vụ Hợp tác Quốc tế):执行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项目。
- 质量管理局(Cục Quản lý Chất lượng):负责教育质量评估、认证及考试监管。
- 计划与财务司(Vụ Kế hoạch - Tài chính):编制预算与投资计划。
- 人事司(Vụ Tổ chức Cán bộ):管理干部选拔与教师编制。
(二)直属机构
- 越南国家教育科学院(Viện Khoa học Giáo dục Việt Nam):承担教育政策研究、课程开发及教学评估。
- 越南教育管理干部学院(Học viện Quản lý Giáo dục):负责教育行政干部及校长培训。
- 国家外语考试与评估中心(Trung tâm Khảo thí và Đánh giá Ngoại ngữ Quốc gia):组织全国性外语水平测试。
(三)地方派出机构
各省、直辖市设“教育与培训厅”(Sở Giáo dục và Đào tạo),县级设“教育与培训科”(Phòng Giáo dục và Đào tạo),接受 MOET 的业务指导与当地人民委员会的双重管理。
五、立法基础
以下五部法律及文件构成越南教育治理的核心法律框架:
- 《教育法》(Luật Giáo dục, 2019 年修订版,第 43/2019/QH14 号):基础性法律,涵盖教育目的、体系、学校类型、教师权利与义务、教育投资等。
- 《高等教育法》(Luật Giáo dục Đại học, 2012 年颁布,2018 年修订,第 08/2012/QH13 号及第 34/2018/QH14 号):专门规范大学治理、学位授予、科研管理及大学自主权。
- 《职业教育法》(Luật Giáo dục Nghề nghiệp, 2014 年,第 74/2014/QH13 号):规范中等及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标准、课程及证书体系。
- 《教师法》(Luật Nhà giáo, 2024 年通过,第 27/2024/QH15 号):2024 年 11 月由国会通过,首次系统界定教师的地位、权利、培训及职业道德要求,2025 年 2 月生效。
- 《关于外国合作办学的政府令》(Nghị định số 86/2021/NĐ-CP):规定外国教育机构在越南设立分校或合作项目的审批程序、运营要求及学位互认规则。
六、2024-2026 年主要动态
2024 年
- 通过《教师法》:2024 年 11 月,国会正式通过《教师法》,明确教师享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之外的独立职业权利,并设立教师工资最低标准不低于行政公务员的 1.2 倍。
- 启动“数字教育转型计划”:MOET 发布第 1319/QĐ-BGDĐT 号决定,要求 2025 年前所有公立中小学完成数字化教学平台部署,2026 年起全国统一使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2025 年
- 实施新高中毕业考试方案:自 2025 年起,高中毕业考试(Kỳ thi Tốt nghiệp THPT)科目从 6 门减为 4 门,仅保留数学、语文、外语及一门自选综合科目,考试时间缩短至 2 天。
- 扩大大学自主权试点:根据《高等教育法》修订精神,MOET 批准 15 所公立大学实行全面自主权(包括自主设定学费、招生名额及课程设置),试点范围较 2023 年扩大一倍。
2026 年(截至 5 月)
- 发布《2026-2030 年教育发展总体规划》:MOET 于 2026 年 3 月提交政府审议的规划草案提出,到 2030 年将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 2025 年的 32% 提升至 45%,并计划新增 5 所研究型大学。
- 强化境外学历认证程序:2026 年 1 月,MOET 更新第 01/2026/TT-BGDĐT 号通知,要求所有境外学历认证申请需提交原件公证及就读院校所在国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函,认证周期延长至 60 个工作日。
七、中文服务可用性
截至 2026 年 5 月,MOET 尚未设立独立的中文服务窗口或提供中文版官网。其英文网站(en.moet.gov.vn)包含大部分政策摘要、统计年鉴及通知,可满足基本信息检索需求。对于需要中文咨询的跨境业务(如学历认证、留学申请),建议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辅助服务:
- 电子邮件咨询:国际合作司邮箱(htqt@moet.gov.vn)接受英文或越南语邮件,通常在 5-10 个工作日内回复。
- 驻越南中国使领馆教育组:中国驻越南大使馆文化处(地址:46 Hoàng Diệu, Hà Nội)可提供政策解读及认证流程指导,不直接代理 MOET 业务。
- 第三方翻译与认证服务:河内、胡志明市多家公证翻译机构提供 MOET 文件的中文翻译及公证服务,但 MOET 官方不推荐或认证任何中介。
八、对大陆人跨境教育的实操影响
1. 学历认证程序趋严
依据 MOET 2026 年 1 月更新的第 01/2026/TT-BGDĐT 号通知,大陆居民申请越南学历认证时,需额外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翻译件。认证周期由原先的 30 个工作日延长至 60 个工作日。建议提前 3 个月准备材料,并确保中国驻越南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手续完备。
2. 合作办学审批门槛提高
根据第 86/2021/NĐ-CP 号政府令,中国大陆高校与越南机构合作设立分校或联合培养项目,须通过 MOET 高等教育司的“办学条件评估”,包括中方院校排名(QS 或 THE 世界前 500 名优先)、师资比例(外方教师须占 30% 以上)及硬件设施审核。2025 年至今,已有 3 个中越合作办学项目因未能通过质量评估被暂停招生。
3. 留学签证与居留管理
MOET 与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协调,自 2025 年起要求所有外国留学生(包括中国大陆学生)在入学前提供由越南驻华使领馆签发的“学生签证”(DH 类),并须在入境后 15 天内向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登记。MOET 每年 9 月向公安部报送在越留学生名单,逾期未注册者可能被取消签证资格。
4. 中文授课项目限制
越南高校目前仅允许在“中文专业”或“汉语言文学”方向开设 100% 中文授课课程。其他专业(如经济、工程)若涉及中文授课,须经 MOET 国际合作司专项审批,且中文课时占比不得超过总课时的 30%。截至 2026 年 5 月,尚未有中国大陆高校在越南开设全中文授课的本科或硕士项目获得批准。
FAQ
Q1: 中国大陆学生如何申请越南学历认证?
A: 申请人需通过 MOET 质量管理局(Cục Quản lý Chất lượng)提交认证申请。流程包括:1)在线填写申请表(moet.gov.vn/cong-nhan-van-bang);2)提交学位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公证翻译件(中英文均可);3)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4)缴纳认证费(约 50 万越南盾,约合 150 元人民币)。认证结果通常在 60 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通知。
Q2: 越南 MOET 是否承认中国高校的学历?
A: 是。根据 MOET 2019 年发布的第 15/2019/TT-BGDĐT 号通知,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函授、网络教育)可申请越南学历等效性认证。需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函及学校出具的官方成绩单。部分非“双一流”高校的学历可能被要求进行补充课程评估。
Q3: 在越南设立的“中文国际学校”是否受 MOET 监管?
A: 是。所有在越南运营的中文国际学校(包括中国大陆资本投资或合作办学项目)均须在 MOET 注册,并遵守《教育法》及第 86/2021/NĐ-CP 号政府令。学校须开设越南语及越南历史课程(每周不少于 4 课时),且外籍教师须持有 MOET 认可的教学资格证书(如 TESOL 或 CELTA)。截至 2026 年,MOET 已批准 7 所中文国际学校运营,另有两所因未达标被责令整改。
参考资料
- 越南教育与培训部官网. Văn bản quy phạm pháp luật (法规文件). https://moet.gov.vn/van-ban/Pages/default.aspx. 访问日期 2026-05-20.
- 越南国会. Luật Giáo dục 2019 (2019 年教育法). 第 43/2019/QH14 号. 2019 年 6 月 14 日通过.
- 越南国会. Luật Giáo dục Đại học sửa đổi 2018 (2018 年高等教育法修订). 第 34/2018/QH14 号. 2018 年 11 月 19 日通过.
- 越南政府. Nghị định số 86/2021/NĐ-CP về hợp tác đào tạo với nước ngoài (外国合作办学政府令). 2021 年 9 月 27 日.
- 越南教育与培训部. Thông tư số 01/2026/TT-BGDĐT về công nhận văn bằng do cơ sở giáo dục nước ngoài cấp (境外学历认证通知). 2026 年 1 月 15 日.
- 世界银行. Vietnam: Strengthening Higher Education for a Knowledge Economy. 2024 年 12 月. https://www.worldbank.org/en/country/vietnam/publication/strengthening-higher-education. 访问日期 2026-05-21.
- 越南教育与培训部. Báo cáo tổng kết năm học 2024-2025 (2024-2025 学年总结报告). 2025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