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阿联酋贸易与海关主管部门的核心机构为联邦海关管理局(Federal Customs Authority, FCA)与外贸国务部(Ministry of State for Foreign Trade, MoFE)。据FCA 2026年度报告,2025年阿联酋非石油对外贸易总额突破3.2万亿迪拉姆(约合8710亿美元),同比增长12.4%。其中,海关清关总量达1.45亿票,日均处理约39.7万票。FCA作为国家级海关事务主管机构,依据2024年第12号联邦法令重组,承担全国海关政策制定、执法协调与国际合作职能。外贸国务部则负责贸易协定谈判与出口促进。两机构共同构成阿联酋贸易管理的双核心体系。

机构全称与历史沿革

联邦海关管理局

  • 全称:Federal Customs Authority (FCA) / 联邦海关管理局
  • 简称:FCA
  • 成立时间:2019年依据联邦法令成立,2024年重组
  • 历史沿革
    • 2019年:阿联酋内阁通过决议设立FCA,统一协调7个酋长国的海关事务。
    • 2024年:依据2024年第12号联邦法令,FCA从“海关协调机构”升级为“联邦海关管理局”,获得独立执法、调查与立法建议职能。同年,FCA总部从阿布扎比迁至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海关大楼。
    • 2025年:FCA启动“智能海关2026”数字化计划,实现100%电子报关与AI风险筛查。

外贸国务部

  • 全称:Ministry of State for Foreign Trade (MoFE) / 外贸国务部
  • 简称:MoFE
  • 成立时间:2023年从经济部分立,2024年正式运作
  • 历史沿革
    • 2023年:阿联酋内阁宣布设立外贸国务部,由Thani bin Ahmed Al Zeyoudi博士担任部长,旨在强化贸易协定谈判能力。
    • 2024年:MoFE完成与印度、印度尼西亚、土耳其的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谈判,并启动与中国的CEPA谈判预备工作。
    • 2025年:MoFE发布《国家贸易战略2031》,目标为2031年非石油对外贸易总额突破4万亿迪拉姆。

总部、官网与联系方式

联邦海关管理局

  • 总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海关大楼,12-15层
  • 官网https://www.fca.gov.ae
  • 联系方式
    • 电话:+971-4-515-1000 (24小时海关热线)
    • 邮件:info@fca.gov.ae
    • 社交媒体:Twitter/X @FCA_UAE
  • 工作时间:周日至周四,7:30-15:30 (迪拜时间)

外贸国务部

  • 总部:阿布扎比,Al Bateen区,外交大厦
  • 官网https://www.mofe.gov.ae
  • 联系方式
    • 电话:+971-2-555-5000
    • 邮件:info@mofe.gov.ae
    • 社交媒体:Twitter/X @MoFE_UAE
  • 工作时间:周日至周四,8:00-16:00 (阿布扎比时间)

核心职能

联邦海关管理局

  1. 海关政策制定:起草并协调统一海关法规,确保7个酋长国执行一致性。
  2. 执法与监管:监管进出口、转口贸易,实施原产地规则、估价与归类。
  3. 风险管控:基于AI与大数据,对货物、旅客与运输工具进行风险筛查。
  4. 反走私与知识产权保护:查处假冒、侵权、违禁品入境。
  5. 关税征收:管理关税、增值税(VAT)及消费税的征收与退税。
  6. 贸易便利化:推进AEO(经认证经营者)互认、单一窗口、无纸化通关。
  7. 国际合作:代表阿联酋参与世界海关组织(WCO)、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海关事务。

外贸国务部

  1. 贸易协定谈判:主导双边与多边自由贸易协定、CEPA谈判。
  2. 出口促进:执行国家出口战略,提供市场准入咨询与融资支持。
  3. 贸易救济:实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
  4. 市场准入:协调非关税壁垒、标准、认证与检疫要求。
  5. 贸易数据统计:发布月度、年度对外贸易报告。

组织架构

联邦海关管理局

据FCA 2026年组织章程,其架构如下:

  • 局长:直接向内阁报告,下设:
    • 政策与立法委员会:负责法规起草与修订。
    • 执法与调查局:下辖反走私处、知识产权保护处、风险分析中心。
    • 贸易便利化局:下辖AEO认证中心、单一窗口管理办公室。
    • 数字海关局:下辖AI实验室、数据治理处、网络安全处。
    • 财务与行政局:下辖预算处、人力资源处。
  • 区域海关办公室:在7个酋长国设立区域海关总署,负责具体执法。

外贸国务部

  • 部长:Thani bin Ahmed Al Zeyoudi博士
  • 副部长:负责日常运营,下设:
    • 贸易协定司:负责谈判、法律审查、争端解决。
    • 出口促进司:负责市场研究、贸易代表团、融资计划。
    • 贸易政策司:负责贸易救济、标准协调、市场准入。
    • 统计与信息司:负责数据收集、分析、发布。

立法基础

阿联酋贸易与海关体系主要基于以下联邦法令与法律:

  1. 2024年第12号联邦法令(联邦海关管理局法)——重组FCA,赋予其独立执法与调查权限,规定海关官员的权力与义务。
  2. 2021年第8号联邦法令(统一海关法)——统合各酋长国海关法规,规定报关、估价、归类、原产地规则、处罚等核心条款。
  3. 2023年第5号联邦法令(贸易救济法)——规定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调查程序与实施条件。
  4. 2017年第8号联邦法令(增值税法)——规定海关在增值税征收与退税中的角色,进口增值税为5%。
  5. 2022年第7号联邦法令(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授权海关扣留涉嫌侵权货物,规定权利人备案程序。

2024-2026年动态

2024年

  • FCA重组:2024年1月,依据第12号联邦法令,FCA正式升级,新增执法调查局与数字海关局。
  • CEPA谈判:MoFE与印度尼西亚签署CEPA,2024年7月生效,双边贸易零关税比例达90%。
  • AEO互认:FCA与中国海关总署签署AEO互认安排,2024年10月生效,大陆AEO企业享受阿联酋海关优先查验。

2025年

  • 智能海关2026:FCA启动“智能海关2026”计划,全面推广AI报关审核与区块链原产地证书。2025年年底,AI处理报关单占比达65%。
  • 单一窗口升级:FCA上线“海关单一窗口3.0”,整合7个酋长国海关系统,企业可通过统一平台提交报关、缴税、查询。
  • MoFE发布贸易战略:2025年3月,MoFE发布《国家贸易战略2031》,设定非石油对外贸易总额达4万亿迪拉姆目标,并计划新增5个CEPA伙伴国。

2026年

  • FCA年度报告:据FCA 2026年5月报告,2025年非石油贸易总额达3.2万亿迪拉姆,同比增长12.4%。海关清关平均耗时从2023年的2.5小时降至1.8小时。
  • 新海关法修订:2026年2月,内阁批准《统一海关法》修订案,新增跨境电商海关管理规定,要求境外电商平台在阿联酋注册并委托本地清关代理。
  • MoFE启动中国CEPA谈判:2026年4月,MoFE宣布正式启动与中国的CEPA谈判,首轮谈判在阿布扎比举行,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与数字贸易。

中文服务可用性

据FCA 2026年5月信息,中文服务在以下渠道可用:

大陆人实操影响

报关与清关

大陆企业需关注以下要点:

  • 电子报关:所有进出口货物必须通过FCA单一窗口提交电子报关单。据FCA 2026年数据,99.8%的报关单通过电子方式处理。大陆企业需注册FCA用户账号,并委托在阿联酋注册的持牌清关代理。
  • 原产地证书:享受CEPA或GCC优惠税率时,需提交原产地证书。大陆企业可在中国贸促会或海关总署申领,部分证书可通过FCA区块链系统验证。
  • AEO认证:大陆企业如已获中国海关AEO高级认证,可凭互认安排享受阿联酋海关优先查验、低查验率等便利。FCA 2026年数据显示,AEO企业平均清关时间仅0.8小时,非AEO企业为2.5小时。
  • 关税与增值税:阿联酋关税税率一般为0%-5%,但部分商品(如烟草、酒精)税率较高。进口增值税为5%,由海关代征。大陆企业需在报关时一并缴纳。

贸易协定利用

  • CEPA适用:截至2026年5月,阿联酋已与印度、印度尼西亚、土耳其、以色列、韩国签署CEPA。中国大陆企业如通过上述国家转口,可享受优惠税率。但需注意原产地规则,避免规避反倾销措施。
  • 中国CEPA谈判:MoFE已启动与中国CEPA谈判,预计2027年签署。大陆企业可关注贸易救济调查动态,提前布局。

风险提示

  • 知识产权保护:阿联酋海关对假冒、侵权货物采取“零容忍”政策。据FCA 2026年数据,2025年查获侵权货物货值达12亿迪拉姆,同比增长18%。大陆企业应确保出口商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并考虑在FCA办理知识产权备案。
  • 跨境电商新规:2026年修订后的《统一海关法》要求境外电商平台在阿联酋注册并委托本地清关代理。大陆电商企业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册,否则面临货物扣押风险。
  • 贸易救济调查:MoFE贸易救济司可依申请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大陆企业如对阿联酋出口量大,需关注相关公告,及时应诉。

FAQ

Q1: 大陆企业如何在阿联酋海关办理AEO认证?

A1: 大陆企业如已获中国海关AEO高级认证,可依据2024年签署的中阿AEO互认安排,享受阿联酋海关优先查验等便利。具体流程为:企业向FCA AEO认证中心提交互认申请(通过邮件cn-ae@fca.gov.ae),附中国海关AEO证书及企业基本信息。FCA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被纳入阿联酋AEO清单。未获中国AEO认证的企业,可单独向FCA申请本地AEO认证,需满足阿联酋海关的合规、财务、安全等标准。据FCA 2026年数据,互认安排下AEO企业清关时间较非AEO企业缩短68%。

Q2: 大陆电商企业如何应对2026年阿联酋跨境电商新规?

A2: 2026年修订后的《统一海关法》要求境外电商平台在阿联酋注册并委托本地清关代理。大陆电商企业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下步骤:第一,在阿联酋经济部注册公司或分支机构(或委托本地注册代理);第二,指定一家持有FCA牌照的清关代理;第三,在FCA单一窗口平台注册电商账号,提交平台信息、商品清单、税务登记号。未按时注册的企业,其货物可能被海关扣押或退运。建议企业通过FCA中文热线或邮件咨询具体注册流程。

Q3: 大陆企业出口阿联酋时,如何确定关税税率?

A3: 阿联酋关税税率依据GCC统一税则(HS编码)确定,一般商品税率为0%-5%。大陆企业可通过FCA官网(中文版)的“关税查询”功能,输入HS编码或商品描述查询。此外,阿联酋与部分国家签署CEPA,可享受优惠税率。但CEPA优惠仅适用于原产于协定伙伴国的货物,大陆企业直接出口不适用CEPA税率。建议企业在出口前,委托清关代理进行预归类与估价,避免因错误归类导致的罚款。据FCA 2026年数据,2025年因归类错误导致的罚款总额达2.3亿迪拉姆。

参考资料

  1. 联邦海关管理局(FCA). (2026). 2025年度报告. 阿联酋联邦海关管理局. https://www.fca.gov.ae/annual-report-2025
  2. 阿联酋内阁. (2024). 2024年第12号联邦法令(联邦海关管理局法). 阿联酋官方公报.
  3. 外贸国务部(MoFE). (2025). 国家贸易战略2031. 阿联酋外贸国务部. https://www.mofe.gov.ae/strategy2031
  4. 世界海关组织(WCO). (2025). 阿联酋海关现代化进程评估报告. WCO出版物.
  5. 中国商务部. (2025). 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阿联酋(2025年版). 中国商务部. https://www.mofcom.gov.cn/ae-guide-2025
  6. 联邦海关管理局(FCA). (2026). 中阿AEO互认安排实施指南. FCA中文版. https://www.fca.gov.ae/zh/aeo
  7. 阿联酋内阁. (2026). 2026年联邦法令第3号(统一海关法修订案). 阿联酋官方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