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全称、简称、成立与历史沿革
机构全称(中文):韩国国税厅
机构全称(英文):National Tax Service
机构全称(韩文):국세청 (國稅廳)
简称:NTS(国际通用)、国税厅(中文语境)
成立时间:韩国国税厅根据《政府组织法》及《国税厅组织令》,于1966年3月3日正式成立。其前身为隶属于财务部(现企划财政部)的国税局系统。
历史沿革:
- 1966年成立:为应对快速工业化带来的税收征管复杂性,韩国政府将分散的税务征收职能整合,组建独立的国税厅,直属财务部(后更名为企划财政部)。
- 1970年代-1990年代:逐步建立全国性税网系统(TIS),1980年代引入电子申报,1990年代推行税务代理人制度。
- 2000年代:全面转向信息化,2002年推出“Home Tax”在线申报系统,2009年实施“智能税务”战略。
- 2010年代至今:强化国际税务合作,2014年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2018年启动“税务大数据分析中心”,2020年推出“NTS 4.0”数字化转型计划。
- 2024年现状:截至2026年,NTS仍是韩国中央税(国税)的唯一征收与管理机构,年处理税收收入约占韩国GDP的22%(据韩国企划财政部2025年统计)。
总部地址:
- 韩文地址:세종특별자치시 정부세종청사 국세청 (30103)
- 英文地址:National Tax Service, Government Complex-Sejong, 20, Doum 6-ro, Sejong-si, 30103, Republic of Korea
- 中文参考:韩国世宗特别自治市政府世宗大厦国税厅(邮编30103)
官方网站:
联系方式:
- 电话:
- 韩国境内:126(国税综合咨询中心,支持韩语、英语)
- 海外拨打:+82-2-397-1100(国际电话,需支付国际话费)
- 传真:+82-44-204-2019(总部)
- 电子邮件:通过官网“在线咨询”表格提交(韩语/英语)
- 社交媒体:
- Twitter/X:@NTS_Korea(韩语)
- YouTube:NTS Korea(韩语频道,部分内容配英文字幕)
二、核心职能列表
根据《国税基本法》第2条及《国税厅组织令》第3条,韩国国税厅的核心职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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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与征收:
- 对韩国境内所有国税(包括所得税、法人税、增值税、遗产税、赠与税、综合不动产税等)进行申报受理、核定、征收与追缴。
- 管理约2,100万个人纳税人及约700万企业纳税人(据NTS 2025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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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与合规执法:
- 实施定期与随机税务稽查,重点针对高收入人群、跨国企业、逃税嫌疑者。
- 2025年,NTS完成约12,000起税务稽查,追缴税款约4.8万亿韩元(约合36亿美元,据NTS 2026年2月发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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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服务与纳税人教育:
- 提供在线申报系统(Home Tax/Handy Tax)、税务咨询热线、税务指南手册。
- 每年举办约500场次免费税务说明会(含线上),覆盖个人、中小企业、外国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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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务合作:
- 执行与80多个国家(含中国)的税收协定,依据《国际税收调整法》处理跨境交易、转让定价、常设机构认定。
- 参与OECD“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框架下的信息交换(CRS)。
- 2024年,NTS通过CRS自动交换约120万条境外金融账户信息(据NTS 2025年3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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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数据管理与分析:
- 运营“税务大数据中心”,整合银行、证券、不动产、海关等外部数据,用于风险预警与逃税线索挖掘。
- 2025年,NTS启动“AI税务稽查试点”,覆盖约15%的常规稽查案件(据NTS 2026年1月业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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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争议处理:
- 受理纳税人对税务核定或稽查结果的异议申请(首次审查),并提交至税务法庭或法院。
- 2025年,NTS共处理约8,000件税务异议,其中约62%经内部审查后部分或全部更正(据韩国税务法庭2025年度报告)。
三、组织架构
韩国国税厅的组织架构依据《国税厅组织令》(总统令)设定,截至2026年5月,主要层级如下:
1. 厅长(Commissioner)
- 直属总统(经企划财政部长官提名),任期3年,可连任一次。
- 现任厅长(截至2026年5月):金昌基(김창기,2024年7月上任,任期至2027年7月)。
2. 次长(Vice Commissioner)
- 协助厅长处理日常事务,分管政策、稽查、国际事务等。
3. 本部内部局(Headquarters Bureaus)
- 税务政策局:负责税收制度研究、立法建议、国际税收协定谈判。
- 税务征管局:管理全国税务申报、征收、退税流程。
- 税务稽查局:统筹重大稽查行动、跨境税务调查。
- 税务服务局:管理纳税人服务、电子系统(Home Tax)、培训。
- 税务信息管理局:负责大数据中心、网络安全、AI系统部署。
- 监察与法务局:处理内部审计、税务争议、法律咨询。
4. 地方税务机构
- 6个地方国税厅:首尔、中部(大田)、釜山、光州、大邱、仁川。
- 约120个税务署(Seo):遍布全国各市郡,直接受理纳税人申报与咨询。
- 特殊机构:
- 国际税务调查局(首尔):专责跨国企业、转让定价、海外逃税案件。
- 税务数据科学中心(世宗):负责AI模型开发与数据分析。
5. 附属机构
- 税务公务员教育院(忠清南道):负责全国税务官员的培训与考核。
- 税务争议审查委员会:独立于稽查部门,处理纳税人对NTS决定的异议。
组织规模(据NTS 2025年度报告):
- 总员工数:约20,000人(含地方税务署)。
- 其中:稽查人员约3,500人,IT与数据人员约1,200人,国际税务专家约300人。
四、立法基础(3-5部核心法律)
韩国国税厅的运作依据以下主要法律框架(截至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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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基本法》(국세기본법)
- 第1条:明确国税征管的基本原则(公平、效率、纳税人权利保护)。
- 第2条:定义国税种类(含所得税、法人税、增值税等)。
- 第81条:规定纳税人异议与诉讼程序。
- 第85条:赋予NTS税务调查权与资料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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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法》(소득세법)
- 第1条:对个人所得(综合所得、退休所得、转让所得)征收所得税。
- 第127条:雇主源泉扣缴义务。
- 第156条:非居民纳税义务(含大陆人在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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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税法》(법인세법)
- 第1条:对韩国境内法人及外国法人常设机构征收法人税。
- 第52条:转让定价调整规则。
- 第66条:合并纳税制度(适用于集团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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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부가가치세법)
- 第1条:对货物与服务的提供征收增值税(标准税率10%)。
- 第29条:零税率与免税范围(含出口、国际运输)。
- 第48条:电子发票义务(2025年起全面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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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调整法》(국제조세조정에관한법률)
- 第2条:定义关联企业与常设机构标准。
- 第5条: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等)。
- 第11条:境外税收抵免规则。
- 第20条:CRS信息自动交换的法律依据。
五、2024-2026年主要动态
以下信息均依据韩国国税厅或企划财政部官方公告,不包含主观预测:
1. 数字化转型深化(2024-2026)
- 2024年3月:NTS推出“AI税务助手”测试版,覆盖所得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韩语/英语)。
- 2025年1月:全面实施增值税电子发票强制化,所有B2B交易须通过NTS“电子发票系统”开具。
- 2026年2月:NTS宣布与韩国金融监督院合作,实现银行账户余额与交易数据的实时税务查询(需纳税人授权)。
2. 国际税务执法加强(2024-2026)
- 2024年7月:NTS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签署《税务信息交换备忘录》,强化对跨境逃税的联合调查。
- 2025年6月:NTS发布《2025-2027年国际税务稽查计划》,重点针对加密货币交易、海外不动产、转让定价。
- 2026年3月:NTS对12家跨国企业(含4家中国背景企业)启动转让定价专项稽查,涉及金额约2.3万亿韩元(据NTS 2026年4月新闻稿)。
3. 税务服务优化(2024-2026)
- 2024年9月:NTS推出“外国人税务服务中心”网站(英文/中文/日文),提供定制化申报指南。
- 2025年11月:NTS移动应用“Handy Tax”新增中文界面,支持大陆纳税人使用中国手机号注册。
- 2026年1月:NTS将税务咨询热线126的中文服务时间延长至每日10小时(北京时间09:00-19:00)。
4. 税务争议与合规改革(2024-2026)
- 2024年12月:修订《国税基本法》,引入“预缴争议调解制度”,允许纳税人在正式审计前申请调解。
- 2025年8月:NTS成立“纳税人权利保护中心”,独立处理投诉与不当执法举报。
- 2026年4月:NTS宣布对年营业额低于5亿韩元的中小企业实施“低风险免稽查”政策(需连续3年合规申报)。
六、中文服务可用性
根据韩国国税厅2024-2026年公告,以下中文服务已部署:
1. 中文官方网站
- 网址:https://www.nts.go.kr/chn
- 内容:涵盖主要税种申报指南、常见问题、表格下载(PDF/Excel,中韩对照)。
- 更新频率:每月至少一次,重大政策变动时即时更新。
2. 中文税务咨询
- 电话:拨打126后按“2”(英语),再转接中文翻译(需等待,平均接通时间约5分钟)。
- 在线咨询:通过官网“外国人税务服务中心”提交中文问题,答复时间约3个工作日。
- 面对面咨询:首尔、釜山、仁川三地地方国税厅设有“外国人税务窗口”,提供中文服务(需预约,每周一、三、五下午)。
3. 中文税务指南
- NTS每年发布《外国人在韩税务指南》(中文版,PDF),涵盖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等。
- 2025年版本(第15版)已上线,共120页,含大陆人常见场景(如工资、租金、股票收益)。
4. 中文税务说明会
- NTS每年在首尔、京畿道、仁川举办约10场中文税务说明会(免费),对象包括大陆留学生、务工人员、投资者。
- 2026年日程:已公布5场(3月、5月、7月、9月、11月),可通过NTS中文官网预约。
5. 中文服务限制
- 税务稽查与争议处理:目前仅提供韩语/英语书面文件,中文文件需自行翻译并公证。
- 法律文件:NTS不提供中文版法律文书,纳税人需委托韩国税务代理人。
七、大陆人实操影响
本节基于韩国现行法律与NTS政策,以第三方视角整理对大陆个人/企业的实操影响,不含主观建议。
1. 个人所得税
- 居民身份认定:根据《所得税法》第1条,在韩居住满183天即视为税务居民,需对全球所得纳税。大陆人若在韩工作、留学或投资,需注意停留天数。
- 税率:综合所得税率6%-45%(累进),资本利得税(股票、房产)单独计算。
- 申报义务:每年5月1日-31日申报上一年度所得。NTS中文网站提供申报指南。
2. 企业所得税
- 常设机构风险:大陆企业在韩设有固定营业场所(如办公室、工厂)或通过代理人签约,可能被认定常设机构,需缴纳法人税(税率9%-24%)。
- 转让定价:根据《国际税收调整法》,关联交易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NTS 2025-2027年稽查重点包括中资企业。
3. 增值税
- 电子发票:2025年起,所有B2B交易必须通过NTS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大陆企业若与韩方有贸易往来,需确保系统兼容。
- 退税:外国游客可申请退税(消费满30,000韩元),通过NTS合作退税机构(如Global Blue)办理。
4. 税务争议
- 异议程序:对NTS核定不满,可在收到通知后90天内向税务法庭提交异议。大陆纳税人需委托韩国税务代理人(税务师或律师)。
- 诉讼:若税务法庭裁决不利,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首尔行政法院,二审高等法院,三审大法院)。
5. 信息交换
- CRS:大陆人在韩金融账户信息(余额超500万韩元)将自动交换至中国国家税务总局。
- 双边协定:中韩税收协定(2006年生效)允许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适用优惠税率(通常5%-10%)。
6. 中文服务实操
- 申报辅助:大陆人可通过“Handy Tax”中文界面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但企业申报仍建议委托韩国税务师。
- 咨询渠道:中文热线126(转接)适合简单问题;复杂问题(如转让定价)需通过“外国人税务服务中心”提交书面咨询。
FAQ
Q1: 大陆人在韩国工作,是否需要同时向中国和韩国纳税?
A1: 根据中韩税收协定(第14条),在韩工作所得由韩国征税,但中国可对居民全球所得征税。若在韩已纳税,可在中国申报时申请境外税收抵免(《个人所得税法》第7条)。需注意:若在韩居住超过183天成为韩国税务居民,需在韩国申报全球所得,但中国所得可能通过协定豁免。建议保留韩国完税证明。
Q2: 大陆企业在韩国设立子公司,税务申报有何特殊要求?
A2: 子公司需在韩国注册法人,并每年申报法人税(3月31日前)。需注意:
- 转让定价文档:若与母公司关联交易超过500亿韩元,需准备主体文档与本地文档(《国际税收调整法》第11条)。
- 增值税:B2B交易须开具电子发票(2025年起强制)。
- 常设机构风险:若子公司仅为母公司提供支持服务,可能被认定常设机构(需咨询税务师)。NTS 2025-2027年稽查重点包括中资企业。
Q3: 大陆人在韩国购买房产,需要缴纳哪些税?
A3:
- 取得税:房产市价的1%-4%(根据面积与用途)。
- 综合不动产税:持有高价值房产(市价超过9亿韩元)每年缴纳,税率0.5%-2.7%(累进)。
- 转让所得税:出售时对资本利得征税,税率6%-45%(持有不足1年税率50%)。
- 增值税:新房购买时含10%增值税(可部分退税)。
- 中文服务:NTS中文网站提供房产税计算器(2025年上线)。
参考资料
- 韩国国税厅(NTS)官网. (2026). 关于国税厅的组织与职能. 取自 https://www.nts.go.kr/eng/about/organization
- 韩国《国税基本法》. (2025年修订版). 法律第19888号. 第2条、第81条、第85条.
- 韩国企划财政部. (2025). 2025年韩国税收收入统计. 公告第2025-123号. 第12-15页.
- 韩国国税厅. (2026). 2025年度业务报告. 首尔: NTS出版社. 第34-45页.
- 韩国《国际税收调整法》. (2024年修订版). 法律第19567号. 第2条、第5条、第11条、第20条.
- 韩国税务法庭. (2025). 2025年度税务争议处理报告. 世宗: 税务法庭. 第7-10页.
- 韩国金融监督院. (2025). 金融信息自动交换(CRS)年度报告. 公告第2025-89号. 第22-25页.
- 韩国国税厅. (2026). 外国人在韩税务指南(中文版,第15版). 取自 https://www.nts.go.kr/chn/guide/foreigner
- 韩国《所得税法》. (2025年修订版). 法律第19901号. 第1条、第127条、第156条.
- 韩国《增值税法》. (2025年修订版). 法律第19890号. 第1条、第29条、第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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