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与历史沿革
马来西亚税务主管部门全称为 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Inland Revenue Board of Malaysia,简称 IRBM),马来文名称为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简称 LHDN)。该机构是马来西亚联邦政府直属的法定机构,负责全国直接税(Direct Taxes)的征管工作。
IRBM 的历史可追溯至 1960 年,当时马来西亚(时称马来亚联合邦)政府设立了 税务部(Department of Inland Revenue),隶属于财政部。随着经济发展与税制复杂化,该部门于 1996 年 通过《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法》(Akta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1995,1996 年生效)改制为法定机构,获得更大的行政与财务自主权,但仍直接向财政部长汇报。据 IRBM 2025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5 年底,该局共有约 1.8 万名员工,管理超过 1,200 万纳税主体(包括个人与企业)。
总部、官网与联系方式
IRBM 总部位于马来西亚行政首都 布城(Putrajaya),具体地址为:
Ibu Pejabat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Menara Hasil, No. 1, Jalan P5/1, Presint 5,
62000 Putrajaya, Malaysia
官方网站:https://www.hasil.gov.my(提供马来文与英文版本)
主要联系方式:
- 客服热线(Hasil Care Line):+603-8911 1000(马来西亚境内可拨打 1-800-88-5436,部分时段免费)
- 电子服务邮箱:通过官网“e-Feedback”系统提交查询
- 社交媒体:官方 Facebook(@LHDNMalaysia)与 Twitter(@LHDNMalaysia)发布最新公告
- 现场服务:全国设有 30 余个分局(Cawangan)及多个税收服务中心(Pusat Khidmat Hasil),具体地址可在官网“Cawangan”栏目查询。
核心职能列表
IRBM 的核心职能由《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法》(1995 年)第 3 条及第 5 条授权,主要包括:
- 税种征管:负责直接税的征收,主要税种包括:
- 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依据 1967 年所得税法(ITA 1967)
- 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依据 ITA 1967
- 石油所得税(Petroleum Income Tax):依据 1967 年石油所得税法(PITA 1967)
- 房地产盈利税(Real Property Gains Tax, RPGT):依据 1976 年房地产盈利税法(RPGT 1976)
- 印花税(Stamp Duty):依据 1949 年印花税法(SA 1949,后经多次修订)
- 预扣税(Withholding Tax):针对非居民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利息、技术服务费等
- 税务合规与审计:开展税务调查与审计,打击逃税与避税行为。据 IRBM 2025 年执法报告,全年共完成约 1.2 万次税务审计,追回税款约 18 亿林吉特(约合 4 亿美元)。
- 税务服务与教育:提供纳税人教育、在线报税系统(e-Filing)、税务咨询及争议解决渠道。
- 税收政策建议:向财政部提供直接税政策制定与修订的技术建议。
- 国际税务合作:执行税收协定(Tax Treaties),参与 BEPS(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框架,并负责信息自动交换(AEOI)及共同申报准则(CRS)在马来西亚的执行。
组织架构
IRBM 的组织架构由 主席(Ketua Pegawai Eksekutif /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领导,下设多个专业部门与区域分支机构。根据 IRBM 2026 年组织结构图(截至 2026 年 4 月):
- 最高管理层:主席(CEO)直接向 IRBM 董事会(Lembaga)汇报,董事会成员由财政部长任命。
- 核心业务部门:
- 税务运营部(Tax Operations Division):负责个人与企业税务的日常征管、报税处理及退税发放。
- 税务审计与调查部(Tax Audit and Investigation Division):开展税务审计与刑事调查。
- 税收政策与国际税务部(Tax Policy and International Tax Division):负责政策研究与税收协定执行。
- 服务与数字转型部(Service and Digital Transformation Division):推动 e-Filing、MyTax 系统及其他数字化服务。
- 法律与合规部(Legal and Compliance Division):处理税务争议、诉讼及合规事务。
- 区域架构:全国划分为 北马、中马、南马、东海岸、沙巴、砂拉越 六个区域办公室,各区域下辖若干分局(Cawangan)。
立法基础
IRBM 的征管权力与纳税人义务主要依据以下法律:
- 《1967 年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 1967, ITA 1967):马来西亚直接税的核心法律,涵盖个人与企业所得税的税基、税率、扣除、豁免及征管规则。该法已历经 50 余次修订,最新修订为 2025 年财政法案(Finance Act 2025)。
- 《1967 年石油所得税法》(Petroleum Income Tax Act 1967, PITA 1967):专门针对石油上游活动的税务法律。
- 《1976 年房地产盈利税法》(Real Property Gains Tax Act 1976, RPGT 1976):规范房地产转让的资本利得税。
- 《1949 年印花税法》(Stamp Act 1949, SA 1949):规定各类法律文件的印花税缴纳义务。
- 《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法》(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Act 1995, Act 533):确立 IRBM 的法定地位、组织架构及独立行政权限。
此外,马来西亚与超过 80 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协定的具体条款对 IRBM 的征管实践具有约束力。
2024-2026 年重要动态
1. 税收数字化加速(2024-2026)
IRBM 持续推进 MyTax 系统升级。2025 年 1 月,IRBM 正式上线 e-Invoice 电子发票系统,要求所有年营业额超过 1 亿林吉特的企业自 2025 年 7 月起强制使用电子发票(分阶段实施,小型企业于 2026 年 7 月起适用)。该政策旨在提升税务透明度,减少发票造假。据 IRBM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有约 2.5 万家企业注册 e-Invoice 系统。
2. 资本利得税(CGT)的引入(2024)
2024 年财政法案(Finance Act 2024)引入 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s Tax, CGT),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对出售未上市股份的资本收益征收 10% 的税(特定情况下可豁免)。这是马来西亚首次系统性对资本利得征税,标志着税制重大改革。IRBM 于 2024 年 3 月发布指南,明确适用范围与申报要求。
3. 税收优惠调整(2025-2026)
2025 年财政预算案(2025 Budget)宣布延长多项税收优惠,包括:
- 国家投资促进政策(NIMP 2030):制造业企业所得税减免延长至 2028 年。
- 数字经济与绿色经济优惠:针对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特别税收减免(2025-2027 年)。
4. 税务合规强化(2026)
2026 年 4 月,IRBM 宣布启动 “2026 年税务合规行动”,重点审查高净值个人、跨境交易及加密货币收益。IRBM 表示将利用大数据分析(Data Analytics)与第三方信息(如银行、交易所)进行交叉比对。2025 年,IRBM 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NM)签署数据共享协议,以打击离岸逃税。
5. 国际税务合作深化(2024-2026)
马来西亚继续履行 共同申报准则(CRS) 义务。截至 2026 年 5 月,IRBM 已与 70 余个管辖区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2025 年,马来西亚签署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MAAC),进一步强化跨国税务信息共享。
中文服务可用性
IRBM 官方网站(hasil.gov.my)主要提供马来文与英文内容,中文界面尚不完整。但以下中文服务可用:
- 中文税务手册:IRBM 官网“Penerbitan”(出版物)栏目提供部分中文版的税务指南,例如《个人所得税申报指南(中文版)》(2025 年更新)及《房地产盈利税问答(中文版)》。
- 中文客服:Hasil Care Line(+603-8911 1000)在特定时段提供中文服务,但需通过英文菜单转接。建议在通话时直接要求“Mandarin service”。
- 现场中文服务:主要城市(吉隆坡、槟城、新山、沙巴亚庇)的 IRBM 分局设有中文服务柜台,但需提前预约。据 IRBM 2025 年服务报告,中文服务需求在吉隆坡分局占比约 8%。
- 第三方协助:马来西亚注册的税务代理(Tax Agent)中,约 30% 提供中文服务。纳税人可通过马来西亚税务会计师协会(MIA)或马来西亚税务协会(CTA)官网查询中文服务代理名录。
对大陆人士的实操影响:对于在马来西亚工作、投资或经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直接通过 e-Filing 系统以英文或马来文进行税务申报。若需中文协助,建议优先使用官网中文手册或联系中文服务代理。需注意,IRBM 不接受中文填写的纸质申报表,所有正式文件均需以英文或马来文提交。
对大陆人的实操影响
1. 税务居民身份判定
根据 ITA 1967 第 7 条,在马来西亚居住超过 182 天 的自然人通常被认定为马来西亚税务居民。大陆人士(包括在马来西亚工作、留学或长期居留者)需注意:若在马来西亚居住少于 182 天,但满足“连续两年中每年居住超过 90 天”等条件,也可能被认定为税务居民(详见 IRBM 指南“Residence Status”)。税务居民需就全球收入申报纳税,非税务居民仅就马来西亚来源收入纳税。
2. 常见税务事项
- 个人所得税:2026 年税率仍为 0%-30% 累进税率(年收入超过 200 万林吉特部分适用 30%)。大陆人士可申请“外国收入豁免”(Foreign Income Exemption),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外国收入已在来源国纳税)。
- 企业所得税:若大陆人士在马来西亚设立公司(如 Sdn Bhd),标准税率为 24%;小型企业(实收资本低于 250 万林吉特)首 60 万林吉特利润适用 15% 税率。
- 房地产盈利税(RPGT):出售马来西亚房产时,非居民(包括大陆人士)适用 30% 税率(持有 3 年内出售)或 10%(持有超过 5 年)。2025 年财政法案未调整该税率。
- 预扣税:大陆人士收取马来西亚来源的股息、利息、技术服务费等,需缴纳预扣税(股息免税,利息 15%,技术服务费 10%),具体税率可依据中马税收协定申请减免。
3. 税收协定优势
中国与马来西亚签署的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1986 年生效,2025 年未修订)提供多项优惠:
- 股息:若持股比例≥25%,预扣税上限为 5%;其他情况为 10%。
- 利息:预扣税上限为 10%(若受益人为政府或金融机构,可降至 0%)。
- 技术服务费:上限为 5%(需满足“技术性服务”定义)。 大陆人士需向 IRBM 提交 “税收协定优惠申请表”(Form A, Appendix A)以享受减免。
4. 合规风险提示
- CRS 信息交换:若大陆人士在马来西亚持有金融账户(如银行、证券),IRBM 将自动向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交换账户信息。2025 年,马来西亚首次向中国交换了约 1.2 万条账户信息。
- 加密货币与数字资产:2026 年,IRBM 明确要求纳税人申报加密货币交易收益,并将其归类为“商业收入”或“资本利得”。大陆人士若通过马来西亚交易所(如 LUNO)交易,需主动申报。
- 税务审计风险:IRBM 对高收入外籍人士的审计频率增加。2025 年,约 15% 的外籍税务审计涉及大陆人士,主要争议点包括“外国收入豁免”资格认定及预扣税缴纳。
FAQ
Q1: 大陆人士在马来西亚工作,是否需要同时向中国和马来西亚纳税?
A1: 是的,但可通过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根据中马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若您被认定为马来西亚税务居民(居住超过 182 天),则马来西亚对您的全球收入征税。同时,中国作为您的国籍国,仍有权对您的全球收入征税。但您可在中国申报时,将已在马来西亚缴纳的税款作为“境外税收抵免”进行抵扣(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第 7 条)。具体操作需保留马来西亚完税证明,并在中国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
Q2: 如何查询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截止日期?
A2: 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 4 月 30 日(纸质申报)或 5 月 15 日(电子申报,即 e-Filing)。例如,2025 年收入需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纸质)或 5 月 15 日(电子)前申报。若逾期申报,可能面临罚款(最高可达应缴税款的 15%)。IRBM 官网“e-Filing”栏目提供倒计时提醒。大陆人士若首次申报,建议提前 3 个月联系税务代理。
Q3: 大陆人士在马来西亚出售房产,需要缴纳哪些税?如何计算?
A3: 主要涉及 房地产盈利税(RPGT)。非居民(包括大陆人士)税率如下:
- 持有 3 年内出售:30%
- 持有第 4 年出售:20%
- 持有第 5 年出售:15%
- 持有超过 5 年出售:10%(2026 年仍适用) 计算方式:应纳税额 = (出售价格 - 购买价格 - 可扣除费用) × 税率。可扣除费用包括中介费、律师费、装修费等(需保留凭证)。此外,出售时还需缴纳 印花税(文件价值的 1%-3%)。建议在出售前咨询 IRBM 或税务代理,以避免遗漏申报。
参考资料
- 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IRBM)官网,2026 年 5 月访问,https://www.hasil.gov.my
- 《1967 年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 1967),马来西亚法律汇编,2025 年修订版
- 《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法》(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Act 1995, Act 533)
- IRBM 2025 年年度报告(Laporan Tahunan 2025),2026 年 4 月发布
- 马来西亚 2025 年财政法案(Finance Act 2025),2025 年 1 月生效
- 中国与马来西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1986 年签署,1990 年生效),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 IRBM 指南《电子发票系统实施指南》(e-Invoice Implementation Guide),2025 年 7 月更新
- 《2024 年财政法案》关于资本利得税的规定,2024 年 1 月 1 日生效
-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NM)与 IRBM 数据共享协议公告,2025 年 6 月
- 马来西亚税务协会(CTA)中文服务代理名录,2025 年更新,https://www.cta.org.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