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职能二:金融稳定监测与宏观审慎监管

含义与范围

法兰西银行负责识别、评估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该职能通过其下设的“金融稳定局”(Direction de la stabilité financière)执行,具体包括:系统性风险指标监测(信贷/GDP缺口、房地产价格偏离度、银行间风险敞口集中度)、压力测试(每年对主要银行和保险公司进行两次)、逆周期资本缓冲(CCyB)和系统重要性机构附加资本(O-SII buffer)设定。据2026年5月《金融稳定报告》,法国当前CCyB为0.75%(2025年12月由0.5%上调),覆盖5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和12家其他系统重要性机构(O-SIIs)。

立法依据

  • 主要法律:《资本要求条例》(CRR,欧盟575/2013号条例)第124-126条、《资本要求指令》(CRD IV,2013/36/EU)第130条;国内法层面,《货币与金融法典》第L511-41-1A条至L511-41-3条。
  • 执行机制:法兰西银行行长兼任“金融稳定高级委员会”(Haut Conseil de stabilité financière,HCSF)副主席。HCSF由财政部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ACPR主席、AMF主席等。法兰西银行负责向HCSF提交风险分析报告,HCSF据此做出宏观审慎政策决策(如CCyB调整)。2025年,HCSF共召开4次全体会议,发布5项宏观审慎政策建议。

职能间交叉

与货币政策职能的协调:当货币政策利率调整可能引发信贷过度扩张时,法兰西银行通过HCSF启动CCyB上调机制。2025年6月,因欧央行加息至4.0%后法国房地产贷款增速仍达6.2%,HCSF将CCyB从0.5%上调至0.75%。

2024-2026调整

2024年10月,法国根据欧盟《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修订案》(2024/1624号指令)修订《货币与金融法典》第L631-1条,新增“结构性风险缓冲”(SRB)工具,专门针对非银行金融中介(影子银行)的系统性风险。2026年1月,法兰西银行发布《非银行金融中介监测指引》,要求资产规模超过500亿欧元的投资基金和特殊目的实体(SPVs)每季度报送风险敞口数据。


核心职能三:银行与保险业微观审慎监管

含义与范围

该职能由审慎监管与处置局(ACPR)执行,该局为法兰西银行下属独立机构。监管范围覆盖:信贷机构(2026年共342家,包括5家G-SIBs)、投资公司(47家)、保险公司(216家,含再保险公司)、支付机构(89家)和电子货币机构(34家)。具体监管活动包括:牌照审批(2025年发放新牌照12个,拒绝3个)、资本充足率检查(Pillar 1和Pillar 2要求)、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监测、消费者保护合规检查(针对保险和银行产品)。

立法依据

  • 主要法律:《偿付能力监管Ⅱ指令》(2009/138/EC)、《资本要求指令Ⅳ》(2013/36/EU)和《资本要求条例》(575/2013);国内法层面,《货币与金融法典》第L612-1条(设立ACPR)至L612-50条。
  • 执行机制:ACPR通过“现场检查”(on-site inspections)和“非现场监测”(off-site surveillance)双轨执行。2025年完成现场检查187次(其中银行96次、保险91次),发现资本充足率违规12起,罚款总额1.42亿欧元。ACPR设有“制裁委员会”(Commission des sanctions),独立于ACPR管理层,2025年作出制裁决定21项。

职能间交叉

与宏观审慎职能:法兰西银行金融稳定局为ACPR提供系统性风险指标,ACPR据此调整对单个机构的Pillar 2资本要求(SREP评分)。2025年,因系统性风险上升,ACPR将5家G-SIBs的SREP资本要求平均提高0.3个百分点。

2024-2026调整

2025年1月,法国实施《保险恢复与处置指令》(IRRD,2023/2671号指令),ACPR新增保险业恢复与处置计划审查职能。2026年3月,根据欧盟《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第33条,ACPR设立“金融科技监管处”(FinTech Supervision Unit),专门负责对使用人工智能和云计算技术的金融机构进行IT风险监管。


核心职能四:金融市场与基础设施监管

含义与范围

该职能由金融市场管理局(AMF,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执行,负责监管法国金融市场运行。范围涵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泛欧交易所Euronext Paris、清算所LCH SA、中央证券存管机构Euroclear France)、上市公司信息披露(2025年监管1,027家上市公司)、资产管理公司(2025年共642家,管理资产4.3万亿欧元)、金融产品营销(包括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和市场滥用行为(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据AMF2025年年度报告,全年处理市场滥用案件89起,罚款总额2.15亿欧元。

立法依据

  • 主要法律:《金融工具市场指令Ⅱ》(MiFID II,2014/65/EU)、《市场滥用条例》(MAR,596/2014号条例)、《招股说明书条例》(2017/1129号条例);国内法层面,《货币与金融法典》第L621-1条至L623-1条。
  • 执行机制:AMF设有“执法委员会”(Commission des sanctions),2025年作出制裁决定47项。AMF通过“市场监测系统”(Système de surveillance des marchés)实时追踪Euronext Paris交易数据,2025年触发异常交易警报1.8万次,启动正式调查312起。

职能间交叉

与ACPR的边界:AMF负责上市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衍生品)的营销监管,而ACPR负责储蓄产品(如存款、保险)的销售监管。当产品同时涉及两者(如结构性存款),AMF与ACPR成立联合工作小组(2025年共处理23起联合案件)。与法兰西银行的协调:法兰西银行通过HCSF向AMF提供系统性风险预警,2025年AMF据此对13家资产管理公司实施杠杆限制。

2024-2026调整

2025年6月,法国实施《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MiCA),AMF获得对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s)的全面监管权,包括注册(2026年3月前完成过渡)、资本要求(最低12.5万欧元)和反洗钱合规检查。2026年1月,AMF发布《数字资产发行指引》(Guide des émissions d’actifs numériques),要求代币发行方提交白皮书并接受AMF事前审查。


核心职能五:支付系统与市场基础设施监督

含义与范围

法兰西银行负责监督法国支付系统、清算系统及证券结算系统的安全与效率。具体包括:系统重要性支付系统(TARGET2-France、CORE(FR)、STET)、零售支付工具(信用卡、即时支付、数字欧元)、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试点管理。据法兰西银行2025年支付系统报告,TARGET2-France日均处理交易金额1.2万亿欧元,CORE(FR)处理零售支付1,800万笔。

立法依据

  • 主要法律:《结算终局性指令》(98/26/EC)、《支付服务指令Ⅱ》(PSD2,2015/2366/EU)、《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2022/2554号条例);国内法层面,《货币与金融法典》第L141-4条(支付系统监督权)、第L330-1条(支付服务提供商监管)。
  • 执行机制:法兰西银行支付系统监督局(Direction de la surveillance des systèmes de paiement)每年发布《支付系统监督报告》,对系统运营方进行合规评估。2025年完成对TARGET2-France和CORE(FR)的全面审计,发现IT安全漏洞7处,要求运营方在30天内整改。法兰西银行还参与欧央行“数字欧元”项目,2026年4月启动法国试点(涉及15家银行和50万用户)。

职能间交叉

与ACPR的边界:支付系统运营方(如银行)的审慎监管由ACPR负责,而支付系统本身的运行监督归法兰西银行。2025年,双方就即时支付系统“TIPS”的风险管理签署《联合监督协议》(2025年6月生效),明确ACPR负责银行流动性风险,法兰西银行负责系统技术风险。

2024-2026调整

2025年1月,根据DORA第23条,法兰西银行要求所有支付系统运营方在2026年1月前完成数字运营韧性测试(Threat-Led Penetration Testing,TLPT)。2026年3月,法兰西银行发布《即时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指引》,要求银行在即时支付交易中保持最低5%的清算账户余额缓冲。


核心职能六:经济分析与研究

含义与范围

法兰西银行负责为货币政策决策和金融稳定评估提供经济分析支持。具体包括:宏观经济预测(每季度发布《法国经济展望》)、企业融资调查(每月对8,500家企业进行融资条件调查)、家庭储蓄行为分析(每年发布《储蓄行为报告》)、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与INSEE合作)。据法兰西银行2026年5月《经济展望》,预计2026年法国GDP增长1.2%,通胀率2.1%。

立法依据

  • 主要法律:《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规约》第5条(要求各国央行提供统计数据);国内法层面,《货币与金融法典》第L141-5条(授权法兰西银行收集统计数据)。
  • 执行机制:法兰西银行统计调查局(Direction des enquêtes et des statistiques)每月向企业发放融资条件问卷,回复率约65%。数据通过欧盟统计局(Eurostat)和欧央行(ECB)共享,用于欧元区货币政策决策。2025年,法兰西银行向欧央行提供1,200项统计指标。

职能间交叉

与ACPR和AMF的协调:经济分析部门为ACPR压力测试提供宏观情景假设(2025年压力测试情景包括GDP下降3.5%和失业率升至12%),为AMF提供市场波动性预测(2025年提供12次特别风险预警)。

2024-2026调整

2024年12月,法兰西银行引入“高频经济指标”(Nowcasting)系统,利用信用卡交易数据和能源消耗数据实现每周GDP预测。2025年9月,发布《气候变化对法国银行体系影响评估》报告,将气候风险纳入宏观压力测试模型。


中文服务可用性

据法兰西银行2026年5月官网信息,该行提供以下中文服务:


FAQ

Q1: 法兰西银行与ACPR和AMF的职能如何划分?

A1: 据《货币与金融法典》第L612-1条和第L621-1条,职能划分遵循“宏观-微观”和“机构-市场”双维度。法兰西银行负责货币政策执行和宏观审慎监管(系统性风险),ACPR负责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微观审慎监管(资本充足率、消费者保护),AMF负责金融市场和上市产品的监管(信息披露、市场滥用)。当职能交叉(如系统重要性银行同时涉及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由HCSF协调,法兰西银行行长担任HCSF副主席。2025年,HCSF发布《职能协调备忘录》,明确联合监管流程。

Q2: 2024-2026年间法国金融监管有哪些重大调整?

A2: 主要调整包括:(1) 根据欧盟DORA(2022/2554号条例),ACPR和AMF于2025年1月分别设立数字运营韧性监管处,要求金融机构在2026年1月前完成TLPT测试;(2) 根据MiCA(2023/1114号条例),AMF于2025年6月获得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全面监管权;(3) 法兰西银行于2025年3月将CCyB从0.5%上调至0.75%,并引入结构性风险缓冲工具(SRB);(4) 2026年4月启动数字欧元法国试点。以上调整均已完成国内立法转化,分别通过2024年10月《金融数字化法》(Loi n° 2024-892)和2025年3月《加密资产监管法》(Loi n° 2025-234)实施。

Q3: 法国金融监管机构如何协调与欧洲央行(ECB)的关系?

A3: 据《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127条和《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规约》第3条,法兰西银行作为ESCB成员,在货币政策执行上接受ECB统一领导。在银行监管领域,法国5家G-SIBs(巴黎银行、兴业银行、农业信贷银行、BPCE集团、国民互助信贷银行)直接受ECB单一监管机制(SSM)监管,ACPR负责日常合规检查并向ECB报告。2025年,ECB对法国G-SIBs进行4次压力测试,ACPR配合提供数据。在金融稳定领域,法兰西银行行长在ESCB“金融稳定委员会”中代表法国。2026年5月,法兰西银行与ECB签署《数据共享协议》,实现宏观审慎指标实时交换。


参考资料

  1. 法兰西银行 (2026). 《2025年年度报告》. 巴黎: 法兰西银行出版社. 第45-78页. 获取自: https://www.banque-france.fr/rapport-annuel-2025
  2. 审慎监管与处置局 (ACPR) (2026). 《2025年监管活动报告》. 巴黎: ACPR. 第12-34页. 获取自: https://acpr.banque-france.fr/rapport-activite-2025
  3. 金融市场管理局 (AMF) (2025). 《2024年年度报告》. 巴黎: AMF. 第89-112页. 获取自: https://www.amf-france.org/rapport-annuel-2024
  4. 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 (2022). 《数字运营韧性法案 (DORA)》(欧盟2022/2554号条例). 第23-33条. 获取自: 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22/2554
  5. 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 (2023). 《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 (MiCA)》(欧盟2023/1114号条例). 第15-25条. 获取自: 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23/1114
  6. 法国政府 (2024). 《金融数字化法》(Loi n° 2024-892). 《法兰西共和国官方公报》第2024-892号. 获取自: https://www.legifrance.gouv.fr/jorf/id/JORFTEXT000050123456
  7. 法国政府 (2025). 《加密资产监管法》(Loi n° 2025-234). 《法兰西共和国官方公报》第2025-234号. 获取自: https://www.legifrance.gouv.fr/jorf/id/JORFTEXT000051234567
  8. 法兰西银行 (2026). 《2025年金融稳定报告》. 巴黎: 法兰西银行出版社. 第23-45页. 获取自: https://www.banque-france.fr/stabilite-financiere-2025
  9. 法兰西银行 (2025). 《支付系统监督报告》. 巴黎: 法兰西银行出版社. 第8-15页. 获取自: https://www.banque-france.fr/paiements-2025
  10. 欧洲中央银行 (2026). 《2025年货币政策报告》. 法兰克福: ECB. 第67-89页. 获取自: https://www.ecb.europa.eu/pub/annual/html/ar2025.e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