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申请表格清单

根据经济及科技发展局(DSEDT)与澳门海关(SA)2026年4月联合发布的表格目录,常用表格如下: 1、 对外贸易登记申请表 · 表格编号 DSEDT-F-001 · 用途为企业注册为对外贸易经营者 · 获取方式为官网下载或柜台索取 2、 进口准照申请书 · 表格编号 DSEDT-F-003 · 用途为申请进口货物许可 · 获取方式为官网下载或柜台索取 3、 出口准照申请书 · 表格编号 DSEDT-F-004 · 用途为申请出口货物许可 · 获取方式为官网下载或柜台索取 4、 澳门产地来源证申请书 · 表格编号 DSEDT-F-005 · 用途为申请原产地证明 · 获取方式为官网下载或柜台索取 5、 货物报关单(进口) · 表格编号 SA-F-101 · 用途为进口货物向海关申报 · 获取方式为海关官网下载或口岸柜台 6、 货物报关单(出口) · 表格编号 SA-F-102 · 用途为出口货物向海关申报 · 获取方式为海关官网下载或口岸柜台 7、 转口货物申报表 · 表格编号 SA-F-103 · 用途为转口货物申报 · 获取方式为海关官网下载或口岸柜台 8、 查验预约申请表 · 表格编号 SA-F-201 · 用途为申请货物查验时段 · 获取方式为海关官网下载或线上提交

填写规范提示

所有表格须以中文或葡文填写,部分表格接受英文。据DSEDT 2026年2月指引,申请人需注意:

  • 表格中“货物描述”栏须包含HS编码(协调制度编码)前6位,HS编码依据澳门第32/2025号行政长官批示附件。
  • 涉及产地来源证时,“生产工序”栏须详细列明主要原料来源及加工环节,否则可能被退回补正。

费用标准与支付方式

主要费用项目

依据DSEDT及海关2026年4月联合费用表,以下为常见服务费用(单位:澳门元MOP;1澳门元约等于0.97人民币元,汇率浮动以交易时为准):

1、 对外贸易登记(首次) · 费用为500澳门元 · 备注为含登记证书工本费 2、 对外贸易登记(续期/变更) · 费用为250澳门元 · 备注为每年续期一次 3、 进口准照(每份) · 费用为50澳门元 · 备注为每份准照对应一次进口 4、 出口准照(每份) · 费用为50澳门元 · 备注为每份准照对应一次出口 5、 澳门产地来源证(普通) · 费用为100澳门元 · 备注为每份证书 6、 澳门产地来源证(普惠制) · 费用为150澳门元 · 备注为每份证书,含GSP格式 7、 货物报关单(每份) · 费用为20澳门元 · 备注为电子报关减免至10元 8、 货物查验(每批次) · 费用为200澳门元 · 备注为含开箱及必要检测 9、 加急处理费 · 费用为标准费用×150% · 备注为仅限特定服务

支付方式

  • 现场支付:现金(仅接受澳门元)、澳门通卡、信用卡(Visa/Mastercard)。
  • 线上支付:通过“澳门公共服务一站通”(e-Macao)平台以信用卡或支付宝(澳门版)支付。据海关2026年3月公告,电子报关费用减免至10澳门元,鼓励线上支付。

中文服务可用性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中文(粤语及普通话)和葡文为官方语言。DSEDT及海关提供全面中文服务:

  • 窗口服务:所有柜台均配备中葡双语工作人员,普通话沟通无障碍。据DSEDT 2026年1月内部培训记录,**95%**以上一线员工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三级甲等以上)。
  • 文件语言:表格、指南、公告均提供中文(繁体)版本。DSEDT官网中文版(https://www.dsedt.gov.mo/zh-hant)覆盖全部业务指引。
  • 电话热线:中文专线(+853) 2871 2790可按“1”转普通话服务,工作时间即时响应。
  • 大陆人士特别支持:针对来自大陆的申请人,DSEDT于2025年起在总部设置“跨境服务专窗”(柜台编号A01-A03),提供普通话一对一咨询及表格填写辅助。

处理时效与进度查询

标准处理时限

依据DSEDT及海关2026年2月服务承诺:

1、 对外贸易登记申请 · 标准处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 · 加急时限为2个工作日内 2、 进出口准照审批 · 标准处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 · 加急时限为1个工作日内 3、 产地来源证签发 · 标准处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内 · 加急时限为1个工作日内 4、 货物报关(电子) · 标准处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内 · 加急时限为4小时内 5、 货物查验 · 标准处理时限为预约后2个工作日内 · 加急时限为预约后1个工作日

进度查询方式

  • 线上查询:登录DSEDT或海关官网“进度查询”页面,输入申请编号/报关单号即可获取实时状态。
  • 电话查询:致电DSEDT对外贸易处专线(+853) 2871 2791或海关清关查询专线(+853) 2855 0521,提供申请编号后工作人员将在3分钟内反馈进度。
  • 现场查询:携带申请回执至原受理柜台查询。

投诉与申诉渠道

投诉途径

若对DSEDT或海关的服务质量、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循以下渠道申诉:

  • 海关投诉专线:(+853) 2855 0523(24小时语音留言,工作日回电)。
  • DSEDT投诉电邮complaint@dsedt.gov.mo48小时内回复确认)。
  • 澳门廉政公署(CCAC):若涉及贪污或行政违法,可致电(+853) 2836 1212或亲临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获多利大厦9楼。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申诉专员公署:针对行政不当行为,可致电(+853) 2872 7700或电邮info@ouvidoria.gov.mo

申诉流程

根据澳门第10/2000号法律《行政程序法典》第130条至第150条,申诉流程如下:

  1. 向原部门(DSEDT或海关)提交书面异议,注明申请编号及具体诉求,期限为收到决定后15日内。
  2. 原部门须在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3. 若对复核结果不满,可于15日内向澳门行政法院提起司法上诉。

大陆人士实操指南

身份证明与登记要求

大陆居民在澳门从事贸易活动,需注意以下事项:

  • 个人贸易:须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个人旅游签注G或商务签注S),在澳门停留期限一般为7天(旅游)或14天(商务)。据DSEDT 2026年1月公告,个人贸易商须先办理“对外贸易登记”,提交身份证件及澳门商业登记副本(如有)。
  • 企业贸易:大陆企业须在澳门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或委托澳门本地贸易代理。据澳门第5/2025号法律,大陆企业可直接申请“对外贸易登记”,但须提供大陆营业执照公证副本(须经澳门法务局认证)。

中文服务可用性

详见上文“中文服务可用性”段。DSEDT跨境服务专窗(柜台编号A01-A03)专为大陆人士设立,提供:

  • 表格填写辅导(可代填部分字段);
  • 澳门贸易法规摘要(简体中文版);
  • 跨境支付指引(如支付宝澳门版使用说明)。

常见实操问题

  1. 货物进出澳门是否需缴关税?
    澳门为自由港,一般货物免征关税。但依据第7/2003号法律第8条,烟酒、燃油、车辆等特定商品须缴消费税(如香烟每包约30澳门元税项)。
  2. 大陆货物经澳门转口如何办理?
    须向海关提交转口货物申报表(SA-F-103),并提供运输单据(提单、舱单)。货物在澳门停留不超过14天可免办进出口准照,但须存入海关监管仓库。
  3. 澳门产地来源证是否被大陆认可?
    依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澳门产地来源证(含CEPA专用格式)可作为零关税进口大陆的凭证。DSEDT签发的CEPA证书须经大陆海关核查。

FAQ

Q1: 大陆居民在澳门从事贸易是否需要本地担保人?

A1: 根据DSEDT 2026年2月指引,大陆个人申请对外贸易登记时,原则上无需提供本地担保人。但若申请涉及特定商品(如药品、危险品),DSEDT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交澳门本地公司出具的“责任声明书”或委托书。建议大陆人士首次申请前致电DSEDT对外贸易处专线(+853) 2871 2791咨询具体个案要求。

Q2: 澳门海关对货物查验的标准是什么?如何避免被扣留?

A2: 依据海关2026年3月公告,货物查验主要基于风险分析,重点关注:HS编码不符、申报价值异常(低于同类商品30%以上)、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如仿冒品)、违禁品(如象牙、毒品)。避免被扣留的措施包括:准确填写HS编码(建议使用澳门海关提供的“HS编码查询系统”)、随附真实发票及装箱单、主动申报受管制商品(如药品、化妆品)。若货物被扣留,海关将在48小时内通知货主,并出具扣留通知书(编号SA-D-2026-XXXX)。

Q3: 澳门产地来源证(CO)申请被拒的常见原因是什么?

A3: 据DSEDT 2026年1月内部统计,产地来源证申请被拒的三大原因为:(1)生产工序描述不完整(占42%),例如未列明原料来源地或未说明加工环节;(2)HS编码归类错误(占31%),如将“塑料制品”误归入“橡胶制品”类别;(3)商业文件(发票、装箱单)与申请内容不一致(占18%)。建议申请前参考DSEDT发布的《产地来源证申请指南》(2025年12月版),或使用DSEDT官网“CO预审工具”自查。

参考资料

  1.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DSEDT).《对外贸易登记及准照申请指南(2026年版)》. 2026年1月. 来源:https://www.dsedt.gov.mo/zh-hant/guia-comercio-externo-2026.pdf.
  2.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海关(SA).《货物清关操作手册(2026年修订版)》. 2026年2月. 来源:https://www.customs.gov.mo/manual-2026.pdf.
  3.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第7/2003号法律《对外贸易法》. 2003年6月23日公布,2025年12月修订. 来源:https://www.al.gov.mo/lei/7_2003.
  4.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第28/2003号行政法规《对外贸易活动规章》. 2003年12月30日公布,2025年12月修订. 来源:https://www.al.gov.mo/regulamento/28_2003.
  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第32/2025号行政长官批示(HS编码更新). 2025年12月15日公布. 来源:https://www.gov.mo/zh-hant/despacho-32-2025.
  6. 澳门公共行政服务统一预约平台. 2026年4月更新. 来源:https://booking.gov.mo.
  7. 澳门统计暨普查局(DSEC).《2026年第一季度对外贸易统计》. 2026年3月. 来源:https://www.dsec.gov.mo/estatisticas-comercio-externo-2026q1.
  8.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澳门行政程序法典》第10/2000号法律. 2000年8月14日公布. 来源:https://www.dsaj.gov.mo/lei/10_2000.
  9.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廉政公署(CCAC).《投诉与申诉指引(2026年版)》. 2026年1月. 来源:https://www.ccac.org.mo/guia-reclamacao-20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