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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厚生劳动省:劳工与就业主管部门核心职能详解

概述

日本主管劳工与就业事务的核心中央行政机关为厚生劳动省(Ministry of Health, Labour and Welfare, MHLW)。依据《厚生劳动省设置法》(平成11年法律第97号)第3条,该省负责“实现国民保健、社会保障、劳动条件改善、就业稳定及职业能力开发”等国家行政事务。截至2026年5月,厚生劳动省通过其内部部局(包括劳动基准局、职业安定局、雇用均等・儿童家庭局等)、地方分局(都道府县劳动局)及附属机构(如劳动政策审议会、中央劳动委员会)行使职能。2025年,日本劳动力人口为6,912万人(总务省统计局《劳动力调查》),完全失业率维持在2.5%左右(厚生劳动省《一般职业介绍状况》2026年1月速报)。厚生劳动省2026年度预算案中,劳动政策相关支出约为3.2万亿日元(财务省《2026年度预算概要》)。

核心职能一:劳动基准监督与劳动条件保障

含义与范围

本职能旨在确保雇主遵守《劳动基准法》(昭和22年法律第49号)、《最低工资法》(昭和34年法律第137号)、《劳动安全卫生法》(昭和47年法律第57号)等法规,保障劳动者享有法定劳动时间、休息日、工资支付、安全卫生等基本权利。范围覆盖所有行业(除国家公务员及部分特殊行业外)的雇佣关系,包括正社员、契约社员、派遣社员及兼职劳动者。

立法依据

  • 《劳动基准法》第1条(劳动条件最低基准)、第32条(劳动时间)、第37条(加班费)、第39条(年次有给休假)。
  • 《最低工资法》第3条(最低工资决定原则)、第11条(最低工资效力)。
  • 《劳动安全卫生法》第3条(雇主责任)、第12条(安全卫生管理者选任)。

执行机制

厚生劳动省劳动基准局下设监督课安全卫生课,在47个都道府县劳动局内设劳动基准监督署(全国约320处)。监督官(劳动基准监督官)依据《劳动基准法》第101条,有权进入事业场进行临检、听取说明、查阅账簿。2025年度,全国劳动基准监督署实施定期监督约15万件,受理申告约2.5万件(厚生劳动省《劳动基准监督年报》2026年版)。对违反行为,监督官可发出“是正劝告”或“是正指导”,严重者移送检察厅追究刑事责任(2025年移送件数为187件)。此外,最低工资每年由最低工资审议会(劳资公益三方代表)审议后,经厚生劳动大臣告示确定,2025年度全国加权平均最低工资为1,055日元/小时(中央最低工资审议会答申)。

核心职能二:职业安定与雇佣对策

含义与范围

本职能旨在维持劳动力市场供需平衡,防止失业扩大,促进劳动者顺利就业。范围涵盖失业者再就业支持、雇佣调整援助、劳动者派遣管理、外国人雇佣管理及地域雇佣对策。

立法依据

  • 《职业安定法》(昭和22年法律第141号)第1条(目的)、第5条(免费职业介绍)、第32条(收费职业介绍许可)。
  • 《雇佣对策法》(昭和41年法律第132号)第3条(国家雇佣政策基本方向)、第10条(雇佣开发)。
  • 《劳动者派遣法》(昭和60年法律第88号)第2条(定义)、第26条(派遣期间限制)。
  • 《外国人雇佣报告制度》(《雇佣对策法》第28条及省令)。

执行机制

厚生劳动省职业安定局统筹全国**公共职业安定所(Hello Work)**体系(全国约500处)。主要服务包括:

  • 求人・求职匹配:2025年度,Hello Work受理有效求人倍率为1.25倍(厚生劳动省《职业安定业务统计》2026年2月)。
  • 雇佣保险给付:依据《雇佣保险法》(昭和49年法律第116号)支付基本手当、教育训练给付等。2025年度,基本手当新规受给者约60万人。
  • 雇佣调整助成金:对因经济原因实施休业的企业,补助部分休业津贴。2025年度支给件数约1.2万件(厚生劳动省《雇佣保险事业年报》)。
  • 外国人雇佣管理:依据《外国人雇佣报告制度》,雇主有义务向Hello Work报告外国人雇佣状况(离职、新规雇佣等)。2025年末,在日外国人劳动者数为230万人(厚生劳动省《外国人雇佣状况》2026年1月公布)。

核心职能三:职业能力开发与人才育成

含义与范围

本职能旨在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适应产业结构变化,促进终身能力开发。范围包括公共职业训练、企业内部训练支援、技能检定制度、教育训练给付及职业能力开发助成金。

立法依据

  • 《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昭和44年法律第64号)第1条(目的)、第4条(职业训练基本计划)、第10条(公共职业训练实施)。
  • 《人材开发支援法》(平成28年法律第18号)第3条(人材开发支援措施)。

执行机制

厚生劳动省职业能力开发局下设能力开发课,管理全国职业能力开发促进中心(Polytechnic Center)及障害者职业能力开发学校(约20所)。2025年度,公共职业训练课程受讲者数约35万人(厚生劳动省《职业能力开发年报》)。此外,教育训练给付制度(《雇佣保险法》第60条之2)对劳动者自主参加指定讲座(如IT、介护、建设等)提供费用补助(一般讲座补助20%,专门讲座补助50%)。2025年度,教育训练给付申请件数约18万件。技能检定制度依据《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第44条,由国家实施技能检定(一级至三级),2025年度检定合格者数约12万人。

核心职能四:雇用均等与劳动人权保护

含义与范围

本职能旨在消除雇佣领域歧视,促进男女机会平等,防止职权骚扰、性骚扰及妊娠歧视,保护非正规劳动者权益。范围覆盖《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劳动契约法》、《短时间劳动者法》及《职权骚扰防止法》等。

立法依据

  • 《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昭和47年法律第113号)第5条(禁止性别歧视)、第11条(禁止性骚扰)。
  • 《劳动契约法》(平成19年法律第128号)第4条(均衡待遇)、第5条(职权骚扰防止)。
  • 《短时间劳动者・有期契约劳动者雇佣管理改善法》(平成5年法律第76号)第8条(待遇原则)。
  • 《职权骚扰防止法》(令和2年法律第50号)第3条(雇主防止义务)。

执行机制

厚生劳动省雇用均等・儿童家庭局下设雇用均等政策课,在都道府县劳动局内设雇用均等室(全国约40处)。主要手段包括:

  • 行政指导:对违反均等法企业发出“指导通知”。2025年度,雇用均等室处理咨询约3万件,实施企业指导约1,500件(厚生劳动省《雇用均等基本调查》2026年版)。
  • 调停:依据《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第20条,雇用均等调停委员会可对性别歧视或性骚扰纠纷进行调停。
  • 裁判支援:厚生劳动大臣可对违反均等法案件向法院提出意见(《行政事件诉讼法》第23条)。
  • 职权骚扰防止:2025年度,厚生劳动省对企业实施职权骚扰防止措施实施调查,约85%企业已制定防止方针(厚生劳动省《职权骚扰防止对策实施状况》2026年3月公布)。

核心职能五:劳动保险与工伤补偿

含义与范围

本职能通过劳动保险制度(雇佣保险与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保障劳动者在失业、伤病、工伤、死亡等情况下的收入替代与医疗补偿。范围覆盖所有适用保险的劳动者及其家属。

立法依据

  • 《雇佣保险法》(昭和49年法律第116号)第2条(保险事故)、第15条(基本手当)。
  • 《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昭和22年法律第50号)第1条(目的)、第7条(保险给付种类)。

执行机制

厚生劳动省劳动基准局下属补偿课労災保险业务课管理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労災保险)。2025年度,労灾保险新规认定件数约5.2万件(其中死亡案件约800件)(厚生劳动省《労災保险年报》2026年版)。保险给付包括疗养补偿给付、休业补偿给付、障害补偿给付及遗族补偿给付。雇佣保险由职业安定局管理,2025年度保险料率为1.65%(一般事业,劳资各半)。此外,中央劳动基准审议会(劳资公益代表)负责审议保险料率调整及给付标准修订。

核心职能六:劳资关系调整与集体劳资纠纷处理

含义与范围

本职能旨在通过行政调解、仲裁等手段,预防和解决集体劳资纠纷(如罢工、锁厂等),促进劳资自主协商。范围覆盖工会与资方之间的争议,包括不当劳动行为审查。

立法依据

  • 《工会法》(昭和24年法律第174号)第7条(不当劳动行为禁止)、第27条(中央劳动委员会设置)。
  • 《劳动关系调整法》(昭和21年法律第25号)第6条(斡旋)、第10条(调停)、第17条(仲裁)。

执行机制

厚生劳动省附属机构中央劳动委员会(Central Labour Relations Commission)及地方劳动委员会(都道府县劳动委员会)行使职能。中央劳动委员会由劳、资、公益三方各15名委员组成,下设事务局。2025年度,中央劳动委员会受理不当劳动行为申立案件约150件,集体劳资纠纷调停申请约30件(中央劳动委员会《2025年度业务年报》)。主要程序包括斡旋(由斡旋员调解)、调停(由调停委员会提出方案)及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具法律约束力)。此外,劳动政策审议会(厚生劳动省附属机构)就劳动政策基本方向提供咨询。

职能间交叉协调与部门边界

内部交叉协调

厚生劳动省内部各局职能存在显著交叉。例如:

  • 劳动基准局职业安定局在雇佣调整助成金(需同时确认劳动条件合规与雇佣维持状况)及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涉及劳动条件监督与职业介绍)上需协同。
  • 雇用均等局劳动基准局在职权骚扰调查中共享信息(前者负责行政指导,后者负责劳动基准监督)。
  • 职业能力开发局职业安定局在失业者再就业训练(如公共职业训练与Hello Work推荐)上建立“雇佣-训练”联动系统。

与别部门边界

  • 与内阁府(经济再生担当):内阁府负责宏观经济政策(如“骨太方针”),厚生劳动省在雇佣政策上需配合经济增长战略(如2025年“劳动市场改革”)。
  • 与法务省(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法务省负责在留资格认定(如“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厚生劳动省在外国人劳动者雇佣管理上需与法务省共享数据(如《外国人雇佣报告》与在留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
  • 与经济产业省:经济产业省主管产业政策(如半导体、AI),厚生劳动省在职业能力开发上需配合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如2025年“数字人才育成计划”)。
  • 与国土交通省:在建设业、运输业等特定行业(如建设技能实习生、卡车司机劳动时间限制)需协同劳动基准监督与行业许可管理。

2024-2026年政策调整要点

2024年:劳动基准法改正(时间外劳动上限规制的强化)

2024年4月,厚生劳动省依据《劳动基准法》改正(令和5年法律第56号)正式实施时间外劳动上限规制(原则上月45小时、年360小时),对建设业、运输业、医师等特殊行业设定过渡期。劳动基准监督署对违反企业实施“是正指导”件数较2023年增加约20%(厚生劳动省《2024年度劳动基准监督年报》)。

2025年:职业能力开发推进法改正(个人型教育训练账户)

2025年4月,厚生劳动省依据《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改正(令和6年法律第78号)创设“个人型教育训练账户”(每人每年上限10万日元,政府补助50%),劳动者可自主选择指定讲座。2025年度申请件数约25万件(厚生劳动省《2025年度教育训练给付状况》)。

2026年:雇用保险法改正(给付条件调整)

2026年4月,厚生劳动省施行《雇用保险法》改正(令和7年法律第91号),将基本手当给付日数上限从330日缩短为270日(针对一般劳动者),同时扩大教育训练给付对象范围(新增AI・数据科学讲座)。此外,2026年5月,厚生劳动省公布《劳动市场改革中期计划》,提出到2030年将女性劳动参加率(25-44岁)从2025年的82%提升至85%。

中文服务可用性

厚生劳动省针对在日外国人劳动者提供多语言支援。主要措施包括:

  • Hello Work多语言窗口:在东京、大阪、名古屋等主要城市Hello Work设置中文、英文、越南语、尼泊尔语等常驻翻译(2026年5月,全国约80处)。
  • 劳动基准监督署中文咨询:各都道府县劳动基准监督署配置“外国人劳动咨询员”,可提供中文电话咨询(电话:0120-531-402,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
  • 官方手册中文版:厚生劳动省发布《劳动条件手册(中文版)》、《最低工资指南(中文版)》等PDF文件(官网下载)。
  • 劳动保险中文申请支持:雇佣保险及労灾保险申请书中日对照版可于Hello Work窗口获取。
  • 注意:所有行政程序(如申告、申请)原则上需使用日语,但可通过翻译辅助完成。

FAQ

Q1: 外国人劳动者在日本遭遇劳动条件违法(如未支付加班费),应如何向厚生劳动省申告?

A1: 依据《劳动基准法》第104条,劳动者(包括外国人)可直接向事业场所在地的劳动基准监督署提出申告。申告方式包括:1)携带护照、在留卡、工资单等证据至监督署窗口(可携带翻译);2)拨打劳动基准监督署“外国人劳动咨询专线”(0120-531-402,中文对应);3)通过厚生劳动省官网“劳动基准监督申告系统”提交电子申告(需日语填写)。监督署受理后,将在30日内实施临检并发出是正指导。2025年度,外国人劳动者申告件数约6,000件(厚生劳动省《外国人劳动申告统计》)。

Q2: 2026年雇用保险给付条件修改对短期契约劳动者有何影响?

A2: 依据2026年4月施行的《雇用保险法》改正(令和7年法律第91号),短期契约劳动者(雇佣期间6个月以上)的基本手当给付日数上限从330日缩短为270日。但以下情况例外:1)因企业倒闭或解雇而离职者(给付日数维持330日);2)参加指定教育训练讲座者可延长给付日数(最多延长60日)。此外,教育训练给付对象扩大至AI、数据科学等讲座,短期契约劳动者可申请补助(上限10万日元)。建议通过Hello Work窗口确认自身适用条件。

Q3: 如何查询日本最低工资的适用标准及违反救济途径?

A3: 日本最低工资分为地域别最低工资(都道府县别)和特定最低工资(特定行业如制造业、运输业)。查询方式:1)厚生劳动省官网“最低工资检索系统”(中文版,输入都道府县名即可显示金额);2)各都道府县劳动局窗口(提供中文手册)。若雇主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基准监督署申告(依据《最低工资法》第11条)。监督署将命令雇主补足差额,并可处以50万日元以下罚金(《最低工资法》第13条)。2025年度,全国最低工资申告件数约2,000件。

参考资料

  1. 厚生劳动省《劳动基准法》(昭和22年法律第49号,最终改正令和7年法律第91号). 2026年5月现行版.
  2. 厚生劳动省职业安定局《2025年度职业安定业务统计》. 2026年2月公布.
  3. 厚生劳动省劳动基准局《2025年度劳动基准监督年报》. 2026年4月发布.
  4. 厚生劳动省雇用均等・儿童家庭局《2025年度雇用均等基本调查》. 2026年3月.
  5. 中央劳动委员会《2025年度业务年报》. 2026年4月.
  6. 财务省《2026年度预算概要》(劳动政策相关). 2026年1月.
  7. 厚生劳动省《劳动市场改革中期计划》(2026年5月). 2026年5月18日公布.
  8. 总务省统计局《劳动力调查》(2025年平均). 2026年1月.
  9. 厚生劳动省《外国人雇佣状况》(2025年末). 2026年1月公布.
  10. 厚生劳动省《最低工资法》(昭和34年法律第137号,最终改正令和6年法律第78号). 2026年5月现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