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卫生部(MOH)主管部门概况
机构全称、简称与历史沿革
越南卫生部的官方全称为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卫生部(Ministry of Health of the 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nam,简称 MOH 或 Bộ Y tế)。该机构是根据越南政府组织法于 1945年9月2日 随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而设立,最初名为“卫生救济部”。1955年,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通过第229/TTg号决议,正式定名为“卫生部”。1976年越南统一后,该机构名称沿用至今。
据越南卫生部2025年发布的《机构沿革白皮书》,自1990年代以来,该部经历了至少四次重大改组:1992年将药品管理与食品卫生职能合并;2003年设立国家艾滋病防治局;2010年成立医疗设备与工程局;2022年根据第08/2022/NĐ-CP号法令,重组了内部司局,将原“医疗保险局”升格为“医疗保障局”,以应对全民医保覆盖目标。截至2026年5月,越南卫生部是政府直属的18个部级单位之一,直接向总理负责。
总部、官网与联系方式
- 总部地址:138A Giang Vo Street, Ba Dinh District, Hanoi, Vietnam(河内市巴亭郡Giang Vo街138A号)
- 官方网站:https://moh.gov.vn(越南语为主,部分英文内容)
- 联系电话:+84-24-3846-4404(总机)
- 传真:+84-24-3846-4405
- 电子邮箱:info@moh.gov.vn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7:00(越南标准时间,UTC+7)
- 国际协作窗口:国际合作司(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邮箱:dit@moh.gov.vn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25年驻越办事处报告,越南卫生部还设有24小时公共卫生应急热线:1900-9095(国内免费),用于报告传染病疫情或医疗事故。
核心职能列表
根据2022年《政府组织法》及第08/2022/NĐ-CP号法令,越南卫生部承担以下主要职能:
- 公共卫生政策制定:起草并实施国家公共卫生战略,包括传染病防控(如结核病、艾滋病、登革热)、非传染性疾病管理(糖尿病、高血压)及环境卫生标准。
- 医疗服务监管:审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包括公立医院、私立诊所、传统医学机构;制定医疗服务质量标准与患者安全准则。
- 药品与疫苗管理:负责药品注册、生产许可、进口审批、价格监管;管理国家免疫规划(EPI),包括新冠疫苗、百白破疫苗等。
- 医疗保障体系运营:管理国家医疗保险基金(覆盖约93%人口,据2025年数据);制定医保报销目录与支付标准。
- 食品安全与卫生:联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工商部,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卫生监督。
- 传统医学发展:推动越南传统医学(Y học cổ truyền)与现代医学结合,管理传统药材种植与制剂。
- 医疗人才培养:监督医学院校教育标准,组织医师、护士、药剂师执业资格考试。
- 国际卫生合作:代表越南参与WHO、东盟卫生部长会议等国际机制,协调跨境公共卫生事件(如大流行应对)。
组织架构
越南卫生部内部架构分为三级:部领导层、司局级单位、直属机构。据2026年1月更新的组织架构图,主要设置如下:
部领导层
- 部长(现任:Nguyễn Thanh Long,2024年6月任命)
- 4位副部长,分别分管:医疗卫生服务、药品与食品、医疗保障、行政与规划。
司局级单位(共14个)
- 医疗服务管理局(Cục Quản lý Khám, chữa bệnh)
- 药品管理局(Cục Quản lý Dược)
- 食品安全局(Cục An toàn thực phẩm)
- 医疗保障局(Cục Bảo hiểm Y tế,2022年升格)
- 国家艾滋病防治局(Cục Phòng, chống HIV/AIDS)
- 人口与计划生育总局(Tổng cục Dân số - Kế hoạch hóa gia đình)
- 国际合作司(Vụ Hợp tác Quốc tế)
- 规划与财务司(Vụ Kế hoạch - Tài chính)
- 法律司(Vụ Pháp chế)
- 科技与培训司(Vụ Khoa học và Đào tạo)
- 监察局(Thanh tra Bộ)
- 办公厅(Văn phòng Bộ)
- 传统医学管理局(Cục Quản lý Y, Dược cổ truyền)
- 医疗设备与工程局(Cục Trang thiết bị và Công trình y tế)
直属机构
- 中央级医院(如白梅医院、越德友谊医院等16家)
- 国家卫生研究院(NIHE)
- 疫苗与生物制品研究院(IVAC)
- 药品检验所(3个区域分所)
- 国家传统医学研究院
立法基础
越南卫生工作的法律框架主要基于以下5部核心法案:
- 《医疗卫生法》(Luật Khám bệnh, chữa bệnh,2023年修订,2024年1月1日生效):明确医疗机构分类、执业许可条件、患者权利与义务,特别增加了远程医疗条款。
- 《医疗保障法》(Luật Bảo hiểm y tế,2024年修订,2025年1月1日生效):将医保覆盖率目标写入法律,规定外国人在越合法居留者可自愿参保,并调整了药品报销目录更新机制。
- 《药品法》(Luật Dược,2016年通过,2025年修正案已提交国会):规范药品研发、生产、流通、进出口及广告;2025年修正案重点加强生物类似药监管。
- 《传染病防治法》(Luật Phòng, chống bệnh truyền nhiễm,2007年通过,2020年修订):确立疫情报告制度、隔离措施与疫苗接种义务。
- 《食品安全法》(Luật An toàn thực phẩm,2010年通过,2022年修订):明确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卫生标准与处罚机制。
此外,越南卫生部还依据 《政府组织法》(2015年)和 第08/2022/NĐ-CP号法令 行使日常管理权。
2024-2026年动态
2024年
- 医保改革启动:2024年6月,越南国会通过《医疗保障法》修订案,自2025年1月起,将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扩展至门诊慢病管理,并允许患者跨省就医直接结算。据越南卫生部2025年报告,该政策实施首年,跨省就医结算量同比增长37%。
- 药品价格透明化:2024年9月,卫生部发布第24/2024/TT-BYT号通知,要求所有处方药在包装上印制统一条形码,纳入国家药品价格监测平台。截至2024年底,平台已收录超过12万种药品信息。
- 传统医学立法推进:2024年11月,卫生部提交《传统医学法》草案,旨在规范传统医师执业资格与药材质量标准。
2025年
- 远程医疗常态化:2025年3月,卫生部发布第08/2025/TT-BYT号通知,正式将远程会诊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覆盖心血管、糖尿病等10种慢性病。据越南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远程医疗咨询量达410万人次,较2023年增长210%。
- 疫苗产能提升:2025年7月,越南卫生部与WHO合作启动“国家疫苗自主计划”,目标在2028年前实现70%常规疫苗本地化生产。同年,越南本土企业Vabiotech获WHO预认证,可向全球供应乙脑疫苗。
- 外国医生执业简化:2025年10月,卫生部修订第41/2023/TT-BYT号通知,缩短外国医生在越执业许可审批时间,从60个工作日降至30个工作日,并承认中国、日本、韩国的医师资格(需通过越语或英语能力测试)。
2026年(截至5月)
- 全民医保覆盖冲刺:2026年1月,越南政府宣布将医保覆盖率目标从2025年的93%提升至95%,并计划在2027年实现全民覆盖。卫生部同期启动“医保数字身份证”试点,在河内、胡志明市等5省市推行电子医保卡。
- 抗生素耐药性行动计划:2026年3月,卫生部发布《2026-2030年国家抗生素耐药性防控行动计划》,要求所有公立医院在2028年前建立抗菌药物管理项目(ASP)。
- 医疗旅游政策框架:2026年4月,卫生部与旅游总局联合发布《医疗旅游发展指导纲要(2026-2030)》,重点推广整形外科、牙科、传统医学理疗等特色服务,并计划在岘港、富国岛设立国际医疗区。
中文服务可用性
越南卫生部官网(moh.gov.vn)目前仅提供越南语和英语界面,无中文版本。但以下渠道提供中文支持:
- 胡志明市卫生局(下属部门)设有“中文服务窗口”,可通过电话 028-3930-1234 预约中文翻译。
- 河内白梅医院国际部提供中文医疗协调员,费用为每次咨询5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50元)。
-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领事保护热线:+84-24-3845-3736,可协助中国公民联系医疗机构或调解纠纷。
- 中文医疗指南:越南卫生部与WHO合作出版的《外国人在越就医指南》(2025年更新版)提供中文节选,可于河内、胡志明市国际机场的卫生服务柜台免费领取。
大陆人实操影响
对于在越南工作、留学或长期居住的中国大陆居民(以下简称“大陆人”),越南卫生部的政策直接影响其医疗可及性与成本:
- 医保参保:根据2024年《医疗保障法》修订案,持有工作签证(LĐ型)或投资签证(ĐT型)的大陆人可自愿参加越南国家医疗保险。2025年保费为月薪的4.5%(雇主承担2/3,个人承担1/3),门诊报销比例40%-60%,住院报销比例60%-80%。据越南社保局2025年数据,在越中国大陆参保者约2.3万人,占外籍参保人数的18%。
- 药品获取:大陆人可凭越南医生处方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需注意,部分中国常见药(如含伪麻黄碱的感冒药)在越南属于管制药品,需提供病历证明。卫生部2025年药品目录中,约78%的药品有中国产替代品。
- 紧急医疗转运:越南卫生部与多家国际救援公司(如International SOS)签订协议,在河内、胡志明市、岘港设有国际医疗转运协调中心。2025年,因交通事故或登革热引发的紧急医疗后送案例中,涉及中国大陆公民的占比约12%。
- 疫苗接种:大陆人可凭护照在越南任意公立疫苗接种点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如麻疹、百白破)。非规划疫苗(如HPV、带状疱疹疫苗)需自费,费用约50-150万越南盾/剂(约合人民币150-450元)。2026年起,卫生部要求所有疫苗接种点提供英文接种记录,便于跨境认可。
- 传统医学服务:越南传统医学(针灸、草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大陆人可选择在公立传统医学医院就诊,但需注意:部分草药可能含有中国《药典》未收录成分,建议提前咨询医生。
FAQ
Q1: 大陆人在越南看病,是否需要先购买医保?
A: 根据越南2024年《医疗保障法》第12条,持有工作签证(LĐ型)或投资签证(ĐT型)的外国人非强制参保,但建议购买。若未参保,公立医院门诊自费约20-50万越南盾/次(约合人民币60-150元),住院自费约200-500万越南盾/天(约合人民币600-1500元)。私立医院费用更高。购买医保后,住院报销比例可达80%。
Q2: 越南卫生部的药品注册目录中,是否包含中国产药品?
A: 据越南药品管理局2025年数据,中国产药品在越南注册数量为1247种,占进口药品总量的23%。常见品种包括抗生素、降压药、中成药(如复方丹参滴丸)。但需注意:中国产疫苗(如新冠疫苗)未在越南注册,不能通过公立渠道接种。大陆人如需使用中国药品,可凭处方在胡志明市第五郡(华人区)的指定药店购买,但需自行承担质量风险。
Q3: 在越南发生医疗纠纷,大陆人应该如何投诉?
A: 第一步:向就诊医院的患者权益办公室(Phòng Quản lý chất lượng)提交书面投诉。第二步:若30日内未解决,可向当地卫生局(如胡志明市卫生局)申请调解。第三步:若仍不满意,可向越南卫生部监察局(Thanh tra Bộ Y tế)投诉,电话:+84-24-3846-4404(转监察局)。中文协助可通过中国驻越南大使馆领事保护热线(+84-24-3845-3736)获取。据越南卫生部2025年数据,外籍人士投诉平均处理周期为45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
- 越南政府门户网站. (2022). 第08/2022/NĐ-CP号法令:关于卫生部的职能、任务与组织架构. 河内:越南政府.
- 越南卫生部. (2025). 2025年年度报告:医疗改革与全民医保进展. 河内:越南卫生部出版.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 (2024). 《医疗保障法》修订案(第33/2024/QH15号). 河内:国会法律数据库.
- 世界卫生组织(WHO)越南办事处. (2025). 越南卫生体系评估报告(2024-2025). 河内:WHO越南.
- 越南卫生部. (2025). 外国人在越就医指南(中文节选). 河内:国际合作司.
- 越南国家统计局. (2026). 2025年远程医疗发展统计公报. 河内:统计出版社.
- 越南药品管理局. (2025). 2025年药品注册目录(更新至第12期). 河内:卫生部.
-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 (2025). 领事保护与协助指南(越南分册). 河内:中国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