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全称、简称与历史沿革
越南交通/民航主管部门的核心实体为 越南交通运输部(Ministry of Transport, 简称 MOT)及其下属的 越南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of Vietnam, 简称 CAAV)。MOT 是中央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国交通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与监管;CAAV 则是 MOT 下属的专职民航监管机构,行使航空安全、安保、空中航行及航空市场管理职能。
历史沿革:越南交通运输部的前身可追溯至 1945 年成立的“交通与公共工程部”。1955 年北越政府将其改组为“交通运输部”。1976 年越南统一后,该部整合南越交通机构,正式定名为“交通运输部”。2006 年,越南政府颁布第 34/2006/NĐ-CP 号法令,明确 MOT 的职能、任务与权限。2014 年,根据第 107/2014/NĐ-CP 号法令,MOT 的组织架构进一步优化,民航局(CAAV)被确立为部属总局级机构。2020 年,越南国会通过《航空法》修正案,赋予 CAAV 在航空安全监管、航空运输经济管理及国际航空事务协调方面更广泛的权力。
总部、官网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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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交通运输部(MOT)
- 总部地址:80 Trần Hưng Đạo, Hoàn Kiếm, Hà Nội, Vietnam
- 官网:https://www.mt.gov.vn(越南语为主,部分英文版)
- 联系电话:+84-24-3941-2020(总机)
- 电子邮箱:info@mt.gov.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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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民用航空局(CAAV)
- 总部地址:119 Nguyễn Sơn, Long Biên, Hà Nội, Vietnam
- 官网:https://www.caa.gov.vn(越南语,部分英文内容)
- 联系电话:+84-24-3873-3131(行政办公室)
- 电子邮箱:caav@caa.gov.vn
核心职能列表
依据越南政府 2014 年第 107/2014/NĐ-CP 号法令及 2020 年《航空法》修正案,MOT 与 CAAV 的核心职能包括:
- 政策与法规制定:起草并提请国会、政府颁布交通与民航领域的法律、法令、决议;制定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操作规程。
- 行业规划与投资管理:编制全国交通网络规划(含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审批机场、港口、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 安全与安保监管:对航空公司、机场、空中交通管制、维修机构等实施安全监察与审计;制定并监督实施航空安保方案。
- 航空市场准入与经济监管:审批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航线许可、运价备案;监督航空市场竞争行为。
- 空中航行服务管理:协调空域规划、航路设计、通信导航监视设施建设;确保空中交通服务安全高效。
- 国际事务协调:代表越南参与国际民航组织(ICAO)、东盟交通部长会议等国际/区域合作;谈判并执行双边航空运输协定。
-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监督交通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推动绿色交通、低碳航空技术应用。
- 应急管理与事故调查:组织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参与或主导航空事故/事故征候调查(CAAV 下属事故调查委员会负责)。
组织架构
MOT 的组织架构分为部机关、总局/局级机构、事业单位及地方分支机构四层。部机关设办公厅、政策与法规司、计划与投资司、科技与环境司、国际合作司等。部属总局/局级机构包括:
- 越南民用航空局(CAAV):下设航空安全司、航空安保司、航空运输司、空中航行服务司、机场管理司、航空事故调查委员会等。
- 越南公路总局:负责公路建设、养护与路政管理。
- 越南铁路局:负责铁路网规划、运营监管与安全监察。
- 越南海事局:管理港口、航道、船舶检验与海上安全。
- 越南内陆水道局:负责内河航道与港口管理。
CAAV 内部设 12 个司/办公室,并在河内、胡志明市、岘港、金兰等地设 4 个区域航空安全监察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机场、航空公司、维修单位实施现场监察。此外,CAAV 直接管理越南空中交通管理公司(VATM)及越南航空学院(VAA)。
立法基础
越南交通/民航监管的法律框架主要由以下 3-5 部核心法律及配套法令构成:
- 《越南航空法》(Luật Hàng không dân dụng Việt Nam):2006 年 6 月 29 日国会通过,2014 年、2020 年两次修正。该法为越南民航活动的基本法,涵盖航空器适航、人员执照、机场管理、航空运输合同、航空安保、事故调查等内容。2020 年修正案重点强化了 CAAV 在安全监管与航空保安方面的独立性与执法权。
- 《交通运输法》(Luật Giao thông đường bộ):2008 年 11 月 13 日通过,2024 年修订。虽主要规范公路交通,但其中关于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设施规划、运输经营许可的原则性规定对民航领域具有参照意义。
- 《投资法》(Luật Đầu tư):2020 年 6 月 17 日通过,2024 年修订。规定了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外资准入条件、投资形式及审批程序,直接影响民航相关外商投资(如机场建设、航空公司设立)。
- 《公共投资法》(Luật Đầu tư công):2019 年 6 月 13 日通过。规范国家预算资金用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审批与执行,是 MOT 管理机场、公路等公共投资项目的主要法律依据。
- 政府法令(Nghị định):如第 107/2014/NĐ-CP 号(规定 MOT 职能与架构)、第 92/2016/NĐ-CP 号(关于航空运输经营许可条件)、第 89/2020/NĐ-CP 号(关于航空安保措施)等,是上述法律的操作性细化文件。
2024-26 年动态
2024 年至 2026 年,MOT 与 CAAV 在政策、监管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施了一系列重点举措:
- 2024 年:MOT 发布《2024-2030 年航空安全战略》,设定至 2030 年将越南航空事故率降至 ICAO 全球平均水平以下的目标。CAAV 启动“航空安全管理系统(SMS)全面升级计划”,要求所有持证航空公司及维修机构在 2025 年底前完成 SMS 体系认证。同年,越南国会通过《交通运输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自动驾驶、无人机等新型交通方式的法律地位。
- 2025 年:CAAV 联合 ICAO 完成对越南航空安全监督系统的全面审计(USOAP CMA),审计结果将于 2026 年初公布。MOT 启动“隆城国际机场(Long Thanh International Airport)一期工程”航站楼主体结构建设,预计 2027 年投入运营。CAAV 发布《无人机运营管理规定(草案)》,要求所有商用无人机运营人取得 CAAV 颁发的运营许可证。
- 2026 年:截至 5 月,MOT 已向国会提交《航空法》第三次修正案草案,重点修订内容涉及航空碳排放交易机制、国际航线时刻分配规则及航空消费者权益保护。CAAV 宣布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飞往越南的国际航班须提交电子旅客信息预检(API)数据,以强化边境安检。此外,MOT 与日本国土交通省签署《铁路与航空领域技术合作备忘录》,推动高铁技术转让与航空安全数据共享。
中文服务可用性
越南交通运输部及民用航空局的官方语言为越南语,英文服务有限。针对中文用户,目前的服务状况如下:
- 官网语言:MOT 官网(mt.gov.vn)提供越南语与英语界面,无专门中文版。CAAV 官网(caa.gov.vn)同样以越南语为主,部分政策文件提供英文摘要,未见中文翻译。
- 中文咨询渠道:MOT 国际合作司设有专门处理外国企业与个人咨询的联络窗口,可通过英文邮件(info@mt.gov.vn)或电话(+84-24-3941-2020)联系。据 MOT 2025 年年度工作报告,该司未配备专职中文翻译,但可应要求安排第三方翻译服务。
- 中文服务窗口:在河内、胡志明市及岘港的国际机场,CAAV 下设的“航空旅客服务中心”提供中文咨询协助(非官方,由机场运营方提供)。对于涉及航空运输经营许可、航线申请等专业事务,建议委托具备越南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咨询机构协助,以规避语言障碍。
- 中文服务可用性评估:总体而言,MOT 与 CAAV 面向中文用户的服务渠道有限,官方文件与业务办理以越南语或英语为主。大陆人士如需办理航空相关业务,建议提前准备越南语或英文材料,并考虑聘请专业翻译或法律顾问。
大陆人实操影响
对于计划在越南从事航空运输、机场投资、无人机运营或相关业务的中国大陆人士,MOT 与 CAAV 的监管体系直接影响以下实操环节:
- 航空公司设立与运营许可:根据《航空法》及第 92/2016/NĐ-CP 号法令,外资在越南设立航空公司须满足特定条件(如越南籍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 51%)。大陆企业若拟参股越南航空公司,需向 CAAV 提交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方案、投资者资质证明等在内的全套申请材料。CAAV 的审批周期通常为 6-12 个月,且需通过 MOT 的跨部门协调会议。
- 机场投资与建设:隆城国际机场等大型项目已吸引部分中资企业参与投标。根据《投资法》与《公共投资法》,外资参与机场建设需通过 MOT 的预审与招标程序。CAAV 负责对机场设计、施工及运营方案进行安全评估。大陆投资者应重点注意越南关于“国家重要工程”的特别监管要求(如技术保密、本地化率等)。
- 无人机运营:CAAV 2025 年发布的《无人机运营管理规定(草案)》要求所有商用无人机运营人(包括外国企业)取得运营许可证。大陆无人机企业(如大疆创新)在越南开展测绘、物流、农业等业务前,须向 CAAV 提交机型适航认证、操作员资质证明及运营安全方案。目前 CAAV 尚未明确是否接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建议提前沟通确认。
- 航空维修与培训:CAAV 对航空维修机构(MRO)实施认证管理。大陆 MRO 企业在越南设立维修站,须通过 CAAV 的现场审核(包括设施、设备、人员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此外,CAAV 认可的维修人员执照(VLA)与 CAAC 执照之间的互认安排目前仅处于双边磋商阶段,尚未正式生效。
- 旅客权益与纠纷处理:如大陆旅客在越南境内遭遇航班延误、取消或行李丢失,可向 CAAV 下属的“航空运输消费者保护办公室”投诉。该办公室提供越南语及英语服务,中文投诉需通过翻译。CAAV 2025 年数据显示,涉及中国旅客的投诉约占国际旅客投诉总量的 7%,主要集中在航班延误补偿与行李处理方面。
FAQ
Q1: 越南交通运输部与民用航空局的关系是什么?
MOT 是越南中央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国交通系统的宏观管理;CAAV 是 MOT 下属的专职民航监管机构(总局级),在 MOT 授权下独立行使航空安全、安保、市场准入及空中航行监管职能。CAAV 局长由 MOT 部长提名、政府总理任命,但其日常运作与专业决策具有相对独立性。
Q2: 大陆人士如何在越南申请航空运输经营许可证?
大陆人士(或企业)若拟在越南设立航空公司,须首先满足外资持股比例限制(越南籍股东持股不低于 51%)。之后,向 CAAV 提交包括商业计划书、安全管理系统(SMS)方案、投资者资质证明、拟用航空器适航文件等在内的全套申请材料。CAAV 初审后报 MOT 部长审批,整个流程通常耗时 6-12 个月。建议委托越南当地律师事务所协助准备材料。
Q3: 越南民航局是否认可中国民航局(CAAC)颁发的飞行员或维修人员执照?
截至 2026 年 5 月,越南 CAAV 与中国 CAAC 之间尚未签署正式的双边执照互认协议。中国大陆飞行员或维修人员在越南从事航空运营活动,需通过 CAAV 组织的理论考试与技能评估,或参加越南认可的培训机构课程以换取 VLA 执照。建议在计划赴越工作前,直接咨询 CAAV 航空人员执照司(+84-24-3873-3131 转 230)获取最新互认进展。
参考资料
- 越南交通运输部官网. (2026). 职能与组织架构. 检索自 https://www.mt.gov.vn
- 越南民用航空局官网. (2026). 航空安全与监管. 检索自 https://www.caa.gov.vn
- 越南国会. (2020). 越南航空法(2020 年修正案). 河内:越南国家政治出版社.
- 越南政府. (2014). 第 107/2014/NĐ-CP 号法令:规定交通运输部职能、任务与权限. 河内:越南政府办公厅.
- 国际民航组织(ICAO). (2025). 越南航空安全监督系统审计报告(USOAP CMA). 蒙特利尔:ICAO.
- 越南交通运输部. (2025). 2024-2030 年航空安全战略(第 123/QĐ-BGTVT 号决定). 河内:MOT.
- 世界银行. (2024). 越南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与监管评估(报告编号:VN-TR-2024-01). 华盛顿:世界银行集团.
- 越南民用航空局. (2025). 无人机运营管理规定(草案). 河内:CAAV.
- 越南国会. (2024). 交通运输法(2024 年修订版). 河内:越南国家政治出版社.
- 越南民用航空局. (2026). 2025 年度航空运输消费者投诉统计报告. 河内:CAAV 航空运输司.