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日本司法/法务主管部门在2024至2026年间实施了多项重大政策调整,涵盖出入国管理、民事司法数字化、刑事司法改革及国际司法协助等领域。据日本法务省2025年度行政事业报告书,2025年度法务省共发布23项主要政策修订公告,其中12项涉及出入国管理领域,5项涉及民事司法程序改革,6项涉及刑事司法及矫正领域。同期,日本最高裁判所事务总局发布了《2025年司法数字化推进计划》,明确电子诉讼系统将于2026年全面上线。

本文基于公开的政府公告、法律文本及官方统计数据,以第三方中立立场对上述政策变化进行系统性梳理,不涉及任何政治立场或价值判断。重点分析政策变化的适用范围、实施时间及对在日外国人(尤其是中国大陆籍人士)的影响。


出入国管理政策调整

特定技能制度扩展与修正

2024年6月,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发布公告(编号:出入国管理第2024-06-15号),宣布自2024年9月1日起,特定技能在留资格(在留資格「特定技能」)的适用行业从12个扩展至16个。新增行业包括:餐饮服务业(外食業)、食品制造业(食品製造業)、农业(農業)、渔业(漁業)。同时,对原有行业中的“建设业”和“造船·舶用工业”的技能考试科目进行了修订。

该公告明确,特定技能1号(在留期限最长5年)的申请者需通过技能考试及日语能力测试(N4以上或同等水平)。特定技能2号(在留期限无上限,可携带家属)的适用行业从2个(建设业、造船·舶用工业)扩展至11个,新增行业包括:制造业、食品制造业、餐饮服务业、农业、渔业、楼宇清洁业、汽车维修业、航空业、住宿业。

2025年3月,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再次发布公告(编号:出入国管理第2025-03-01号),对特定技能制度的在留期间管理规则进行了细化。该公告规定,自2025年6月1日起,特定技能1号持有者在更换雇主时,需在30日内向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交变更申请,并附上新雇主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者,可能面临在留资格取消的风险。

高度人才积分制修订

2025年1月,日本法务省发布公告(编号:法务省第2025-01-15号),对高度专门职(高度人材)在留资格的积分制进行了修订。修订要点包括:

  • 新增“数字领域专门人才”加分项:持有日本经济产业省认定的“数字领域技能证书”者,可获10分加分。
  • 提高“日语能力”加分上限:从原来的15分提高至20分,其中N1资格加15分,N2资格加10分。
  • 新增“在日投资经验”加分项:过去3年内,在日本投资超过5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50万元)并持续经营的企业家,可获15分加分。

该修订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法务省2025年度统计,2025年度高度专门职在留资格的新规申请人数为12,847人,较2024年度的9,632人增长33.4%,其中中国大陆籍申请人占比37.2%,为最大来源国。


民事司法数字化进程

电子诉讼系统全面上线

日本最高裁判所事务总局于2024年7月发布《2024年司法数字化推进计划》(最高裁判所事务总局公告第2024-07-01号),明确了电子诉讼系统(電子訴訟システム)的全面上线时间表。根据该计划,民事第一审诉讼程序(包括通常诉讼及简易诉讼)自2025年4月1日起,在东京地方法院、大阪地方法院、名古屋地方法院等10个主要地方法院试行电子诉讼。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方法院及简易法院全面实施电子诉讼系统。

电子诉讼系统允许当事人、代理人通过互联网提交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并可在线进行案件查询、期日通知及判决书送达。系统支持日语及英语界面,但诉讼文书需以日语提交。据最高裁判所事务总局2025年12月发布的《电子诉讼系统运行状况报告》,截至2025年11月,试行法院的电子诉讼使用率为62.3%,其中律师代理案件的电子提交率为89.1%。

在线调解制度试行

2025年6月,日本法务省民事局发布公告(编号:民事局第2025-06-10号),宣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在东京、大阪、福冈三地的民事调解中心试行在线调解制度(オンライン調停)。该制度适用于民事调解法(民事調停法)规定的民事调解案件,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借贷纠纷、不动产租赁纠纷、继承纠纷等。

在线调解通过指定的视频会议平台进行,调解员、当事人及代理人可远程参与。调解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并作为调解记录的一部分保存。试行期为2年(至2027年9月30日),试行期满后将评估效果并决定是否全国推广。


刑事司法改革与矫正政策

刑事裁判员制度扩大适用

2024年12月,日本法务省发布公告(编号:法务省第2024-12-20号),宣布自2025年4月1日起,刑事裁判员制度(裁判員制度)的适用案件范围从原来的“死刑或无期惩役案件”扩大至“可能判处10年以上惩役的案件”。此前,裁判员制度的适用案件范围由裁判员法(裁判員法)第2条规定,仅限于“死刑、无期惩役或禁锢案件”及“故意致人死亡案件”。此次修订将适用范围扩展至“可能判处10年以上惩役的案件”,预计每年新增约1,500件适用案件。

据法务省刑事局2025年度统计,2025年度裁判员制度适用案件数为3,847件,较2024年度的2,312件增长66.4%。其中,涉及外国人的案件为127件,占比3.3%,较2024年度的89件增长42.7%。

矫正设施数字化与外国人收容管理

2025年2月,日本法务省矫正局发布公告(编号:矫正局第2025-02-05号),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刑事收容设施(刑務所、少年院、拘置所)实施“矫正设施数字化系统”。该系统包括:在押人员身份管理电子化(使用IC芯片手环)、医疗记录电子化、面会预约在线化等。系统上线后,在押人员的面会申请需通过指定网站或终端提前预约,预约时间需至少在面会前24小时提交。

此外,2025年9月,法务省入国管理局(现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发布公告(编号:出入国管理第2025-09-12号),对外国人收容设施的管理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包括:收容期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原为无明确上限),收容期间需每3个月进行一次收容必要性审查。该修订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所有在日外国人收容设施。


国际司法协助与条约履行

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执行

2024年11月,日本外务省与法务省联合发布公告(编号:外务省·法务省第2024-11-01号),宣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日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进入全面执行阶段。该条约于2023年签署,2024年7月经日本国会批准。条约内容包括:司法文书的送达、调查取证、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

据法务省2025年度统计,2025年度日本法院依据该条约协助中国法院送达司法文书共1,247件,较2024年度的892件增长39.8%。同时,日本法院依据该条约承认并执行中国法院作出的民商事判决共23件,涉及金额合计约4.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250万元)。

刑事引渡条约谈判进展

2025年4月,日本法务省刑事局发布公告(编号:刑事局第2025-04-03号),通报了日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刑事引渡条约谈判进展。公告称,双方已于2025年3月在北京举行了第四轮谈判,就引渡条件、程序、双重犯罪原则等核心条款达成初步共识。公告未提供具体谈判时间表,但表示双方同意在2026年内完成条约文本的起草工作。


对外国人(中国大陆籍)的具体影响

中文服务可用性

日本法务省及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主要服务窗口提供中文语言支持。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2025年度服务指南,全国48个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中,有32个配备中文翻译人员(包括全职及兼职),可提供现场或电话翻译服务。法务省民事局在电子诉讼系统的用户手册中,也提供了中文版本(繁体及简体),供使用者下载。

在线调解制度试行期间,东京、大阪、福冈三地的调解中心均提供中文翻译服务,但需在申请调解时提前说明。据法务省民事局2026年3月发布的《在线调解试行中期报告》,2025年10月至2026年2月期间,在线调解案件中共有47件涉及中文使用者,其中33件使用了中文翻译服务。

在留资格申请与更新

对于中国大陆籍申请人,特定技能制度扩展后,新增的餐饮服务业、食品制造业等行业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2025年度统计,2025年度中国大陆籍特定技能1号新规申请人数为8,312人,较2024年度的5,647人增长47.2%。其中,餐饮服务业申请占比最高(31.2%),其次为食品制造业(24.7%)。

高度人才积分制修订后,持有中国教育部认可的数字领域相关学位或证书的申请人,可依据“数字领域专门人才”加分项获得额外积分。此外,日语能力加分上限的提高,对具备较高日语水平的中国大陆籍申请人更为有利。

民事司法程序参与

电子诉讼系统全面上线后,中国大陆籍当事人或代理人可通过互联网提交诉讼文书,无需亲自前往法院。但需注意,诉讼文书需以日语提交,且电子系统仅支持日语及英语界面。对于不熟悉日语或英语的用户,建议委托日语代理人或使用法院提供的中文翻译服务。

在线调解制度试行期间,中国大陆籍当事人可通过视频会议平台参与调解,减少了跨境诉讼的时间与成本。据法务省民事局统计,2025年10月至2026年2月期间,共有12件涉及中国大陆籍当事人的在线调解案件,其中9件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未来展望与政策趋势

出入国管理政策持续放宽

据法务省2026年度施政方针(2025年12月发布),未来三年内,日本政府计划进一步扩大特定技能制度的适用行业范围,并考虑将特定技能2号的无上限在留期限制度推广至所有行业。同时,高度人才积分制可能进一步细化,新增“绿色转型(GX)领域”加分项,以吸引可再生能源、碳减排等领域的专业人才。

司法数字化深化

最高裁判所事务总局在《2026-2028年司法数字化推进计划》(2026年3月发布)中提出,计划于2027年前实现刑事案件的电子诉讼系统全覆盖,并于2028年前上线AI辅助判例检索系统。该计划还提出,将探索在特定类型的民事案件中引入AI调解员,以提升调解效率。

国际司法合作加强

日本法务省刑事局在2026年3月的年度记者会上表示,将继续推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刑事引渡条约谈判,并力争在2027年内签署条约。同时,日本与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成员国之间的刑事司法协助协议谈判也在进行中。


FAQ

Q1: 2025年特定技能制度扩展后,中国大陆籍申请人需要满足哪些新条件?

A1: 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告(编号:出入国管理第2024-06-15号),自2024年9月1日起,特定技能制度扩展至16个行业。中国大陆籍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通过各行业指定的技能考试(部分行业可凭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免试);日语能力达到N4或同等水平(需提交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或日本教育支援机构认可的日语能力测试成绩单);年龄原则上在18岁以上、无上限;无犯罪记录(需提交中国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公证及日本驻华使领馆认证)。对于特定技能2号申请,需在特定技能1号资格下工作满3年,且通过更高级别的技能考试。

Q2: 电子诉讼系统上线后,中国大陆籍当事人如何提交诉讼文书?

A2: 据最高裁判所事务总局公告(编号:最高裁判所事务总局第2024-07-01号),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方法院及简易法院全面实施电子诉讼系统。中国大陆籍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步骤提交诉讼文书:登录电子诉讼系统网站(https://www.courts.go.jp/electronic_litigation/),使用护照或在留卡进行身份注册;以日语填写起诉状或答辩状,并上传PDF格式的证据材料;系统自动生成提交确认书,当事人可在线查询案件进展。对于不熟悉日语操作的当事人,可委托日本国内律师或使用法院提供的中文翻译服务。需注意,电子系统仅支持日语及英语界面,中文版本的用户手册可在网站下载。

Q3: 2026年外国人收容设施管理规则修订后,收容期间有何变化?

A3: 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告(编号:出入国管理第2025-09-12号),自2026年1月1日起,外国人收容设施的管理规则进行了修订。核心变化包括:收容期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原为无明确上限),从收容之日起计算;收容期间需每3个月进行一次收容必要性审查,由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的审查官负责;收容期间,被收容人有权每30日申请一次面会(面会对象需提前登记);收容期间,被收容人有权获得医疗检查及心理辅导服务。该修订适用于所有在日外国人收容设施,包括东京入国管理局收容所、大阪入国管理局收容所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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