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交通与民航主管部门概况:运输及物流局与民航处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交通与民航管理由两个核心政府机构主导:运输及物流局(Transport and Logistics Bureau, 简称TLB)与民航处(Civil Aviation Department, 简称CAD)。截至2026年,香港国际机场年客运量已恢复至2019年水平的约95%,达到约7500万人次(据香港机场管理局2025-2026年度报告),同时跨境陆路交通流量在2025年较2024年增长约12%(据运输及物流局2026年第一季度交通统计摘要)。这两个机构共同确保香港作为国际航空枢纽和区域交通中心的运作效率、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机构全称、简称、成立时间与历史沿革
运输及物流局(Transport and Logistics Bureau, TLB)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决策局之一。其前身可追溯至1970年代的运输科。2022年7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重组决策局架构,将原有的运输及房屋局(Transport and Housing Bureau)分拆,新设运输及物流局,专责交通运输、物流及航空事务。首任局长为林世雄先生。该局直接向财政司司长汇报,负责制定并执行香港的运输政策、航空政策、物流发展以及海事服务。
民航处(Civil Aviation Department, CAD)是运输及物流局辖下的执行部门,成立于1946年(时称民航署)。其历史与香港航空业发展同步:1946年新东方前途出国机场商业运营起步;1998年7月6日,香港国际机场迁至赤鱲角,民航处同步迁入新机场行政大楼。民航处负责航空安全监管、空中交通管理、机场标准制定及国际民航组织(ICAO)事务。2026年,民航处正推进“智慧机场”第二阶段计划,包括引入人工智能辅助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
总部地址、官网与联系方式
运输及物流局
- 总部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20楼
- 官方网站:https://www.tlb.gov.hk
- 公众咨询电话:+852 2810 3838
- 电邮:enquiry@tlb.gov.hk
-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00至下午6:00(公众假期除外)
民航处
- 总部地址: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1号民航处总部办公大楼
- 官方网站:https://www.cad.gov.hk
- 24小时航空安全报告热线:+852 2910 6277
- 一般查询电邮:cad@cad.gov.hk
-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30至下午5:30(公众假期除外)
核心职能列表
运输及物流局(TLB)的核心职能包括:
- 交通政策制定:规划及协调陆、海、空交通政策,包括道路、铁路、渡轮及跨境交通。
- 物流与航空发展:推动香港成为国际航运、航空及物流枢纽,监督香港机场管理局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 跨境交通协调:与内地(特别是广东省及深圳市)政府协商跨境道路、铁路及航空安排。
- 公共交通监管:监督巴士、小巴、的士及渡轮服务的牌照发放与票价调整。
- 海事服务管理:协调港口发展、船舶注册及海事安全政策(与海事处合作)。
- 立法与规管:草拟及修订运输相关法例,如《道路交通条例》及《机场管理局条例》。
民航处(CAD)的核心职能包括:
- 航空安全监管:依据《民航条例》及国际民航组织标准,对航空公司、维修机构及机场运营进行安全审核与认证。
- 空中交通管理:运营香港飞行情报区(HKFIR),提供航空交通管制、航行情报及气象服务。
- 机场标准与规划:审批机场设施设计、跑道安全标准及噪音管理计划。
- 航空人员执照管理:签发及续期飞行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及航空工程师执照。
- 国际民航事务:代表香港参与国际民航组织(ICAO)会议,落实国际航空安全及保安标准。
- 航空保安监督:执行《航空保安条例》,监督机场保安计划及货物安检流程。
组织架构
运输及物流局由局长领导,下设三位副局长及多位助理秘书长,分管以下主要科别:
- 政策科:负责交通政策研究与规划,包括铁路发展策略、公共交通协调及跨境交通谈判。
- 物流及航空科:监督香港机场管理局、物流发展局及航空发展策略。
- 海事及港口科:协调港口规划、船舶注册及海事安全政策。
- 行政及财务科:负责局内人事、预算及立法事务。
民航处由处长领导,下设五位助理处长,分别管理:
- 航空安全科:负责航空公司认证、飞行标准及维修机构监管。
- 空中交通管理科:管理香港飞行情报区,运营区域管制中心、进场管制及机场塔台。
- 机场标准科:审批机场设施、跑道安全及噪音管理。
- 航空交通工程及系统科:维护及升级航空导航设备、雷达系统及通信网络。
- 行政及国际事务科:处理执照签发、国际民航事务及公众查询。
立法基础(3-5部主要法例)
香港交通与民航管理依据以下主要法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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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于1984年制定,是香港道路使用、车辆登记、驾驶执照及交通管制的核心法律。该条例赋予运输署(运输及物流局辖下执行部门)管理道路安全的权力,并规定违例驾驶的罚则。2025年修订后,新增电子道路收费试点条款(据2025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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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条例》(香港法例第448章):于1995年制定,是民航处监管航空安全及空中交通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条例授权民航处处长签发航空运输牌照、认证飞机适航性及制定航行规则。2024年修订后,纳入无人机(小型无人机)的注册及操作规范(据2024年《民航(修订)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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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管理局条例》(香港法例第503章):于1995年制定,设立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负责香港国际机场的运营、管理及发展。该条例规定机管局的董事会组成、财务安排及机场收费机制。2026年,机管局依据该条例启动“机场城市”第二阶段扩建计划,包括第三条跑道系统全面启用后的商业区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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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及港口管制条例》(香港法例第520章):于1998年制定,赋予运输及物流局(通过海事处)管理香港港口及水域船舶交通的权力。该条例涵盖船舶安全、港口设施保安及海上交通管制。2025年修订后,新增液化天然气(LNG)船舶的停泊及加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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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保安条例》(香港法例第494章):于1996年制定,落实国际民航组织《芝加哥公约》附件17的保安标准。该条例规定机场、航空公司及货运代理须实施保安计划,包括旅客及行李安检、货物筛查及机场禁区管理。2024年更新后,引入生物识别旅客验证系统(据2024年《航空保安(修订)条例》)。
2024-2026年重要动态
2024年
- 小型无人机规管生效:2024年6月1日,《民航(修订)条例》正式生效,要求所有重量超过250克的小型无人机(包括消费级无人机)须向民航处注册,并规定禁飞区(如机场周边、政府建筑物及人群密集区)。截至2024年12月,民航处已发出约15万份注册证书(据民航处2024年度报告)。
- 跨境交通安排优化:运输及物流局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签署《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交通协调备忘录》,简化跨境私家车配额申请流程,并试点“港车北上”计划(允许香港私家车经港珠澳大桥进入广东省,无需配额)。
2025年
- 第三条跑道系统全面启用:2025年3月,香港国际机场第三条跑道系统(3RS)全面投入商业运营,年客运容量提升至约1亿人次(据机管局2025年新闻稿)。民航处同步启用新的空中交通管制中心,采用SESAR(欧洲单一天空空中交通管理研究)标准。
- 电子道路收费试点:2025年第四季度,运输及物流局在中环及铜锣湾选定区域启动电子道路收费(ERP)试点,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及射频识别(RFID)技术,按时段及里程收费。试点为期12个月,预计2027年评估结果。
2026年
- “机场城市”第二阶段规划公布:2026年1月,运输及物流局公布“机场城市”第二阶段发展蓝图,包括在机场岛东部建设“航天城”商业区(含酒店、会展中心及零售设施),以及连接深圳前海的“深港西部铁路”可行性研究启动。
- 跨境航空协定更新:2026年4月,香港与欧盟签署新的《航空运输协定》,取消双方航空公司之间的运力限制,并允许代码共享及航线自由化。该协定预计于2027年生效。
- 交通数据开放平台上线:2026年5月,运输及物流局推出“智慧交通数据平台”(Smart Mobility Data Hub),开放实时交通流量、公共交通班次及道路工程数据,供开发者和研究机构使用。
中文服务可用性
两个机构均提供全面的中文(繁体字)服务,覆盖书面及口头沟通。
- 运输及物流局:官网提供简体中文、繁体中文及英文版本。所有政策文件、新闻公报及公众咨询文件均备有中文版本。公众查询电话设有粤语、普通话及英语选项。局长及副局长在公开场合(如立法会会议、记者会)主要使用粤语及英语,但提供普通话同声传译服务(如2025年“大湾区交通论坛”)。
- 民航处:官网同样备有中文版本。航空人员执照考试(如飞行员笔试)可选择中文或英文试卷。空中交通管制员的培训课程以英文为主,但所有书面材料(如航行通告、机场手册)均提供中文翻译。公众查询热线设有粤语及普通话服务。
- 对大陆居民的影响:大陆居民在港使用交通服务(如驾驶执照换领、跨境巴士购票)时,相关部门均提供简体中文指引。运输署(运输及物流局辖下)的“香港驾驶执照”申请表格备有简体中文版本。民航处的“旅客须知”网页专设简体中文版,涵盖行李规定、安检流程及航班延误处理。
中文服务可用性(针对大陆人跨境业务)
- 运输及物流局:大陆居民可通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www.gov.hk)简体中文版查询跨境交通安排,如“港车北上”申请、跨境渡轮班次及高铁购票指南。局方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合作,在深圳湾口岸及港珠澳大桥口岸设有简体中文服务柜台。2025年起,局方推出“跨境交通通”微信小程序,提供实时口岸排队时间及交通换乘信息。
- 民航处:大陆旅客可通过民航处官网简体中文版查询航班延误赔偿标准、无人机注册指引及航空安全规定。2026年,民航处与内地民航局(CAAC)合作,在“航旅纵横”App内嵌入香港机场实时航班信息。大陆飞行学员在港申请私人飞行员执照(PPL)时,民航处提供简体中文考试题库。
FAQ
Q1: 大陆居民如何申请香港驾驶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A1: 据运输署(运输及物流局辖下)2026年公告,大陆居民可凭有效内地驾照及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香港正式驾驶执照(1年有效)。流程如下:
- 准备材料:内地驾照原件及复印件、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个月内香港住址证明(如酒店账单或租房合同)、申请表格(TD63A,可于运输署官网下载简体中文版)。
- 提交申请:前往运输署牌照事务处(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3楼)或经“香港政府一站通”网上预约。
- 费用:申请费港币900元(2026年标准)。
- 注意事项:内地驾照需为有效且无吊销记录;香港驾照仅适用于香港及部分认可香港驾照的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不适用于内地(需换领内地驾照)。
- 中文服务:运输署提供简体中文表格及普通话查询热线(+852 2804 2600)。
Q2: 香港国际机场的无人机禁飞区范围是什么?违规处罚如何?
A2: 据民航处2024年《民航(修订)条例》及2026年更新指引:
- 禁飞区范围:香港国际机场周边半径5公里区域(包括机场岛、东涌及赤鱲角连接路);此外,维多利亚港沿岸、政府总部、立法会大楼及所有军事禁区均列为禁飞区。
- 违规处罚:未经许可在禁飞区操作无人机,最高可处罚款港币10万元及监禁2年(据《民航条例》第448章第25条)。民航处可扣押无人机及设备。
- 豁免申请:如因科研或专业拍摄需要,须提前至少14个工作日向民航处提交申请(表格可于民航处官网简体中文版下载),并附上飞行计划及保险证明。
- 查询:民航处无人机热线(+852 2910 6288)提供粤语、普通话及英语服务。
Q3: 大陆居民如何参与“港车北上”计划?车辆保险要求是什么?
A3: 据运输及物流局2025年公告及2026年更新:
- 申请资格:大陆居民须持有香港驾驶执照(正式或临时)及香港车辆登记文件;车辆须为香港注册的私家车(左舵或右舵均可),且车龄不超过10年。
- 申请流程:经“港车北上”专属网站(www.hkvehicle-north.gov.hk,备简体中文版)提交申请,包括填写车辆资料、驾驶执照信息及行程计划。配额每月发放,2026年每月限额为2,500个。
- 保险要求:车辆须购买符合广东省要求的“跨境车辆保险”,涵盖第三者责任险(最低保额人民币100万元)。香港保险公司(如中国平安保险(香港)、香港汽车保险局)提供专门产品。大陆保险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亦可在香港分公司办理。
- 注意事项:车辆仅限经港珠澳大桥进入广东省,且须在指定口岸(珠海口岸)办理入境手续。每次停留不超过30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
- 中文服务:申请网站及客服热线(+852 183 5500)均提供普通话服务。
参考资料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运输及物流局官方网站. “关于本局:职责与架构.” 2026年. https://www.tlb.gov.hk
- 香港民航处官方网站. “民航处简介:历史、职能与组织.” 2026年. https://www.cad.gov.hk
- 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 1984年制定,2025年修订.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374
- 香港法例第448章《民航条例》.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 1995年制定,2024年修订.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448
- 香港法例第503章《机场管理局条例》.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 1995年制定,2026年修订.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03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025年施政报告. “运输及物流:推动智慧交通与跨境连接.” 2025年10月. https://www.policyaddress.gov.hk
- 香港机场管理局. “2025-2026年度年报:第三条跑道全面启用与机场城市发展.” 2026年3月. https://www.hongkongairport.com
- 国际民航组织(ICAO). “香港特别行政区航空安全审计报告(2025年). ” 2025年. https://www.ica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