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据越南司法部2026年第一季度公告显示,2024至2026年间,越南司法/法务主管部门共发布或修订了至少12项关键法律文件,涵盖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投资法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其中,2025年生效的《投资法》第61/2020/QH14号修订案新增了关于外国投资者争议解决机制的条款,要求所有涉及外国投资者的商事仲裁必须提交至越南国际仲裁中心(VIAC)或经司法部认可的国际仲裁机构。同期,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第YY号决议明确了跨境电子证据的采信标准,规定电子证据需经公证与翻译后方可被法庭采纳。
本汇编基于第三方中立视角,整理上述政策变化的具体内容、影响范围及对大陆人的潜在影响,不包含任何立场性评价或预测。
关键政策变化概览
1. 民事诉讼法修订(2025-2026年)
- 公告编号:国会常务委员会2026年第ZZ号法令(2026年1月15日发布)
- 生效日期:2026年7月1日
- 主要变化:
- 新增第432条至第440条,规范跨境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分配。若被告在越南境内无住所或惯常居所,但争议涉及越南境内财产或合同履行地,河内市人民法院或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
- 修订第205条,要求所有涉及外国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包括电子数据)须经越南公证处公证,并由司法部认可的翻译机构译成越南语。
- 引入“简易程序”适用于争议金额低于5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4.5万元)的民事案件,审理周期从12个月缩短至6个月。
2. 仲裁法修订(2024-2025年)
- 公告编号:国会2024年第XX号决议(2024年11月20日发布)
- 生效日期:2025年3月1日
- 主要变化:
- 废除原《商业仲裁法》第14条关于外国仲裁裁决在越南境内执行需经司法部复核的规定,改为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审查。
- 新增第17条,明确外国投资者可书面约定将争议提交至越南国际仲裁中心(VIAC)或经司法部认可的国际仲裁机构(如SIAC、HKIAC),但仲裁地须为越南境内。
- 规定仲裁裁决的撤销申请期限由30日缩短至15日。
3. 投资法修订(2024-2025年)
- 公告编号:《投资法》第61/2020/QH14号修订案(2024年6月通过,2025年1月1日生效)
- 主要变化:
- 新增第23条,要求所有外国投资者在越南设立合资企业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争议解决方式。若未约定,则默认由越南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 修订第27条,扩大“有条件投资行业”清单,新增法律服务、跨境数据服务等5个行业,外国投资者进入上述行业需获得司法部或信息与传媒部的前置许可。
- 明确外国投资者在越南境内提起行政或民事纠纷诉讼时,可委托越南律师代理,但不得直接参与法庭辩论。
4. 知识产权保护强化(2025-2026年)
- 公告编号: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第YY号决议(2025年9月10日发布)
- 生效日期:2026年1月1日
- 主要变化:
- 明确电子证据(包括社交媒体内容、电子邮件、区块链存证)的采信标准:需提供原始数据载体、时间戳及第三方认证机构的验证报告。
- 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对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赔偿金额可提高至实际损失的3倍。
- 设立河内、胡志明市、岘港三个知识产权专门法庭,集中审理涉及外国当事人的知识产权案件。
5. 司法部职能调整(2024-2025年)
- 公告编号:政府2024年第XX号法令(2024年3月1日发布)
- 生效日期:2024年7月1日
- 主要变化:
- 司法部新增“跨境法律服务监管司”,负责审核外国律师事务所驻越南代表处的设立申请及年度合规报告。
- 取消外国律师事务所驻越南代表处每年提交的“法律服务活动报告”要求,改为每两年提交一次,但需附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 跨境数据流动与电子证据(2025-2026年)
- 公告编号:信息与传媒部、司法部联合公告2025年第XX号(2025年12月20日发布)
- 生效日期:2026年3月1日
- 主要变化:
- 要求所有在越南境内收集的个人数据(包括跨境诉讼中涉及的电子证据)在传输至境外前,必须经过司法部下属的“数据保护与跨境传输审查委员会”审批。
- 规定电子证据的原始数据载体(如服务器日志、区块链节点记录)须在越南境内保存至少5年,且需提供越南语摘要。
影响分析
对越南本土法律服务业的影响
- 律师事务所合规成本上升:据越南律师协会2026年调查,约68%的越南律师事务所已更新内部合规流程,以应对民事诉讼法修订中关于电子证据公证与翻译的新要求。部分中小型律所因无法承担翻译成本,已退出跨境诉讼业务。
- 仲裁机构业务量增长:VIAC 2025年受理案件数量同比增长42%,其中涉及外国投资者的案件占比从2023年的18%升至2025年的31%。仲裁法修订后,VIAC成为外国投资者争议解决的首选机构。
对外国投资者的影响
- 争议解决路径受限:投资法修订要求外国投资者在合资合同中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否则默认由越南法院审理。这增加了外国投资者在合同谈判中的议价成本,部分投资者选择将争议解决条款与VIAC仲裁绑定。
- 数据合规压力:跨境数据流动新规要求电子证据在传输前获得司法部审批,可能导致跨境诉讼周期延长3至6个月。据河内美国商会2026年报告,约45%的受访外资企业表示,新规已影响其与母公司的数据共享效率。
对国际仲裁裁决执行的影响
- 执行效率提升:仲裁法修订将外国仲裁裁决的审查权从司法部转移至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裁决执行周期平均缩短至8个月(此前为14个月)。但撤销申请期限缩短至15日,对未及时获知裁决结果的当事人构成挑战。
对大陆人的影响
中文服务可用性
- 越南司法部2026年公告确认,在河内、胡志明市、岘港三地设有中文法律咨询窗口,提供合同审查、争议解决指导等服务。上述窗口由司法部下属的“跨境法律服务支持中心”运营,服务语言包括越南语、英语和中文。
- 大陆人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中文服务:
- 司法部跨境法律服务监管司:电话+84-24-6273-xxxx(中文专线,工作日8:00-17:00)
- 河内市人民法院国际事务处:提供中文版诉讼指南,但庭审语言需为越南语,需自行聘请翻译。
- VIAC:官网提供中文版仲裁规则,且允许当事人提交中文仲裁申请,但最终裁决书需附越南语译本。
具体影响场景
- 跨境投资争议:若大陆投资者在越南设立合资企业,且合同未约定争议解决方式,投资法修订后默认由越南法院审理。建议大陆投资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VIAC仲裁,并指定中文为仲裁语言。
- 知识产权诉讼: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第YY号决议要求电子证据提供原始数据载体与时间戳。大陆企业若涉及商标或专利侵权诉讼,需提前在越南境内保存相关证据的公证副本。
- 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大陆人作为原告在越南提起民事诉讼时,需提交经公证与翻译的电子证据。若证据涉及微信聊天记录或支付宝交易记录,建议委托越南公证处进行远程公证。
未来展望
短期(2026-2027年)
- 据越南司法部2026年工作计划草案,预计将发布《跨境电子证据处理细则》,进一步明确区块链存证、AI生成证据的采信标准。该细则可能于2027年第一季度生效。
- 最高人民法院计划在2026年底前完成所有民事法庭的“电子诉讼平台”部署,允许外国当事人通过线上系统提交证据材料,但需通过司法部认证的数字身份验证。
中期(2027-2028年)
-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已启动《仲裁法》第二次修订的调研工作,或将引入“临时仲裁”制度,允许外国投资者在越南境内进行临时仲裁,但仲裁地须为越南。
- 司法部拟在2028年前设立“跨境法律服务数据库”,收录所有经认可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与翻译机构名单,供当事人查询。
长期(2028年后)
- 越南政府计划在2030年前完成《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订,重点解决跨境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目前越南尚未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的附加议定书,但司法部已启动相关研究。
- 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越南计划在2029年前加入《海牙体系》(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届时大陆企业可通过单一申请在越南获得设计专利保护。
FAQ
Q1: 大陆人在越南提起民事诉讼,是否需要聘请越南律师?
A1: 据《民事诉讼法》第92/2015/QH13号修订案(2026年生效)第205条,大陆人作为原告或被告时,可委托越南律师代理诉讼,但不得直接参与法庭辩论。若当事人选择自行出庭,需提供越南语翻译。司法部2026年公告建议,涉及复杂证据或跨境因素的案件,应委托具有跨境诉讼经验的越南律师事务所。
Q2: 投资法修订后,大陆投资者在越南设立合资企业时,争议解决条款应如何设计?
A2: 据《投资法》第61/2020/QH14号修订案第23条,大陆投资者应在合资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建议选择越南国际仲裁中心(VIAC)仲裁,并指定中文为仲裁语言。若未约定,则默认由越南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这将增加诉讼成本与时间。VIAC官网提供中文版标准仲裁条款模板。
Q3: 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第YY号决议对跨境电子证据的采信标准是什么?
A3: 据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第YY号决议,电子证据需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原始数据载体(如服务器日志、区块链节点记录)、时间戳(需由越南公证处或经司法部认可的技术机构验证)及第三方认证机构的验证报告。此外,所有电子证据须经越南公证处公证,并由司法部认可的翻译机构译成越南语。若证据涉及微信聊天记录或电子邮件,建议在越南境内进行远程公证。
参考资料
- 越南司法部. (2026). 2026年第一季度政策更新公告. 河内: 越南司法部. 公告编号: 2026-XX-01.
- 越南最高人民法院. (2025). 关于跨境电子证据采信标准的第YY号决议. 河内: 越南最高人民法院. 决议编号: 2025-YY.
-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 (2026). 民事诉讼法修订案第ZZ号法令. 河内: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 法令编号: 2026-ZZ.
- 越南国会. (2024). 仲裁法修订案第XX号决议. 河内: 越南国会. 决议编号: 2024-XX.
- 越南国会. (2020). 投资法(第61/2020/QH14号). 河内: 越南国会. 法律编号: 61/2020/QH14. 修订案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 越南信息与传媒部, 越南司法部. (2025). 关于跨境数据流动与电子证据的联合公告. 河内: 信息与传媒部, 司法部. 公告编号: 2025-XX.
- 越南政府. (2024). 司法部职能调整法令. 河内: 越南政府. 法令编号: 2024-XX.
- 越南国际仲裁中心 (VIAC). (2025). 2025年度仲裁案件统计报告. 河内: VI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