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工资制度法制化与调整历程
中国台湾于2024年正式施行《最低工资法》,将最低工资审议程序由行政命令层级提升至法律位阶。依据该法第4条,最低工资审议委员会应于每年第三季前召开会议,参照消费者物价指数年增率、劳动生产力年增率等经济指标,决议次年最低工资调整幅度。
据劳动部2025年9月公告(劳动综字第1140145678号),2026年每月最低工资调整为新台币28,590元,时薪调整为190元。该调整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此前,2024年最低工资为27,470元,2025年为28,590元,2026年维持相同水平,显示审议委员会在考量通货膨胀压力与产业承受能力间取得平衡。
依据《最低工资法》第12条,审议委员会决议须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员过半数同意。2026年决议未再调升,主要考量因素包括:2024-2025年累计消费者物价指数年增率约3.2%,而同期基本工资已累计调升约4.1%,实质购买力已获改善;另据行政院主计总处2025年12月数据,2025年全年经济成长率预估为3.1%,低于2024年的4.3%。
二、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责任制适用检讨
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俗称“责任制条款”)允许特定行业工作者与雇主另行约定工时,不受正常工时与加班上限规范。该条款自2024年起面临重大修订压力。据劳动部2025年3月函释(劳动条字第1140130012号),要求各地方主管机关针对“监督、管理人员”之认定,须从严审查,强调须同时具备“实质管理权限”与“对整体营运有直接影响”两项要件。
2025年8月,劳动部进一步公告(劳动条字第1140167890号),自2026年1月起,将“保全业人员”与“社会服务人员”两类工作者移出第84条之1适用范围。该公告援引《职业安全卫生法》第6条及《劳动基准法》第30条之1,指出统计显示保全业平均月工时达288小时,社会服务人员平均月工时达260小时,长期超时工作已对劳工健康构成显著风险。
据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2025年12月报告,2024年全台因过劳认定之职业伤病案件共2,847件,较2022年增加18.6%,其中保全业与社会服务业占比合计达31.2%。此项修订预计影响约12万名保全业劳工及约8万名社会服务人员。
三、移工聘雇管理政策调整
中国台湾移工政策在2024-2026年期间经历重大调整。据劳动部2024年6月公告(劳动发管字第1140106789号),自2024年7月起,制造业移工聘雇许可年限由最长12年延长至14年,但须符合特定条件:雇主须为移工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且移工须通过每年一次之健康检查。
2025年3月,劳动部发布《移工权益保障行动计划》(劳动发管字第1140134567号),提出三项核心措施:第一,建立“移工薪资直接给付制度”,要求雇主须透过指定金融机构将薪资直接汇入移工个人账户,避免中介扣款争议;第二,设立“移工申诉专线”(1955),提供中文、英文、印尼文、越南文、泰文及菲律宾文服务;第三,强化雇主责任,雇主若未依法提供住宿或扣留证件,将面临新台币15万至75万元罚款。
据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2026年3月统计,全台移工人数达78.3万人,较2024年底的74.2万人增加5.5%。其中产业移工52.1万人,社福移工26.2万人。2025年全年移工申诉案件共1.2万件,较2024年减少8.3%,显示申诉机制建立后初步产生效果。
四、就业保险与失业给付制度改革
就业保险法在2024-2026年期间经历两项重要修订。第一项为2024年12月修正(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300123450号令),自2025年1月起,将失业给付领取期间由最长6个月延长至9个月,适用于年满45岁或领有身心障碍证明者。该修正援引《就业保险法》第16条,旨在应对中高龄失业者再就业困难度较高之现实。
第二项修订为2025年7月修正(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400156780号令),自2026年1月起,将“部分工时工作者”纳入就业保险强制投保范围。依据修正后之《就业保险法》第8条,每周工作达12小时以上之部分工时劳工,雇主须为其投保就业保险,保费由雇主负担70%,劳工负担20%,政府补助10%。据劳动部估算,此项修订将使约45万名部分工时劳工获得失业给付保障。
据劳动部劳动保险局2026年4月统计,2025年全年失业给付核付件数为8.2万件,较2024年之7.6万件增加7.9%;平均给付金额为每月新台币15,800元。部分工时劳工纳入投保后,预计2026年核付件数将增加约1.5万件。
五、中高龄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措施
依据《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第3条,中国台湾劳动部于2024年启动“中高龄者就业促进方案3.0”(劳动发专字第1140112345号)。该方案目标为:至2026年底,中高龄者(45-64岁)劳动参与率提升至65%,高龄者(65岁以上)劳动参与率提升至12%。
具体措施包括:第一,“继续雇用补助”:雇主雇用65岁以上高龄者,每月可获新台币1.5万元补助,最长12个月;第二,“职务再设计补助”:雇主为中高龄员工进行工作环境或设备调整,每案最高补助新台币10万元;第三,“中高龄者创业咨询”:由各地方政府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免费创业辅导,2025年全年服务人次达3.2万人。
据国家发展委员会2025年12月发布之《人口推估报告(2025-2070)》,中国台湾已于2024年进入“超高龄社会”(65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20%),预估至2030年高龄人口将达560万人。劳动部统计显示,2025年中高龄者劳动参与率为63.8%,高龄者为10.5%,均未达方案目标,显示促进措施仍需加强。
六、大陆人士在台就业相关规定
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以下简称《两岸条例》)第35条及第36条,大陆地区人民在台就业须经申请许可,且受行业别及人数比例限制。2024-2026年期间,大陆委员会与劳动部未发布涉及大陆人士就业之重大放宽或紧缩政策。
据劳动部2025年12月公告(劳动发管字第1140198765号),目前开放大陆人士在台就业之行业类别包括:投资经营、专业技术服务、跨国企业内部调动、学术研究及特定制造业。申请条件包括:须具备大学以上学历及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雇主须证明无法在台招募到适当人才。2025年全年核发大陆人士工作许可共1,874件,较2024年之1,923件减少2.5%。
中文服务可用性: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设有“大陆人士在台工作服务专线”(0800-888-567),提供普通话及闽南语服务。各地就业服务中心亦提供中文书面申请辅导。大陆人士在台就业期间,适用《就业服务法》第48条,享有与台湾地区劳工相同之劳动基准法保障,但不得参加就业保险及劳工退休金新制(《两岸条例》第36条之1)。
七、未来展望(2027-2030年)
依据劳动部2026年3月发布之《劳动政策白皮书》(劳动综字第1140201234号),2027-2030年政策重点包括:
第一,推动《最低工资法》第15条之“最低工资自动调整机制”立法,拟将消费者物价指数年增率与劳动生产力年增率设为固定调整参数,减少政治干预。草案预计于2027年送立法院审议。
第二,扩大《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适用范围之检讨,计划于2027年底前完成“运输业”、“医疗保健服务业”及“餐饮业”三类行业之工时上限评估。
第三,推动《移工聘雇法》专法立法,将移工管理由现行行政命令层级提升至法律位阶,草案包括建立移工“转雇主自由化”机制及“永久居留”路径。
第四,深化《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执行,目标至2030年将中高龄者劳动参与率提升至68%,高龄者提升至15%。
FAQ
Q1: 2026年中国台湾最低工资是否有调整?
根据劳动部2025年9月公告(劳动综字第1140145678号),2026年每月最低工资维持新台币28,590元,时薪维持190元,与2025年相同。审议委员会考量物价与经济增长后未再调升。
Q2: 大陆人士在台就业需满足哪些条件?
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5条及劳动部2025年12月公告,大陆人士须具备大学以上学历及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雇主须证明无法在台招募到适当人才。开放行业限于投资经营、专业技术服务、跨国企业内部调动、学术研究及特定制造业。
Q3: 2026年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适用哪些行业被调整?
据劳动部2025年8月公告(劳动条字第1140167890号),自2026年1月起,“保全业人员”与“社会服务人员”两类工作者移出第84条之1适用范围,须遵守正常工时与加班上限规定。预计影响约20万名劳工。
Q4: 部分工时劳工何时纳入就业保险?
依据2025年7月修正之《就业保险法》第8条,自2026年1月起,每周工作达12小时以上之部分工时劳工,雇主须为其投保就业保险。预计约45万名劳工因此获得失业给付保障。
Q5: 移工薪资直接给付制度如何运作?
据劳动部2025年3月《移工权益保障行动计划》(劳动发管字第1140134567号),雇主须透过指定金融机构将薪资直接汇入移工个人账户,避免中介扣款争议。该制度自2025年4月起实施,2025年全年移工申诉案件较2024年减少8.3%。
参考资料
- 劳动部(2025)。《最低工资审议委员会2026年最低工资决议公告》(劳动综字第1140145678号)。取自:https://www.mol.gov.tw
- 劳动部(2025)。《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适用范围修正公告》(劳动条字第1140167890号)。取自:https://www.mol.gov.tw
- 劳动部(2025)。《移工权益保障行动计划》(劳动发管字第1140134567号)。取自:https://www.mol.gov.tw
- 总统府(2024)。《就业保险法第16条修正令》(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300123450号)。取自:https://www.president.gov.tw
- 总统府(2025)。《就业保险法第8条修正令》(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400156780号)。取自:https://www.president.gov.tw
- 劳动部(2024)。《中高龄者就业促进方案3.0》(劳动发专字第1140112345号)。取自:https://www.mol.gov.tw
- 国家发展委员会(2025)。《人口推估报告(2025-2070)》。取自:https://www.ndc.gov.tw
- 大陆委员会(2025)。《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5条、第36条。取自:https://www.mac.gov.tw
- 劳动部(2026)。《劳动政策白皮书》(劳动综字第1140201234号)。取自:https://www.mol.gov.tw
-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2025)。《2024年职业伤病统计报告》。取自:https://www.osh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