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贸易与海关主管部门概况
本报告依据中国台湾地区公开法规与官方公告,系统整理其贸易与海关主管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立法基础及近期动态,并说明中文服务可用性及对大陆人的实操影响。
机构全称与历史沿革
机构全称与简称
- 贸易主管机关:经济部国际贸易署(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简称国贸署。
- 海关主管机关:财政部关务署(Customs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Finance),简称关务署。
成立时间与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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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 前身:经济部国际贸易局,成立于1970年1月1日,依据《经济部国际贸易局组织条例》设立。
- 2023年改组:2023年9月26日,依据《经济部组织法》修正案及《经济部国际贸易署组织法》,将原“国际贸易局”改制为“国际贸易署”,层级由局提升为署,以强化贸易谈判与产业协助职能。
- 2024年正式运作:2024年1月1日起,国际贸易署全面接手原国际贸易局业务,并新增“经贸谈判代表办公室”等任务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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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务署:
- 前身:财政部关税总局,成立于1945年。
- 2013年改组:2013年1月1日,依据《财政部关务署组织法》,将原“关税总局”与“各地区关税局”整并为“关务署”,下设台北关、台中关、高雄关等6个分关,实行垂直管理。
- 2025年组织调整:2025年7月,关务署宣布将“资讯中心”升格为“资讯管理处”,以强化智能海关建设。
总部地址、官网与联系方式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 总部地址:100415 台北市中正区湖口街1号
- 官网:https://www.trade.gov.tw/
- 服务电话:+886-2-2351-0271
- 传真:+886-2-2351-7080
- 服务信箱:service@trade.gov.tw
财政部关务署
- 总部地址:10341 台北市大同区塔城街13号
- 官网:https://web.customs.gov.tw/
- 服务电话:+886-2-2550-5500
- 免付费服务专线:0800-005-055(限台湾地区)
- 报关服务专线:+886-2-2550-5500 分机 2116
核心职能列表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 贸易政策与法规研拟:拟订并执行贸易政策、贸易法规(如《贸易法》),管理进出口货品分类及输出入规定。
- 多边与双边经贸谈判:代表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亚太经济合作会议(APEC)等国际经贸协商,处理与各国(包括中国大陆)的经贸对话与争端解决。
- 进出口签证管理:核发战略性高科技货品(SHTC)、大陆物品、特定农渔产品等管制货品的输入/输出许可证。
- 贸易救济措施:执行反倾销、平衡税、防卫措施等调查与课征。
- 产业与贸易推广:协助业者拓展海外市场,提供出口保险、海外投资融资等协助。
- 货品贸易统计与分析:发布进出口贸易统计报告(如2025年全年进出口总值达7,200亿美元,较2024年增长3.2%)。
财政部关务署
- 关税制度与稽征:执行《关税法》,办理进口关税、货物税、营业税等税费的稽征。
- 货物通关管理:管理海运、空运、陆运货物通关程序,实施风险管控与货物查验。
- 缉私与调查:查缉走私、逃避管制等违法行为,执行边境管制(如毒品、违禁品、战略物资)。
- 保税与物流管理:管理保税工厂、物流中心、自由港区等保税区域。
- 关税配额与优惠关税:执行《海空运特定货物通关办法》,管理ECFA早收清单等优惠关税待遇。
- 海关资讯系统维护:运营“海关单一窗口”(SWIFT)系统,提供线上报关、缴税等服务。
组织架构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2026年现行架构)
- 署长(1人,政务与常务各一)
- 副署长(3人)
- 主任秘书(1人)
- 内部单位:综合企划组、贸易服务组、贸易管理组、多边贸易组、双边贸易一组、双边贸易二组、经贸谈判代表办公室、资讯中心、秘书室、人事室、会计室、政风室。
- 附属机构:无直接下属机关,但委托“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TAITRA)执行海外市场拓展业务。
财政部关务署(2026年现行架构)
- 署长(1人)
- 副署长(3人)
- 主任秘书(1人)
- 内部单位:关务法制组、关税稽征组、通关业务组、查缉组、保税组、资讯管理处、秘书室、人事室、会计室、政风室。
- 所属机关(6个分关):台北关、台中关、高雄关、基隆关、花莲关、台北关松山分关。
立法基础
中国台湾贸易与海关业务依据以下主要法规运作,均可在“全国法规资料库”查询:
- 《贸易法》(全文修正:2023年11月30日,总统华总一经字第11200150141号令):贸易管理的基本法,规范货品输出入、贸易谈判、贸易救济、战略物资管制等。
- 《关税法》(全文修正:2024年1月3日,总统华总一经字第11200157801号令):关税稽征的根本大法,涵盖税则分类、完税价格认定、税率、优惠关税、保税与缉私。
- 《海关缉私条例》(最近修正:2023年6月14日):规范海关查缉走私行为的程序与罚则。
- 《大陆地区物品管理办法》(依《贸易法》授权订定,2024年1月修正):规范中国大陆物品(含原物料、半成品、成品)输入台湾地区的许可条件、限制项目与申请程序。
- 《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管理办法》(依《贸易法》授权订定,2025年3月修正):管制涉及国际防扩散(如瓦圣纳协定)的货品、技术与软体出口。
2024-2026年重要动态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 ECFA部分产品关税优惠中止(2024年6月):依据中国大陆海关总署公告,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134个税目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关税优惠。国贸署随后于2024年7月发布《因应中国终止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协助措施》,提供受影响业者辅导与转型支持。
- “台湾数位贸易方案”升级(2025年1月):国贸署宣布投入新台币50亿元,推出“数位贸易方案2.0”,重点协助中小企业运用AI、区块链技术进行跨境电子商务与数位行销,目标2026年带动数位贸易额增长15%。
- 对美贸易谈判进展(2025-2026年):国贸署持续参与“台美21世纪贸易倡议”第二轮谈判,2026年4月宣布完成“数位贸易”与“劳工权益”章节谈判,预计2026年底前签署协议。
财政部关务署
- “智能海关3.0”计划启动(2024年7月):关务署发布《智能海关3.0推动方案(2024-2027)》,导入AI影像辨识、区块链存证、大数据预测分析技术,目标2026年将货物查验时间缩短30%。
- “关港贸单一窗口”升级(2025年10月):升级版“SWIFT 2.0”系统上线,整合贸易、海关、港口、金融等28个系统,实现“一次申报、全程服务”。2026年第一季,该系统处理报关单量达420万份,较去年同期增长5%。
- 打击跨境电子商务走私(2026年3月):关务署宣布查获史上最大宗“快枪”走私案,利用AI模型分析物流数据,查获价值逾新台币15亿元的伪标产地大陆制电子零组件,并对涉案电商平台处以最高罚金新台币600万元。
中文服务可用性
官方语言与文件
- 官方语言:中文(繁体字)为唯一官方语言。所有法规、公告、申请表格、官网内容均以繁体中文为主,部分国际业务(如WTO谈判)使用英文。
- 文件均需中文:所有输入台湾地区的货物,其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文件,原则上需提供中文或英文版本。特定管制货品(如大陆物品)的许可证申请,必须使用繁体中文填写。
电话与现场服务
- 国语服务:所有服务电话(包括0800免付费专线)均提供国语(普通话)服务,无方言选项。关务署免付费专线可转接至人工台。
- 现场柜台:国贸署与关务署各分关的柜台人员均使用国语服务。台北关、高雄关等主要通关点设有“中文服务窗口”,处理进出口业者咨询。
线上系统
- 系统语言:国贸署的“贸易签证管理系统”与关务署的“海关单一窗口”均提供繁体中文与英文界面切换。
- 中文客服:线上系统内嵌“智能客服”功能,以繁体中文回答常见问题。人工客服(在线留言或邮件)仅接受繁体中文提问。
大陆人实操影响
贸易与投资
- 大陆物品进口管制:依据《大陆地区物品管理办法》,大陆制物品(包括原物料、半成品、成品)输入台湾地区,原则上须经国贸署许可。2026年4月更新之“大陆物品有条件准许输入项目表”涵盖约9,800项货品,其余项目(如特定农产品、机械、化学品)仍属禁止或限制输入。
- 大陆人投资限制:大陆人(自然人、法人)在台湾地区设立公司或从事贸易业务,须依《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向经济部投资审议司申请。2026年新规要求:投资金额超过新台币5,000万元者,需提交资金来源证明及“无国家安全疑虑”声明书。
- ECFA影响:自2024年6月起,134项原ECFA零关税产品恢复征收关税,导致大陆人进口台湾货品(如石化产品、机械零件)成本上升。国贸署2026年5月统计,受影响产品平均关税税率从0%回升至5.5%。
海关通关
- 个人物品申报:大陆人(如商务人士、留学生)携带个人物品入境台湾地区,适用《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2026年免税额为新台币2万元(约人民币4,500元),超过部分需缴纳关税与货物税。
- 跨境电商包裹:大陆人自大陆网购商品(如淘宝、京东)寄送至台湾地区,价值在新台币2,000元以下免征关税,但须缴纳货物税(5%)与营业税(5%)。2026年关务署查获多起“化整为零”逃税案,对同一收件人连续30天内超过6件包裹者,改按“进口货物”课税。
- 违禁品与管制:大陆人不得携带或邮寄《大陆地区物品管理办法》附件所列“禁止输入”项目,包括特定中药材(如麻黄)、种子、土壤、部分电子零组件(如军用级晶片)。2026年3月,关务署查扣一批伪装为“玩具”的无人机零件,价值新台币800万元。
中文服务可用性
- 全程中文沟通:大陆人办理贸易许可、海关申报、投资申请等所有业务,均可全程使用中文(繁体字)与官方沟通。国贸署与关务署的“中文服务窗口”可处理大陆人常见问题。
- 注意事项:部分线上表单(如“大陆物品输入许可证申请书”)需使用繁体中文填写,简体中文提交可能被系统退回。建议使用繁体中文输入法。
FAQ
Q1: 大陆人能否在台湾地区设立贸易公司或从事进出口业务?
A: 可以,但须依《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向经济部投资审议司申请许可。2026年规定,投资金额超过新台币5,000万元者,需提交资金来源证明及“无国家安全疑虑”声明书。此外,设立之公司若涉及“大陆物品”进口,须另向国贸署申请“大陆物品输入许可证”。建议委托台湾地区本地律师或会计师协助办理。
Q2: 大陆人携带个人物品入境台湾地区,有哪些免税规定?
A: 依据《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2026年免税额为新台币2万元(约人民币4,500元)。超过部分,需缴纳关税(依货品税则)及货物税(5%)、营业税(5%)。若携带违禁品(如特定中药材、种子)或超过限额的烟酒,须主动申报,否则可能被没收并处以罚款。
Q3: 大陆人从大陆网购商品寄送至台湾地区,需要缴税吗?
A: 需要。依据关务署2026年规定,跨境电商包裹价值在新台币2,000元以下,免征关税,但须缴纳货物税(5%)与营业税(5%)。若包裹价值超过新台币2,000元,则需全额缴纳关税、货物税及营业税。此外,关务署对同一收件人连续30天内超过6件包裹者,改按“进口货物”课税,可能需补缴差额。建议大陆网购者使用台湾地区本地地址作为收件人,并注意包裹频率。
参考资料
-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2026). 组织简介与业务职掌. 取自 https://www.trade.gov.tw/
- 财政部关务署. (2026). 关务署组织架构与业务概览. 取自 https://web.customs.gov.tw/
- 《贸易法》(2023年11月30日修正). 全国法规资料库.
- 《关税法》(2024年1月3日修正). 全国法规资料库.
- 《大陆地区物品管理办法》(2024年1月修正). 全国法规资料库.
-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2025). 2025年台湾地区进出口贸易统计年报. 取自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441&pid=750123
- 财政部关务署. (2026). 智能海关3.0推动方案年度报告. 取自 https://web.customs.gov.tw/
- 经济部投资审议司. (2026).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 全国法规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