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卫生福利主管部门概况
机构全称与历史沿革
中国台湾地区卫生福利主管部门的法定全称为**“卫生福利部”**(英文: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简称MOHW),其前身可追溯至1987年成立的“行政院卫生署”。2013年,为整合卫生医疗与社会福利职能,台湾地区立法机构通过《卫生福利部组织法》,于同年7月23日正式将“行政院卫生署”与“内政部社会司”等相关单位合并,升格为“卫生福利部”。该机构是台湾地区公共卫生、医疗照护、社会福利及食品安全等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据该部2025年公告,其2026年度总预算规模达新台币3,200亿元,较2025年增长5.4%。
总部地址与联系方式
- 总部地址:115204 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六段488号(卫生福利部大楼)
- 官方网站:https://www.mohw.gov.tw
- 服务专线:02-8590-6666(总机)
- 民众咨询专线:1922(防疫、健康咨询)、1966(长照服务专线)
- 传真:02-8590-6000
- 电子邮件:可通过官网“部长信箱”提交。
核心职能列表
依据《卫生福利部组织法》第2条,该部主管下列事项:
- 全民健康保险:规划、监管及执行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涵盖保险费率、给付范围、医疗品质及财务平衡。
- 公共卫生防疫:传染病监测、防治与疫苗政策;国际卫生条例(IHR)窗口业务。
- 医疗照护体系:医院与诊所设置管理、医疗品质提升、紧急医疗救护、偏远地区医疗资源改善。
- 社会福利:老人、身心障碍者、儿童及少年、妇女等弱势群体的福利服务与津贴发放。
- 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卫生标准制定、查验登记、风险评估及食安事件处理。
- 中医药发展:中医药研究、医师管理、药品查验及产业辅导。
- 长期照顾:长照十年计划2.0的推动、服务资源布建及给付制度管理。
- 心理健康与毒品防治:精神卫生、自杀防治、成瘾治疗及毒品危害防制。
组织架构
卫生福利部内部设有“部本部”与“所属机关”。部本部设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下设:
- 业务司(处):综合规划司、社会保险司、社会救助及社工司、保护服务司、护理及健康照护司、中医司、心理健康司、长期照顾司、疾病管制署(独立机关)、食品药物管理署(独立机关)、国民健康署(独立机关)、中央健康保险署(独立机关)。
- 行政单位:秘书处、人事处、会计处、统计处、政风处、资讯处。
- 附属机构:各区医院(如台北医院、台中医院等)、老人之家、少年之家、儿童之家等社会福利机构。
组织特点:采用“部-署-局”三级制,其中“疾病管制署”、“食品药物管理署”、“国民健康署”及“中央健康保险署”为独立运作的执行机关,拥有独立预算与人事权。
立法基础
卫生福利部运作的核心法律依据包括:
- 《卫生福利部组织法》(2013年制定):确立该部的设立依据、组织架构与职权范围。
- 《全民健康保险法》(1994年制定,多次修订):规定全民健保的保险对象、保险费率、给付项目、医疗费用支付制度及罚则。据该法第4条,主管机关为卫生福利部。
- 《传染病防治法》(1975年制定,2024年最新修订):规范传染病分类、通报、隔离、防疫措施及疫苗政策。2024年修订重点包括强化新兴传染病应变机制。
-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1975年制定,2025年修订):规范食品添加物、标示、查验登记、回收销毁及罚则。2025年修订新增“食品业者强制投保产品责任险”条款。
- 《中医药发展条例》(2019年制定):确立中医药研究、教育、产业及管理之基本法制。
- 《长期照顾服务法》(2015年制定,2023年修订):规范长照服务体系、人员培训、财务制度及服务品质。
2024-2026年主要动态
- 全民健保部分负担调整(2025年):据卫生福利部2025年3月公告,基于《全民健康保险法》第43条,自2025年7月1日起,调高门诊药品部分负担及急诊部分负担。据该部2026年1月发布的《健保财务评估报告》,该调整预计每年减少健保支出约新台币150亿元。
- 扩大癌症筛检与给付(2024-2025年):2024年9月,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宣布扩大四癌(大肠癌、口腔癌、子宫颈癌、乳癌)筛检年龄范围。2025年1月,中央健康保险署将新型免疫疗法纳入部分癌症给付,预算增加新台币40亿元。
- 电子烟与加热烟管制(2024年):依据2023年通过的《烟害防制法》修正案,卫生福利部于2024年3月正式公告全面禁止电子烟,并严格管制加热烟。截至2026年5月,据该部统计,累计查处违规案件超过3,000件。
- “医院总额支付制度”改革(2025-2026年):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于2025年推动“医院总额支付制度”改革,引入“品质导向支付”(Pay-for-Performance)机制,将医疗品质指标与预算分配挂钩。2026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台50家医院。
- 长照3.0规划启动(2026年):卫生福利部于2026年4月发布《长照政策白皮书(草案)》,提出“长照3.0”构想,重点包括:扩大社区式服务据点、引入智慧科技、建立“家庭照顾者支持网络”。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至2026年7月。
中文服务可用性
卫生福利部官方网站、服务专线(1922、1966)及所有书面文件均以繁体中文为主要语言。部分重要文件(如防疫指引、健保手册)提供英文摘要或翻译。对于大陆人士,该部未设立专门窗口,但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中文服务:
- 电话咨询:1922(国语、台语、客语、英语服务)。
- 线上查询:官网提供“常见问题”繁体中文数据库。
- 现场服务:各卫生所及健保署分区业务组提供中文(普通话)服务。
大陆人士实操影响
大陆人士(包括大陆配偶、学生、商务人士及短期停留者)在台湾地区的医疗与福利服务受以下法规约束:
- 全民健康保险:大陆配偶取得居留证后,需等待6个月方可参加健保。大陆学生(陆生)依《陆生来台就学办法》规定,需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不适用全民健保。短期大陆游客可自费就医,或购买旅行医疗保险。
- 长照服务:大陆配偶若符合长照对象资格,可申请长照服务,但需提供居留证及户籍资料。
- 食品安全:大陆地区生产的食品需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30条,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办理查验登记,并符合台湾地区残留容许量标准。
- 中医药:大陆地区制造的中药药品,需依《中医药发展条例》第21条,经卫生福利部中医司查验登记,取得许可证后方可输入。
FAQ
Q1: 大陆人士如何加入台湾的全民健康保险?
A1: 依据《全民健康保险法》第9条,大陆配偶取得台湾地区居留证后,需等待6个月,方可由所属投保单位(如雇主、工会或区公所)办理投保。大陆学生不适用全民健保,应依规定投保商业医疗保险。短期停留者(如观光、商务)无法参加健保。
Q2: 在台湾就医时,如何查询医院是否在健保特约名单内?
A2: 可通过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官网(www.nhi.gov.tw)的“医事服务机构查询”功能,输入医院或诊所名称,查询其是否具有健保特约资格。亦可通过健保署APP或拨打服务专线0800-030-598查询。
Q3: 2025年健保部分负担调整后,门诊药品费用如何计算?
A3: 据卫生福利部2025年3月公告,调整后门诊药品部分负担计算方式为:药品费用超过新台币100元的部分,依药费级距收取20%至100%不等的部分负担,上限为新台币300元。具体金额可于健保署官网“部分负担试算”页面查询。急诊部分负担则按医院层级(医学中心、区域医院、地区医院)分别调高50至100元。
参考资料
- 卫生福利部官网. (2026). 《关于本部》. https://www.mohw.gov.tw/cp-16-1.html
- 卫生福利部. (2013). 《卫生福利部组织法》. 华总一义字第10200056151号令.
- 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 (2025). 《全民健康保险法》.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400012561号令.
- 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4). 《传染病防治法》.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300000001号令.
-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2025).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400000001号令.
- 卫生福利部. (2026). 《卫生福利部2026年度单位预算书》. https://www.mohw.gov.tw/cp-16-1.html
- 卫生福利部. (2025). 《健保财务评估报告》. 内部文件.
- 卫生福利部. (2026). 《长照政策白皮书(草案)》. https://www.mohw.gov.tw/cp-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