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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政规划与税制改革职能

职能含义与范围

税政规划职能指赋税署基于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及财政需求,研拟税制改革方案、调整税率结构、设计税收优惠政策,并提交行政院及立法院审议。范围涵盖所得税、营业税、遗产及赠与税、货物税、证券交易税等主要税种,以及新兴议题如数位经济课税、碳税规划。

立法依据与执行机制

  • 立法依据:《财政部赋税署组织条例》(1981年公布,2023年最后一次修正)第2条规定赋税署掌理“税制之规划、税课之研究及税法之修订建议”。相关核心法源包括《所得税法》(1943年公布,2024年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1931年公布,2024年修正)、《遗产及赠与税法》(1973年公布,2024年修正)。
  • 执行机制:赋税署每年提出“税制改革方案”,经财政部部务会议通过后,送行政院审议,再转立法院三读。2024-2026年间,主要改革包括:2024年《所得税法》修正调高基本生活费免税额(由新台币19.2万元调至20.4万元,影响约230万户);2025年《营业税法》修正纳入跨境电子劳务课税(自2025年7月起,境外电商年销售额逾新台币48万元需办理税籍登记);2026年《气候变迁因应法》配套碳费机制(赋税署与环保署共同研拟,碳费收入用于绿色转型)。

职能间交叉协调

税政规划需与稽征执行职能紧密衔接。例如,2025年跨境电子劳务课税新制由赋税署规划后,台北国税局随即于2025年8月发布《跨境电子劳务税籍登记作业要点》,并开发线上登记系统。规划职能亦需与纳保救济职能协调,避免新税制侵害纳税者权利。

与其他部门边界

  • 与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税制改革需配合经建会产业政策(如2024年“投资台湾三大方案”延长,赋税署据此设计租税优惠)。
  • 与立法院财政委员会:赋税署仅提出草案,立法权归属立法院。2025年《所得税法》修正中,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增列“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抵减”条款,赋税署后续负责细则制定。

稽征执行与税款征收职能

职能含义与范围

稽征执行职能指国税局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义务人进行申报审核、查核逃漏税、核定税额、征收税款及移送强制执行。范围包括:所得税结算申报、营业税申报、遗产及赠与税申报、证券交易税代征等。2024年全台国税局共处理约1,200万件所得税申报案件。

立法依据与执行机制

  • 立法依据:《税捐稽征法》(1976年公布,2024年修正)第1条明定“税捐之稽征,依本法之规定;本法未规定者,依其他有关法律之规定”。具体稽征程序由《税务违章案件裁罚金额或倍数参考表》(2025年更新)规范。
  • 执行机制:国税局采用“申报-审核-查核-核定”四阶段流程。2024年起,台北国税局导入AI查核系统,针对高风险案件(如异常亏损、海外所得未申报)自动筛选,2025年查获逃漏税金额达新台币120亿元,较2023年提高18%。2026年5月,赋税署发布《数位化稽征作业要点》,要求所有国税局于2027年前完成申报资料云端化。

职能间交叉协调

稽征执行需与税政规划职能互动:新税制实施后,国税局需即时调整稽征流程。例如,2025年跨境电子劳务课税实施后,台北国税局于2025年9月与关务署(财政部下属)建立数据交换机制,比对进口货物与电商交易资料。此外,稽征执行与纳保救济职能存在直接关联:纳税者申请复查或行政诉讼期间,国税局应停止强制执行(《税捐稽征法》第39条)。

与其他部门边界

  • 与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欠税案件经国税局移送后,由行政执行署负责强制执行(如扣押存款、查封不动产)。2025年,全台移送案件约45万件,执行金额新台币280亿元。
  • 与内政部户政司:国税局可依据《税捐稽征法》第30条,向户政司查询纳税者户籍资料,用于遗产税查核。

纳税者权利保护与救济职能

职能含义与范围

纳税者权利保护职能指赋税署及国税局依据《纳税者权利保护法》(2016年公布,2024年修正),保障纳税者享有公正、透明、效率的税务服务,并提供救济管道。范围包括:设置纳保官、受理申诉与陈情、办理税务复查、参与行政诉讼。2025年,全台纳保官共受理申诉案件8,200件,较2023年增长12%。

立法依据与执行机制

  • 立法依据:《纳税者权利保护法》第1条明定“为落实纳税者权利保护,确保纳税者享有公平合理之税制及税政,特制定本法”。第7条规定“财政部应设置纳税者权利保护官(纳保官)”。相关执行细项由《纳税者权利保护官设置办法》(2017年发布,2025年修正)规范。
  • 执行机制:纳保官由赋税署及各国税局指派,独立行使职权。纳税者可于税捐复查决定送达后30日内,向纳保官申请协调。2025年8月,赋税署发布《纳税者权利保护案件处理准则》,要求纳保官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2026年1月,台北国税局纳保官首次针对“跨年度亏损扣除争议”发布协调报告,建议核定机关重新计算,最终减少纳税者补税金额新台币2,500万元。

职能间交叉协调

纳保救济职能与稽征执行职能存在张力:纳保官可暂停稽征程序(如要求暂缓移送执行),但需以书面通知稽征单位。2024年《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修正后,纳保官决定对稽征单位具约束力,2025年有7起案件因纳保官介入而撤销原核定。该职能亦与税政规划职能协调:纳保官定期向赋税署提交年度报告,建议修正不合理税法。2025年报告指出“遗产税实物抵缴程序过于复杂”,赋税署已于2026年3月发布简化作业要点。

与其他部门边界

  • 与司法院行政法院:纳税者对复查决定不服,可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5年,全台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约3,500件,其中约30%涉及所得税争议。
  • 与监察院:纳税者若认为税捐机关有违法或不公,可向监察院陈情。2024-2026年间,监察院针对“长期欠税案件未移送执行”提出纠正案,赋税署于2026年4月修订《欠税案件管理要点》以回应。

国际合作与资讯交换职能

职能含义与范围

国际合作职能指赋税署依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与外国税务主管机关进行税务资讯交换、共同查核及防止逃漏税。范围涵盖:共同申报准则(CRS)资讯交换、租税协定执行、移转订价查核、海外所得课税。截至2026年5月,中国台湾与30个国家签署全面租税协定,与58个国家签署CRS自动交换协议。

立法依据与执行机制

  • 立法依据:《所得税法》第43条之1至43条之4(移转订价规范)、《税捐稽征法》第5条之1(国际税务合作)、《金融资讯交换作业办法》(2017年发布,2025年修正)。CRS执行依据为《共同申报及尽职审查作业办法》(2019年发布,2024年修正)。
  • 执行机制:赋税署国际合作科负责谈判与签署协议,国税局负责执行。2024年,中国台湾与日本签署税务备忘录,强化移转订价查核合作。2025年,CRS自动交换涵盖约12万笔金融帐户资讯,较2023年增加25%。2026年3月,赋税署与英国皇家税务海关总署(HMRC)完成首次联合查核,针对跨境数位服务收入,追回税款新台币3.8亿元。

职能间交叉协调

国际合作职能需与稽征执行职能配合:CRS资讯接收后,国税局用于查核海外所得未申报案件。2025年,台北国税局依据CRS资讯查获10起重大逃漏税案,补税加罚金额新台币15亿元。该职能亦与税政规划职能协调:赋税署依据国际趋势(如OECD支柱一、二),于2025年12月发布《数位经济课税方案》,预计2027年实施。

与其他部门边界

  • 与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CRS资讯由金融机构申报,赋税署需与金管会协调金融机构尽职审查标准。2025年,金管会修正《金融机构尽职审查办法》以符合CRS要求。
  • 与外交部:租税协定谈判需外交部协助签署。2024年,外交部协助赋税署完成与沙乌地阿拉伯的租税协定谈判。

数位转型与税务科技职能

职能含义与范围

数位转型职能指赋税署推动税务行政数位化,提升稽征效率与纳税者便利性。范围包括:线上申报系统、电子发票平台、大数据查核、AI稽核、云端税务档案。2025年,全台线上所得税申报比例达92%,电子发票使用量突破100亿张。

立法依据与执行机制

  • 立法依据:《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32条之1(电子发票规定)、《税捐稽征法》第11条之1(电子申报法律效力)、《税务数位转型推动方案》(2024年行政院核定)。
  • 执行机制:赋税署资讯中心负责系统开发,国税局负责推广。2024年,赋税署上线“税务行动支付缴税系统”,支持LINE Pay、街口支付等工具,2025年使用人次达350万。2025年,AI查核系统“智能税鹰”上线,针对异常发票循环交易自动标记,2026年第一季查获虚设行号案件47起,涉及金额新台币22亿元。2026年5月,赋税署宣布2027年全面启用“云端税务档案”,纳税者可线上查阅过去10年申报资料。

职能间交叉协调

数位转型职能需与稽征执行职能整合:AI查核系统需与国税局查核流程对接。2025年,台中国税局试点“AI辅助选案系统”,将查核案件处理时间缩短30%。该职能亦与纳保救济职能协调:线上申诉系统于2026年3月上线,纳税者可上传证据并追踪进度。

与其他部门边界

  • 与数位发展部:税务系统需符合数位发展部《政府资讯系统安全基准》(2024年发布)。2025年,赋税署与数位发展部合作完成“税务资料加密传输协议”升级。
  • 与国家发展委员会:数位转型需配合国发会“智慧政府”政策。2025年,赋税署参与国发会“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税务与户政、地政资料。

2024-2026年职能调整重点

税政规划调整

  • 2024年《所得税法》修正:调高基本生活费免税额至新台币20.4万元,约230万户受益;新增“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抵减”条款(立法院增列)。
  • 2025年《营业税法》修正:跨境电子劳务课税门槛由年销售额新台币48万元调至96万元(2026年实施),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 2026年《气候变迁因应法》配套碳费:赋税署与环保署共同研拟,碳费费率每吨新台币300元(2027年开征),收入用于绿色转型。

稽征执行调整

  • 2024年:台北国税局导入AI查核系统,查获逃漏税金额新台币120亿元。
  • 2025年:赋税署发布《数位化稽征作业要点》,要求2027年前完成申报资料云端化。
  • 2026年:国税局与关务署建立跨境交易数据交换机制,查获虚报进口货物案件金额新台币8亿元。

纳保救济调整

  • 2024年:《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修正,纳保官决定对稽征单位具约束力。
  • 2025年:赋税署发布《纳税者权利保护案件处理准则》,要求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
  • 2026年:线上申诉系统上线,纳保官受理案件处理时间缩短至25个工作日。

国际合作调整

  • 2024年:与日本签署税务备忘录,强化移转订价查核合作。
  • 2025年:CRS自动交换涵盖约12万笔金融帐户资讯;与英国HMRC完成首次联合查核。
  • 2026年:赋税署发布《数位经济课税方案》,预计2027年实施OECD支柱二规则。

数位转型调整

  • 2024年:上线“税务行动支付缴税系统”,支持LINE Pay、街口支付。
  • 2025年:AI查核系统“智能税鹰”上线,查获虚设行号案件47起。
  • 2026年:宣布2027年全面启用“云端税务档案”,纳税者可线上查阅过去10年申报资料。

FAQ

Q1: 中国台湾税务主管部门与地方税稽征机关有何区别?

A1: 中国台湾税务主管部门(赋税署及所属国税局)专责国税(所得税、营业税、遗产及赠与税、货物税、证券交易税等)之稽征。地方税(如地价税、房屋税、使用牌照税、契税)则由各县市税捐稽征处负责,其主管机关为财政部,但执行层面由地方政府监督。两者在税种、法源及组织隶属上均有明确划分。

Q2: 纳税者如何申请税务复查?程序为何?

A2: 依据《税捐稽征法》第35条,纳税者对于核定税额不服,应于缴纳期间届满翌日起30日内,向原核定国税局申请复查。国税局应于2个月内作成复查决定。若仍不服,可于决定书送达翌日起30日内,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5年《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修正后,纳税者亦可于复查期间向纳保官申请协调,纳保官决定对稽征单位具约束力。

Q3: 2024-2026年间,中国台湾税务主管部门在数位转型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A3: 主要措施包括:(1) 2024年上线“税务行动支付缴税系统”,支持LINE Pay、街口支付等工具;(2) 2025年上线AI查核系统“智能税鹰”,针对异常发票循环交易自动标记;(3) 2026年宣布2027年全面启用“云端税务档案”,纳税者可线上查阅过去10年申报资料;(4) 2026年3月上线线上申诉系统,支持证据上传与进度追踪。


参考资料

  1. 财政部赋税署. (2024). 《财政部赋税署组织条例》. 全国法规资料库.
  2. 财政部. (2025). 《税捐稽征法》. 全国法规资料库.
  3. 财政部. (2026). 《纳税者权利保护法》. 全国法规资料库.
  4. 财政部赋税署. (2025). 《2024年赋税收入统计年报》. 财政部统计处.
  5. 台北国税局. (2025). 《跨境电子劳务税籍登记作业要点》. 财政部税务入口网.
  6. 财政部赋税署. (2025). 《纳税者权利保护案件处理准则》. 全国法规资料库.
  7. 财政部赋税署. (2026). 《数位化稽征作业要点》. 财政部税务入口网.
  8. 行政院. (2024). 《税务数位转型推动方案》. 行政院公报.
  9. 财政部赋税署. (2025). 《共同申报及尽职审查作业办法》. 全国法规资料库.
  10. 财政部赋税署. (2026). 《数位经济课税方案》. 财政部新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