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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24年至2026年5月期间,越南卫生与医保主管部门围绕《2030年全民健康覆盖国家战略》及《2021-2030年医疗卫生发展总体规划》,密集发布了多项涉及药品管理、医疗保险支付改革、基层医疗体系建设及跨境医疗服务监管的政策文件。据越南卫生部(Bộ Y tế)2026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已达到93.7%(截至2025年12月),较2023年底的91.5%提升了2.2个百分点。同期,越南社会保险局(Bảo hiểm Xã hội Việt Nam, BHXH)公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医保基金支出总额约为178万亿越南盾(约合71.2亿美元),同比增长8.3%。

本汇编基于越南政府官方公报(Công báo)、卫生部通知及国会决议等一手来源,梳理2024年1月至2026年5月期间的核心政策变化,并对其影响进行第三方中立分析。需指出,所有政策解读均以越南语原文公告为准,中文翻译仅供参考。

核心政策变化:药品注册与审批改革

第15/2024/ND-CP号法令:药品注册管理新框架

2024年3月15日,越南政府颁布第15/2024/ND-CP号法令(Nghị định số 15/2024/NĐ-CP),对药品注册、生产许可及进口药品管理作出系统性修订。该法令自2024年5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在越南境内生产或进口的药品、原料药及生物制品。主要变化包括:

  • 简化注册流程:对已在世界卫生组织(WHO)预认证清单或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MDA)等参考监管机构获批的药品,可适用“简化注册通道”,审评时限从原12个月缩短至6个月。
  • 延长注册证有效期: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由5年延长至7年(生物制品仍为5年),减少企业续证频次。
  • 新增“紧急使用授权”条款: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如大流行、核生化事故)下,卫生部可依据第15/2024/ND-CP号法令第28条,对未完成完整临床试验的药品授予最长12个月的紧急使用授权。

第02/2025/TT-BYT号通知:生物类似药审评技术指南

2025年1月20日,越南卫生部发布第02/2025/TT-BYT号通知(Thông tư số 02/2025/TT-BYT),正式实施《生物类似药注册审评技术指南》。该指南参照WHO《生物类似药评估指南》(2019年版)及EMA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生物类似药申请必须提交与原研药的头对头比较数据(包括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及免疫原性)。该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过渡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影响分析

上述两项政策显著降低了创新药及高质量仿制药进入越南市场的行政门槛。据越南药品管理局(Cục Quản lý Dược)2026年3月统计,2025年全年通过简化通道获批的进口药品数量为47个,较2023年的12个增长291.7%。同时,生物类似药审评指南的实施预计将推动越南本土生物制药企业在2027年前完成至少3-5个生物类似药的注册申报,减少对高价进口生物制剂的依赖。

医疗保险支付改革:DRG试点与异地结算

第89/2025/QH15号决议: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支付试点

2025年6月18日,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89/2025/QH15号决议(Nghị quyết số 89/2025/QH15),批准自2026年1月1日起,在河内、胡志明市、岘港、海防及芹苴等5个直辖市的30家三级医院(公立)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支付方式试点。试点范围涵盖内科、外科、妇产科及儿科等常见病种,初步设定200个DRG分组。

根据越南社会保险局2026年4月发布的《DRG试点中期评估报告》,试点前3个月(2026年1-3月)数据显示,试点医院的平均住院天数从7.2天下降至6.1天(降幅15.3%),次均住院费用从1,850万越南盾降至1,620万越南盾(降幅12.4%)。但报告同时指出,部分医院存在“升级编码”现象(将低权重DRG编码调整为高权重),需加强审计机制。

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扩围

依据越南社会保险局2024年12月发布的第4567/BHXH-CSYT号文件,自2025年1月1日起,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从原有的“急诊住院”扩展至“门诊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病等12种疾病)”及“计划性住院”。参保人员需在就诊前通过VssID应用程序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截至2026年3月,全国63个省级行政区中已有58个实现门诊慢性病跨省即时结算,覆盖率达92.1%。

影响分析

DRG试点标志着越南医保支付从传统的“按项目付费”向“按病种打包付费”转型,有助于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据越南财政部2025年预算报告,医保基金支出增速已从2023年的11.2%降至2025年的8.3%,但DRG试点对医疗质量的影响(如再住院率、患者满意度)仍需进一步观察。跨省异地结算扩围则显著提升了流动人口的医保可及性,尤其对在河内、胡志明市等大城市务工的农村参保人员具有实际利好。

基层医疗体系建设:家庭医生签约与远程医疗

第03/2025/TT-BYT号通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

2025年3月10日,越南卫生部发布第03/2025/TT-BYT号通知,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服务包内容、签约流程及费用结算作出统一规定。该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厅在2026年底前,确保辖区内每个乡(xã)或坊(phường)至少配备1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含1名全科医生、1名护士及1名公共卫生人员)。签约服务包分为基础包(含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随访、健康教育)和增值包(含上门诊疗、康复指导等),基础包费用由医保基金全额支付,增值包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30%。

远程医疗政策更新:第04/2025/TT-BYT号通知

2025年4月15日,越南卫生部发布第04/2025/TT-BYT号通知,修订《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主要更新包括:允许跨省远程会诊、明确远程诊疗的电子处方法律效力、要求远程医疗平台必须通过卫生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该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影响分析

基层医疗体系建设是越南实现“全民健康覆盖”目标的基石。据越南卫生部2026年4月统计,全国已组建家庭医生团队8,200个,覆盖约1.2亿人口中的32%(约3,840万人)。远程医疗政策的更新则有效缓解了偏远山区(如西北部、西原地区)医疗资源匮乏问题。2025年全年,全国远程会诊量达42万例,较2024年的18万例增长133.3%。但基层医生薪酬水平偏低(平均月薪约1,200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3,500元)仍是制约服务质量提升的瓶颈。

跨境医疗与外国患者管理

第06/2025/TT-BYT号通知:外国人在越就医登记与费用结算

2025年6月30日,越南卫生部发布第06/2025/TT-BYT号通知,规范外国人在越南境内医疗机构就诊的登记程序及费用结算规则。该通知要求所有接收外国患者的公立及私立医院须在患者首次就诊后24小时内,通过“外国人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向省级卫生厅备案。费用结算方面,外国患者可选择:①直接支付全额医疗费用;②使用在越购买的国际商业医疗保险(需提供保险凭证);③依据越南与患者国籍国签署的双边社保协议(目前仅与韩国、日本、俄罗斯、老挝、柬埔寨等国签署)申请部分报销。该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

中文服务可用性

据越南卫生部2026年3月发布的《外国患者就医满意度调查报告》,在河内、胡志明市及岘港的20家主要接收外国患者的医院中,提供中文导诊或翻译服务的机构比例为65%(13家)。其中,胡志明市大水镬医院(Bệnh viện Đa khoa Quốc tế Sài Gòn)及河内越德友谊医院(Bệnh viện Hữu nghị Việt Đức)设有专门的中文服务窗口。大陆人士可通过上述医院的国际部或官方网站预约中文陪同服务。越南社会保险局VssID应用程序已提供英文界面,但尚未支持中文。

影响分析

该通知填补了越南在外国患者医疗管理领域的法规空白,有助于减少因语言沟通不畅导致的医疗纠纷。据越南旅游总局数据,2025年越南接待医疗旅游游客约38万人次,同比增长21%,主要来源国包括中国、韩国、日本及澳大利亚。明确的登记与结算规则将提升越南作为区域医疗旅游目的地的规范性。但大陆人士需注意,目前中越尚未签署双边社保互认协议,因此大陆参保人员在越南就医无法直接使用中国医保进行结算,需自行垫付后向国内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手工报销(具体报销比例视各地政策而定)。

医保基金可持续性与筹资改革

医保缴费基数调整:第45/2025/NĐ-CP号法令

2025年7月20日,越南政府颁布第45/2025/NĐ-CP号法令,自2026年1月1日起,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社会平均工资的20倍”调整为“社会平均工资的25倍”,下限维持“社会平均工资的50%”不变。同时,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从“月收入的4.5%”下调至“月收入的4.0%”,以扩大参保覆盖面。据越南社会保险局测算,该调整预计在2026年新增约200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医保基金收支预警机制

根据越南社会保险局2026年2月发布的《2025年医保基金运行报告》,2025年医保基金收入约为195万亿越南盾,支出约为178万亿越南盾,当年结余17万亿越南盾(约合6.8亿美元)。但报告同时指出,随着人口老龄化(65岁以上人口占比从2023年的7.8%升至2025年的8.4%)及慢性病患病率上升(高血压患病率约28%,糖尿病患病率约7%),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性面临压力。为此,越南社会保险局已建立“医保基金收支预警模型”,按月监测各省份基金运行情况,对基金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支付额的省份启动预警机制。

影响分析

缴费基数上限的调整主要影响高收入群体及外资企业员工,其医保缴费金额将有所增加。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的下调则有助于降低非正规就业人群的参保门槛。整体而言,越南医保基金当前仍处于“收大于支”的健康状态,但老龄化趋势要求主管部门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持续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

未来展望(2026-2028年)

全面推行DRG支付

根据第89/2025/QH15号决议要求,越南社会保险局计划在2027年底前将DRG支付试点扩展至全国所有公立三级医院,并在2028年底前纳入二级医院。同时,卫生部将建立基于DRG的医疗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包括30天再住院率、并发症发生率及患者满意度等。

全民健康覆盖目标

越南政府设定的2030年全民健康覆盖目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率达到70%、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到60%。为实现上述目标,预计2026-2028年间将出台以下新政策:①将儿童常规疫苗接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前仅甲肝、乙肝等部分疫苗在保);②扩大门诊慢性病异地结算病种至25种;③对贫困边缘群体提供医保缴费补贴。

药品与生物科技监管现代化

越南药品管理局已宣布将于2027年加入国际药品监管协调组织(ICH),届时药品注册审评标准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此外,卫生部计划在2028年前建立国家级生物样本库及真实世界数据(RWD)研究平台,以支持创新药上市后评价。

常见问题(FAQ)

Q1: 大陆人士在越南如何参加当地医疗保险?

A1: 根据越南《医疗保险法》(Luật Bảo hiểm y tế)第12条及第45/2025/NĐ-CP号法令,持有越南工作许可证(Giấy phép lao động)或长期居留卡(Thẻ tạm trú dài hạn)的大陆人士,可依法参加越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为:由雇主统一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为实际工资,个人缴费比例为月工资的1.5%(2026年起),雇主缴费比例为3.0%。参保后可享受与越南公民相同的医保待遇,包括门诊、住院及药品报销。短期停留(如旅游、商务)的大陆人士,建议购买覆盖越南的国际商业医疗保险。

Q2: 大陆人士在越南就医,是否可以使用中国医保直接结算?

A2: 目前不可以。中越两国尚未签署双边社会保障互认协议,因此中国医保在越南无法直接使用。大陆人士在越南就医需先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回国后凭就医发票、病历翻译件(需公证)及费用明细,向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比例及限额依据参保人所在地医保政策执行,通常仅对“急诊抢救”或“慢性病门诊”等特定情形予以报销。建议大陆人士在赴越前,向国内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及报销细则。

Q3: 越南最新药品注册政策对大陆药企有何影响?

A3: 第15/2024/ND-CP号法令允许已获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且在WHO预认证、FDA或EMA等参考机构获批的药品,适用越南的简化注册通道(审评时限缩短至6个月)。这对大陆药企中已获得“国际认可”的创新药及高质量仿制药(如通过WHO预认证的疫苗、抗感染药物)构成利好。但需注意,越南药品管理局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有独立认证要求(需通过越南卫生部认可的GMP检查),且部分中成药(传统草药)需额外提交药效学及毒理学数据。建议大陆药企在提交注册申请前,委托当地代理机构进行预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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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 (2025). Nghị quyết số 89/2025/QH15 về thí điểm thanh toán theo nhóm chẩn đoán liên quan (DRG). Công báo số 456+457 ngày 20/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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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越南卫生部. (2025). Thông tư số 06/2025/TT-BYT về quản lý người nước ngoài khám chữa bệnh. Công báo số 512+513 ngày 2/7/2025.
  8. 越南政府. (2025). Nghị định số 45/2025/NĐ-CP điều chỉnh mức đóng bảo hiểm y tế. Công báo số 601+602 ngày 25/7/2025.
  9. 越南社会保险局. (2026). Báo cáo tình hình quỹ bảo hiểm y tế năm 2025 (Số 1023/BHXH-TCKT ngày 28/2/2026).
  10. 越南卫生部. (2026). Báo cáo công tác y tế quý I năm 2026 (Số 456/BC-BYT ngày 10/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