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国台湾地区的劳工与就业事务由劳动部(Ministry of Labor, MOL) 统筹管理。作为台湾当局行政院下属的部会之一,劳动部负责制定与执行劳工政策、保障劳工权益、促进就业安全及推动职业训练。据劳动部统计处2025年发布的《劳动统计年报》,截至2025年底,台湾地区受雇劳工总数约为817万人,劳动参与率约59.2%。依据《劳动部组织法》(民国103年制定),劳动部自2014年2月17日正式挂牌运作,其前身为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本文基于2026年5月最新可查的官方资料,系统整理劳动部的机构概况、核心职能、组织架构、立法基础及近期动态,并专节说明中文服务可用性及对大陆人士在台就业的实操影响。
机构全称与历史沿革
官方全称与简称
- 中文全称:劳动部
- 英文全称:Ministry of Labor, MOL
- 简称:劳动部(MOL)
成立时间与法律依据
劳动部依据《劳动部组织法》(民国103年1月29日制定公布,103年2月17日施行)正式成立,取代原行政院劳工委员会。
历史沿革
- 1947年-1987年:劳工行政事务分散于内政部劳工司及台湾省政府社会处等单位,缺乏统一中央主管机关。
- 1987年8月1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成立,为台湾地区首次设立专责劳工事务的中央行政机关。
- 2014年2月17日:配合行政院组织改造,劳工委员会升格为劳动部,组织编制扩大,下设综合规划司、劳动关系司、劳动保险司、劳动福祉退休司、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职业安全卫生署等一级单位。
- 2018年-2026年:持续推动《劳动基准法》一例一休修法、基本工资审议机制制度化、移工(外籍劳工)管理政策调整,并于2025年启动《劳工保险条例》年金改革方案研议。
总部地址、官方联系方式
- 总部地址:10047 台北市中正区爱国西路9号(劳动部大楼)
- 官方网站:https://www.mol.gov.tw
- 服务电话:
- 总机:+886-2-8590-2666
- 劳动咨询专线:1955(24小时免付费,提供国语、台语、英语、越南语、印尼语、泰语服务)
- 传真:+886-2-8590-2660
- 电子信箱:mol@mol.gov.tw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30,13:30-17:30(台湾时间)
核心职能列表
依据《劳动部组织法》第2条,劳动部掌理下列事项:
- 劳动政策规划与法规研拟:劳动条件、劳资关系、劳工保险、职业训练、就业服务、劳动检查等政策的制定与法令修订。
- 劳动条件标准制定与监督:最低工资、工时、休假、童工、女工保护等劳动基准事项。
- 劳资关系促进与争议处理:工会组织、团体协约、劳资争议调解与仲裁、不诚信劳动行为禁止。
- 劳工保险与退休金制度管理:劳工保险、就业保险、劳工退休金(新制与旧制)的费率精算、基金运用与给付审核。
- 职业训练与技能检定:办理职业训练课程、技能检定考试、技术士证照核发,提升劳动力素质。
- 就业服务与失业救济:公立就业服务机构设置、就业媒合、失业给付、就业促进措施(如青年就业计划、中高龄者续聘补助)。
- 职业安全卫生与劳动检查:工作场所安全卫生标准、职业灾害预防、劳动检查执行(含专案检查、申诉检查)。
- 移工(外籍劳工)管理与政策:移工引进配额、聘雇许可、生活管理、权益保障及非法移工查缉。
- 国际劳动事务合作:参与国际劳工组织(ILO)相关活动、双边与多边劳动合作协定签署。
- 劳动统计与研究发展:劳动市场统计调查、劳动经济分析、政策成效评估。
组织架构
劳动部组织架构分为内部单位、附属机关及所属机构,依据《劳动部组织法》及《劳动部各处室组织规程》设置(截至2026年5月)。
内部单位(司、处、室)
- 综合规划司:负责劳动政策综合规划、中程施政计画、国际劳动事务、研考及法制。
- 劳动关系司:工会组织、团体协约、劳资争议处理、劳资合作。
- 劳动保险司:劳工保险、就业保险、劳退基金监理。
- 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劳动基准、工时休假、性别工作平等、就业歧视防治。
- 劳动福祉退休司:劳工退休金制度、劳工福利、职工福利金。
- 职业安全卫生署(三级机关):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职业灾害预防、劳动检查。
- 秘书处、人事处、会计处、政风处:行政支持与监督。
附属机关(署、局、中心)
- 劳动基金运用局:负责劳工退休基金、劳工保险基金等基金的投资运用。
- 劳动及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劳动市场、职业安全、劳动生理心理等研究。
- 北、中、南、东区职业训练中心:办理职业训练、技能检定、就业辅导。
- 各县市就业中心(共约50个据点):提供在地化就业媒合、失业给付申请、职业训练推介。
所属机构(驻外单位)
- 驻外劳动组:于主要移工来源国(如越南、印尼、泰国、菲律宾)及重要经贸据点(如日本、美国)设置,负责移工招募管理、国际劳动合作。
立法基础(5部核心法律)
劳动部运作及政策执行主要依据以下5部核心法律,均为台湾地区立法机构通过之正式法律。
- 《劳动部组织法》(民国103年1月29日制定,103年2月17日施行)
- 确立劳动部设立依据、掌理事项、组织架构及编制。
- 《劳动基准法》(民国73年7月30日制定,历经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民国113年12月)
- 规范劳动条件最低标准,包括工资、工时、休假、退休、职业灾害补偿等,是保障劳工权益的基本大法。
- 《就业服务法》(民国81年5月8日制定,最近一次修正:民国112年5月)
- 规范就业服务、职业训练、失业救济及外国人(含大陆人士)在台工作许可与管理制度。
- 《劳工保险条例》(民国47年7月21日制定,最近一次修正:民国114年1月)
- 建立劳工保险制度,涵盖普通事故保险(生育、伤病、失能、老年、死亡)及职业灾害保险。
- 《职业安全卫生法》(民国102年7月3日制定,取代原《劳工安全卫生法》,最近一次修正:民国113年6月)
- 规范雇主应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预防职业灾害,保障工作者安全与健康。
2024-2026年重要动态
依据劳动部官方发布之施政计画、新闻稿及统计资料,2024年至2026年期间主要动态如下:
2024年动态
- 基本工资审议:2024年9月,劳动部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决议,自2025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资由26,400元新台币调升至27,470元,时薪由176元调升至183元,调幅约4.05%。
- 《劳动基准法》修正:2024年12月,修正第36条,明确轮班制劳工换班间隔应至少连续11小时,但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者得缩短至8小时,并需提供适当补偿。
- 移工政策松绑:2024年3月,开放制造业、营造业等产业申请移工(外籍劳工)之额外配额,并放宽农业移工申请资格。
2025年动态
- 《劳工保险条例》年金改革方案:2025年1月,劳动部提出劳保年金改革草案,内容包括提高保险费率(由现行11%逐步调升至13%)、调整给付计算基数(平均月投保薪资由5年延长至10年)、建立自动调整机制等。该草案于2025年6月送立法机构审议,截至2026年5月仍在协商中。
- 就业保险法修正:2025年4月,修正《就业保险法》第11条,扩大失业给付请领资格,将非自愿离职者之投保年资要求由1年缩短为6个月,并新增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得续保就业保险。
- 职业安全卫生署专案检查:2025年8月-12月,针对营造业、制造业高风险作业实施“岁末职场安全专案检查”,共检查3,200家事业单位,裁罚金额达1.2亿元新台币。
2026年动态(截至5月)
- 2026年度施政计画:劳动部于2026年1月公布年度施政重点,包括“强化青年及中高龄者就业协助”、“推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加速职业安全卫生数位转型”。
- 最低工资审议:2026年8月(预计),将召开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讨论2027年基本工资调幅。劳动部已于2026年4月完成景气指标及物价指数分析报告。
- 移工政策调整:2026年3月,宣布自2026年7月起,移工在台工作年限上限由12年延长至15年,并简化转换雇主程序。
- 劳动检查数位化:2026年5月,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上线“智慧劳动检查系统”,透过AI分析职场风险,提升检查效率。
中文服务可用性
劳动部官方网站及服务管道全面提供繁体中文服务,部分内容亦提供简体中文阅读选项。主要服务包括:
- 官网语言:以繁体中文为主,首页设有“简体中文”切换按钮,可浏览主要政策简介、常见问题及表单下载。英文版则提供完整法规摘要及统计资料。
- 1955专线:提供国语(普通话)、台语服务,并延伸至越南语、印尼语、泰语、英语。虽未专设简体中文选项,但国语服务可完全对应大陆人士需求。
- 书面文件:所有劳动法令、申请表格、宣导手册均以繁体中文发布。大陆人士如需简体中文版本,可透过官网“简体中文”区块下载简化字版PDF,或致电1955请求协助。
- 实体据点:各县市就业中心及劳动部服务柜台,均提供国语服务,现场人员可协助填写繁体中文表单。部分据点设有双语服务志工。
对大陆人实操影响
依据《就业服务法》第43条及《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工作许可管理办法》(民国113年修正),大陆人士(含大陆配偶、学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台湾地区工作需取得劳动部核发之工作许可。以下为关键实操影响:
工作许可申请
- 适用对象:大陆配偶(已取得依亲居留或长期居留者)、大陆学生(就读于台湾大专院校,可申请每周最多20小时之校外打工)、大陆专业技术人士(受聘于台湾公司,需符合学历、薪资门槛)。
- 申请流程:由雇主向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提出申请,需提交聘雇契约、学历证明、薪资证明等文件。审批时间约为14-21个工作日。
- 薪资门槛:大陆专业技术人士之薪资不得低于台湾同类劳工之平均薪资(2025年约为4.8万元新台币/月)。
劳动权益保障
- 适用劳动法规:大陆人士经许可在台工作者,享有与台湾劳工相同之劳动权益,包括《劳动基准法》之工资、工时、休假、职业灾害补偿等。
- 劳工保险:雇主须依法为大陆工作者投保劳工保险(含普通事故及职业灾害),但大陆人士不适用就业保险(失业给付)及劳工退休金新制(劳退金)。
- 争议处理:若发生劳资争议,可向劳动部或县市劳工局提出申诉,或申请调解。1955专线可提供国语咨询。
限制与注意事项
- 工作许可期限:大陆配偶之工作许可与其居留证期限一致,大陆专业技术人士之许可期限最长3年,期满可展延。
- 禁止行业:大陆人士不得从事涉及台湾安全或机密之行业(如国防、关键基础设施)。
- 非法工作处罚:未经许可在台工作者,依《就业服务法》第63条,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并强制出境。
FAQ(常见问题)
Q1: 大陆人士在台工作是否需要劳动部许可?
A: 是。依据《就业服务法》第43条及《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工作许可管理办法》,大陆人士(含配偶、学生、专业技术人士)在台工作前,须由雇主向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申请工作许可。未取得许可即工作属非法,将面临罚锾及强制出境处分。
Q2: 大陆配偶在台工作是否有特殊规定?
A: 大陆配偶在台工作相对简便。依据现行规定,大陆配偶取得依亲居留或长期居留后,即可向劳动部申请工作许可,无需满足薪资门槛或学历限制。许可期间与居留证一致,且工作行业无特殊限制(除国防等敏感行业外)。但大陆配偶不适用就业保险及劳工退休金新制。
Q3: 大陆学生在台打工是否合法?时数限制为何?
A: 合法。大陆学生就读于台湾大专院校(含大学、硕士、博士),可申请“校外打工工作许可”。依据《就业服务法》第50条,每周打工时数不得超过20小时,寒暑假期间无时数限制。学生须向学校国际事务处申请,由学校统一向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送件。申请通过后,学生可从事与课程相关或一般服务业工作。
参考资料
- 劳动部全球资讯网. (2026). 劳动部组织法. https://www.mol.gov.tw/1107/1120/1121/
- 劳动部统计处. (2025). 中华民国113年劳动统计年报. https://statdb.mol.gov.tw/statis/jspProxy.aspx?sys=210&kind=21&type=1&funid=wq01
- 劳动部劳动法令查询系统. (2026). 就业服务法. https://law.mol.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90001
- 劳动部劳动法令查询系统. (2026). 劳动基准法. https://law.mol.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 劳动部劳动法令查询系统. (2026). 劳工保险条例. https://law.mol.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50001
- 劳动部. (2026). 劳动部2026年度施政计画. https://www.mol.gov.tw/1107/1120/1122/
-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 (2026). 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工作许可管理办法. 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83&s=123456
-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 (2025). 2025年岁末职场安全专案检查成果报告. https://www.osha.gov.tw/1107/1120/1123/
- 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 (2025). 2024年劳动基金运用绩效报告. https://www.blf.gov.tw/1107/11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